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4 (1700-1725).djvu/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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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時,有上議景皇帝不得為太祖者,詔下為庶官。 及舉夏、殷、周、漢之故事,尊祖配天之大旨,以為景皇 「帝始封於唐,天所命也。」於是定儀,為一代典法。新平 長公主之子裴倣尚永清公主,欲以他族主婚及時 相禮,上陳不可,竟得以裴僕射遵慶為主,當時稱之。 定呂諲、盧奕、郭知運之諡,用禮文憲度,得褒貶之正。 凡在往復,詞旨堅明。其理舒州,屬歲饑旱,鄰郡庸亡 什四已上,而舒人生聚悗安,不知凶年。優詔褒異,就 錫金紫。其初在濠,其後在常,皆因俗為理,人用愛戴。 雖不得居公卿長帥之任,然其尋常議論,三郡績用, 亦足以列於文苑,附於循吏。按《諡法》:「博聞多能曰憲, 獻可替否曰憲。」及酌三王四代之典訓,作為文章,以 輔教化,是為博聞;位參中外,必以稱職,是為多能。定 宗廟之饗為獻,可,正婚姻之主為替否。有司稽美行 而易其名者,請諡及曰「憲。」謹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