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6 (1700-1725).djvu/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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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祠。漢高受命,因雍四畤而起北畤,始祠五帝,未定 郊」丘。文帝六年,新垣平議初起渭陽五帝廟。武帝初 至雍郊見五畤,後常三歲一郊祠雍。元鼎四年,始立 后土祠於汾陰,明年,立太一祠於甘泉,自是以後,二 歲一郊,與雍更祠。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於長安定 南北郊。哀、平之際,又復甘泉、汾陰祠。平帝元始五年, 王莽奏依匡衡議,還復長安南北二郊。「光武建武二 年定郊祀,兆於洛陽。魏晉因循,率由漢典。雖時或參 差,而類多間歲。至於嗣位之君,參差不一,宜有定制。 檢晉明帝太寧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 年改元即郊;簡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 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 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則二代明例,差 可依放。謂明年正月,宜饗禮二郊,虞祭明堂,自茲厥 後,依舊閒歲。」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並同 儉議。詔可。

武帝永明元年春正月辛亥車駕祀南郊大赦改元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云云按禮志永明元年當南

郊,而立春在郊。後世祖欲遷郊,尚書令王儉啟:「『『『案《禮 記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 日也』。《易》說: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盧植云:『夏正在冬至 後』。傳曰:『啟蟄而郊』,此之謂也』。然則圜丘與郊,各自行, 不相害也』。鄭元云:『建寅之月,晝夜分而日長矣』。王肅 曰:『周以冬祭天於圜丘,於正月又祭天以祈穀。《祭法》』」 稱:「燔柴泰壇,則圜丘也。」《春秋傳》云:「啟蟄而郊,則祈穀 也。」謹尋《禮》《傳》二文,各有其義,盧、王兩說,有若合符。中 朝省二丘以并二郊,即今之郊禮。義在報天,事兼祈 穀,既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啟蟄?史官惟見傳義,未 達禮旨。又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 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 日立春」,此復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若或 以元日合朔為礙者,則晉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 加元服,二日親祀南郊。元服之重,百僚備列,雖在致 齋,行之不疑。今齋內合朔,此即前准。若聖心過恭,寧 在嚴潔?合朔之日,散官備防,非預齋之限者,於止車 門外別立幔省。若日「色有異,則列於省前,望實為允, 謂無煩遷日。」從之。

永明二年,蔡履議郊祀宜異日,及親奉車服之儀。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永明二年,祠部 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漢《東京禮儀志》:南 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蔡邕所 據亦然。近世存省,故郊堂共日。來年郊祭,宜有定准。 太學博士王祐議,「來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 事明堂。後辛,饗祀北郊。」兼博士劉蔓議:「漢元鼎五年 以辛巳行事,自後郊日,略無違異。元封元年四月癸 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漢家郊祀, 非盡天子之縣,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後漢永平以 來,明堂兆於國南,而郊以上丁,故供修三祀,得并在 初月。雖郊有常日,明堂猶無定辰。何則?郊丁社甲,有 說則從,經禮無文,難以意造,是以必筭良辰,而不祭 寅丑。且禮之奠祭,無同共者,唯漢以朝日,合於報天 爾。若依《漢書》五供,便應先祭北郊,然後明堂,則是地 先天食,所未可也。」兼太常丞蔡仲熊議:「『《鄭志》云:『正月 上辛,祀后稷於南郊,還於明堂,以文王配』。故宋氏創 立明堂,郊還即祭』。是用《鄭志》之說也。蓋為志者失,非 元意也。元之言曰:「未審周明堂以何月,於《月令》則以 季秋。案元注《月令》,季秋大饗帝云:『大饗遍祭五帝』。又 云:『大饗於明堂,以文武配』。」其時秋也,去啟蟄遠矣。又 《周禮大司樂》:「凡大祭祀,宿縣。」尋宿縣之旨,以日出行 事故也。若日闇而後行事,則無假預縣。果日出行事, 何得方俟郊還?《東京禮儀志》不記祭之時日,而《志》云: 「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盡八刻進熟。明堂夕牲之夜, 夜漏未盡七刻進熟。」尋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進獻 奏樂,方待郊還。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 一日明堂,十二日宗廟。案隆此言,是審於時定制。是 則《周禮》,二漢及魏皆不共日矣。《禮》以辛郊,《書》以「丁祀, 辛丁皆合,宜臨時詳擇。」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議:「《春 秋傳》以正月上辛郊祀,《禮記》亦云『郊之用辛』,《尚書》獨 云『丁巳用牲於郊』。先儒以為先甲三日辛,後甲三日 丁,可以接事天神之日。後漢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 祀光武皇帝於明堂。辛既是常郊之日,郊又在明堂 之前,無容不郊而堂,則理應郊堂。」司徒西閣祭酒梁 王議:「《孝經》鄭元注云:『上帝亦天別名。如鄭旨,帝與天 亦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據。魏泰和元年正月丁 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 帝。此則已行之前,准驍騎將軍江淹議,郊旅上天,堂 祀五帝,非為一日再黷之謂,無俟釐革。尚書陸澄議: 「遺文餘事,存乎舊書。郊宗地近,勢可共日,不共者,義 在必異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 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於明堂,配上帝。永平二 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