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6 (1700-1725).djvu/4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太建十一年,詔定南北郊之制。」

按《陳書宣帝本紀》,不載按《隋書禮儀志》,宣帝即位, 以南北二郊卑下,更議增廣,久而不決。至太建十一 年,尚書祠部郎王元規議曰:「案《前漢黃圖》,上帝壇徑 五丈,高九尺。后土壇方五丈,高六尺。梁南郊壇上徑 十一丈,下徑十八丈,高二丈七尺。北郊壇上方十丈, 下方十二丈,高一丈。即日南郊壇廣十丈,高二丈二 尺」五寸。北郊壇廣九丈三尺,高一丈五寸。今議增南 郊壇上徑十二丈,則天大數;下徑十八丈,取於三分 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尺之堂。北郊壇上方十 丈,以則地義,下至十五丈,亦取二分益一,高一丈二 尺,亦取二倍漢家之數。《禮記》云:「為高必因丘陵,為下 必因川澤,因名山升中於天,因吉土饗帝於郊。」《周官》 云:「冬日至,祀天於地上之圜丘,夏日至祭地於澤中 之方丘。」《祭法》云:「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圻,祭 地也。」《記》云:「至敬不壇,掃地而祭,於其質也,以報覆燾 持載之功。」《爾雅》亦云:「丘言非人所造。」為古圓方兩丘, 並因見有而祭,本無高廣之數。後世隨事遷都而建 立郊禮,或有地吉而未「必有丘,或有見丘而不必廣 絜,故有築建之法,而制丈尺之儀。愚謂郊祀事重圓 方二丘,高下廣狹,既無明文,但五帝不相沿,三王不 相襲。今謹述漢、梁并即日三代壇不同,及更增修丈 尺,如前聽旨尚書僕射臣繕、左戶尚書臣元饒、左丞 臣周確、舍人臣蕭淳、儀曹郎臣沈客卿、周元規議。」詔 遂依用。

北魏

太祖登國元年即代王位行郊天禮

按《魏書太祖本紀》,「登國元年春正月戊申,帝即代王 位,郊天建元,大會於牛川。」按《禮志》,「太祖登國元年, 即代王位於牛川,西向設祭,告天成禮。」

天興元年冬十二月即皇帝位告祭天地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興元年十有二月己丑,帝臨天 文殿,太尉、司徒進璽綬,百官咸稱萬歲。詔百司議定 行次。尚書崔元伯等奏從土德,服色尚黃,數用五。未 祖辰臘犧,牲用白。五郊立氣,宣贊時令。敬授民時,行 夏之正。」按《禮志》:「天興元年,定都平城,即皇帝位,立 壇兆,告祭天地。祝曰:皇帝臣珪,敢用元牡,昭告於皇 天后土之靈:上天降命,乃眷我祖宗,世王幽都。珪以 不德,纂戎前緒,思寧黎元,龔行天罰。殪劉顯,屠衛辰, 平慕容,定中夏。群下勸進,謂宜正位居尊,以副天人 之望。珪以天時人謀不可久替,謹命禮官,擇吉日受 皇帝璽綬。惟神祇其丕祚於魏室,永綏四方。」事畢,詔 有司定行次,正服色。群臣奏以國家繼黃帝之後,宜 為土德,「故神獸如牛,牛土畜,又黃星顯曜,其符也。」於 是始從土德,數用五,服尚黃,犧牲用白,祀天之禮用 周典,以夏四月親祀於西郊,徽幟有加焉。

天興二年正月初祠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 配。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興二年春正月甲子,初祠上帝 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降壇視燎,成禮而反。」 按《禮志》,「天興二年正月,帝親祀上帝於南郊,以始祖 神元皇帝配。為壇通四陛,為壝埒三重,天位在其上, 南面,神元西面,五精帝在壇內壝內,四帝各於其方, 一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 司」命、司祿、司民,在中壝內,各因其方。其餘從食者合 一千。餘。神餟,在外壝內,藉用槀秸,玉用四珪,幣用束 帛,牡用黝犢,器用陶匏。上帝、神元用犢各一,五方帝 共用犢一,日月等共用牛一。祭畢,燎牲體左於壇南 巳地,從陽之義。其瘞地壇兆,制同南郊。

天興三年正月有事於北郊,以神元竇皇后配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興三年春正月癸亥。有事於北 郊。分命諸官循行州郡,觀民風俗,察舉不法。賜群臣 布帛各有差。按《禮志》,天興三年正月辛酉郊天。癸 亥瘞地於北郊,以神元竇皇后配。五岳名山在中壝 內,四瀆大川於外壝內。后土神元后,牲共用元牲一, 玉用兩「珪,幣用束帛;五岳等用牛一。」祭畢,瘞牲體右 於壇之北亥地,從陰也。乙丑,赦京師畿內五歲刑以 下。其後,冬至祭上帝於圜丘,夏至祭地於方澤,用牲 帛之屬,與二郊同。

天賜二年夏四月有事於西郊

按《魏書太祖本紀》,「天賜二年夏四月,車駕有事於西 郊,車旗盡黑。」按《禮志》:「天賜二年夏四月,復祀天於 西郊,為方壇一,置木主七於上,東為二陛無等,周垣 四門,門各依其方色為名。牲用白犢、黃駒、白羊各一。 祭之日,帝御大駕,百官及賓國諸部大人畢從至郊 所,帝立青門內近南壇西,內朝臣皆位於帝北,外朝 臣及大人咸位於青門之外。后率六宮從黑門入,列 於青門內近北,並西面。廩犧令掌牲,陳於壇前,女巫 執鼓,立於陛之東,西面。選帝之十族子弟七人,執酒 在巫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壇搖鼓。」帝拜,后肅拜,百官 內外盡拜。祀訖復拜。拜訖,乃殺牲。執酒七人西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