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6 (1700-1725).djv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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僻之所惑,而有非分之祈;「不求之於祭祀,而求之於齋醮;不求之於典禮,而求之於鬼教。」 卒之無所得,而反致禍於身,貽患於生靈者,多矣。

《祭法》:「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用騂 犢埋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 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 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 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 亡其地則不祭。」

臣按:先儒謂《周禮大宗伯》講列諸祀而不見祭四時寒暑、水旱者,《宗伯》所記謂歲時常祀,而此所載謂「四時乖序、寒暑僭運、水旱祈禱之禮。」

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陵川谷丘陵,民所取 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臣按:所謂祀典即所謂祭法也。《祭法》一篇自「燔柴於泰壇」 以至終篇,即《虞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柴望秩於山川、遍於群神」 之義,疏也。自古經籍言祀典者莫先於《虞書》,莫詳於《祭法》,夏商之禮無可考,周之禮文詳備,然皆不外乎此而已。

《祭義》:「唯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饗者鄉也,鄉 之然後能饗焉。」

臣按:天道莫尊乎帝,人道莫親乎親,所以饗之者,備其禮物也非難,而致其來享也不易,自非仁孝誠敬之至,豈能得其降格、歆饗於冥冥之中也哉?必也心志之歸向念念不忘,無一息而不存其誠,無一事而不盡其誠,無一物而不寓其誠,夫然,庶幾神之格思,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乎?

《祭統》:「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 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 奉之以禮。是故惟賢者能盡祭之義。」

臣按:為治以禮為本,行禮以祭為本,本祭以立禮,本禮以為治,此三代之治所以盛也。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 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 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 也。

臣按:《洪範》五福曰壽、曰富、曰康寧、曰「攸好德」 、曰「考終命」 ,而《祭統》之所謂福則異於是,既訓之曰備而又曰「百順之名」 ,蓋必備眾善於己,由中及外,無一之或闕、無一之或逆也。《洪範》之福出於天,祭祀之福由乎己,在己者既盡,則在天者亦可因是而得也。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 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 齊則於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 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 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 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 「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 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

臣按:自古論齊戒祭祀之意莫詳於此,散齊七日以定之,即《祭義》所謂「散齊於外」 也,致齊三日以齊之,即《祭義》所謂「致齊於內」 也。防其邪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是制其外所以養其中,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乎禮,是謹乎中以應乎外,交致其內外之謹,專致其精明之德,以是事神,神無不格矣。古人之致齊也,其嚴如此。後世齊戒者,惟禁不飲酒茹葷、御內而已,而於聲樂之奏則未有禁焉。當夫大宰告戒之時,殿廷尚為奏樂,而人臣受誓戒者,往往鼓琴博弈,以為毋犯於齊,殊非古人「齊者不樂,不敢散其志」 之意。請行禁戒。

《春秋左傳》:季梁對隨侯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 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 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 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 有?」

宮之奇告虞公曰:「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 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 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 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

臣按:季梁謂「聖王必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宮」 ,之奇,謂「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 ,二臣者可謂知事神之道矣。後世人主不知正身修德而徼福祉於窈冥,不知勤民修教而希神貺於牲豆,為之臣者非徒不能規正而反有以啟導之,皆二臣之罪人也。

《史嚚》曰:「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 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臣按: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若其可以理求亦可以非理求,則是二三而非壹矣,豈所謂聰明正直之神哉?是以人君為治必專心民事而絕地天通,恐小人譸張為幻,以惑世誣民而兆禍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