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6 (1700-1725).djvu/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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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武帝坐俟,容須別設近次,與《周官》義符。請設小次 於皇帝版位少東,每獻畢,降壇若殿,就小次,俟終獻 徹豆,復就版位。

景祐四年。春二月乙丑。置赤帝像於宮中。祈嗣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寶元元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寶元元年九月「戊申,詔應祀事已 受誓戒而失虔恭者,毋以赦原。十一月戊申,朝饗景 靈宮,己酉,饗太廟及奉慈廟。庚戌,祀天地於圜丘,大 赦。」

寶元二年秋七月丁巳,詔「宗室遇南郊及乾元節恩, 許官一子,餘五歲授官。」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慶曆元年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定祖宗配位方向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元年十一月甲子,朝饗景靈 宮。乙丑,饗太廟、奉慈廟。丙寅,祀天地於圜丘,大赦,改 元。十二月丙子,加恩百官。 按《禮志》,慶曆元年,判太 常寺呂公綽言:「歷代郊祀,配位無側向。」真宗示輔臣 《封禪圖》曰:「嘗見郊祀昊天上帝不以正坐,蓋皇地祇 次之。今修登封上帝宜當子位,太祖、太宗配位宜比 郊祀而斜置之。」其後有司不諭先帝,以告成報功、酌 宜從變之意。每郊《儀範》既引祥符側置之文,又載西 向北上之禮,臨時擇一,未嘗考定。乃詔南郊祖宗之 配,並以東方西向為定。又言:「舊禮,郊廟尊罍數皆準 古而不實。三酒、五齋明水、明酒,有司相承,名為看器。 郊廟配位,惟用祠祭酒,分大、中祠,位二升,小祠位一 升,止一尊酌獻,一尊飲福。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 實之。壇殿上下尊罍,有司毋設空器,並如唐制,以井 水代明水、明酒。」正配位酌獻、飲福酒用酒二升者,各 增二升,從祀神位用舊升數。

按岳氏《愧郯錄》:「珂之仕中朝,屢攝官涖祠祭,每見尊 彝之設五齊,有其名而實無之,惟將事則取具天府, 蓋止一色公醞耳聞之容臺吏尊幕之下率多空,惟 一尊僅寘杯勺以共祭。他日又攝光祿丞,得先祭贊 閱視酒饌,又攝太官令,躬酌酒實爵,得窺其中,蓋皆 如言。則其初點饌之際,執事者徒再唱酒齊」之目而 已,於以驗其名殊而實一也。嘗讀《周禮正義》,頗疑醞 法不明,古制難復。慶曆元年十月十五日,同判太常 寺呂公綽言:「按《開元禮崇祀錄》:昊天上帝、皇地祇六 樽,太樽為上,實以沈齊;著樽次之,實以醴齊;犧樽次 之,實以醍齊;壺樽次之,實以泛齊;山罍為下,實以三 酒配帝。蓋樽為上,實以沈齊;犧樽次」之,實以醴齊;象 樽次之,實以盎齊;山罍為下,實以清酒。皆加明水明 酒,實於上樽。「五方北極天皇大帝、神州地祇大明、夜 明太樽,實以沈齊;五星十二辰、河漢象樽,實以醍齊; 中官壺樽,五方山林川澤蜃樽,並實以沈齊;外官概 樽,五方丘陵墳衍原隰散樽,並實以清酒;眾星散樽, 實以旨酒。皆用明酒」,各實於上樽。宗廟每室設斝彝, 黃彝著樽之上,樽皆實以明水,黃彝實鬱鬯,著樽實 以醴齊。又《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鄭康成云:「鑑類 取水者,世謂之方諸,取月之水,欲得陰陽之潔氣也。」 臣謹以古制考,五齊三酒,即非難得之物。將來郊廟 祭享,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樽罍,仍命有司取 明水「對明酒實於上樽,或陰鑑、方諸之類,未能猝辦。 請如唐制,以井水代之。」下博士議而奏曰:「北郊廟祠 祀壇殿上下所設樽罍,惟酌獻、飲福二樽實以祠祭 酒,餘皆徒設器,而不實以五齊、三酒。明水、明酒,誠於 禮為闕。然五齊三酒,鄭康成注《周禮》,惟引漢時酒名 擬之,而無制造之法。今欲仍舊用祠祭酒一等。其壇 殿上下樽罍,有司不得更設空器。其明水、明酒,並以 井水代之。其正配逐位酌獻、飲福,舊用酒二升者,各 增二升;從祀神位,並用舊升數,實諸樽罍,配以明水、 明酒。」從之。既曰從其請,則自慶曆以來,雖欲用之,而 不能詳其法矣。此元豐呂嘉問之請,所以有為而發 也。

慶曆三年,更定祈穀、感生帝圭、玉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慶曆三年,禮官余 靖言:「祈穀、祀感生帝同日,其禮當異,不可皆用四圭 有邸,色尚赤。」乃定祈穀。明堂,蒼𤩹尺二寸,感生帝四 圭有邸,朝日、日圭,夕月、月圭,皆五寸。從祀神州,無玉; 報社稷,兩圭有邸,祈不用玉。

慶曆四年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慶曆四年春正月辛卯,太常禮儀 院上新修禮書及慶曆祀儀。十一月壬午,冬至,祀天 地於圜丘,大赦。」

慶曆七年十一月戊戌,冬至,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皇祐五年八月詔南郊以太祖太宗真宗並配冬十一月祀天地於圜丘

按《宋史仁宗本紀》,皇祐五年八月壬戌,詔南郊,以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