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11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尚書許敬宗與禮官等議曰:「明堂本以祭天,而鄭元 以為祭太微五帝,皆謬論也。」由是盡黜元說,明堂大 享,祭昊天上帝。

乾封二年詔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以高祖太宗並配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乾封二年,詔明 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又詔明堂以高祖、太宗並 配。」

按《舊唐書禮儀志》:「乾封二年二月,詳宜略定,乃下詔 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緒,奉二聖之遺訓,撫億兆以初 臨。馭朽兢懷,推溝在念。而上元垂祐,宗社降休,歲稔 時和,人殷俗阜,車書混一,文軌大同。檢玉泥金,升中 告禪。百蠻執贄,萬國來庭,朝野懽娛,華夷胥悅。但為 郊禋嚴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猶闕合宮。朕所以日 昃忘疲,中宵輟寢,討論墳籍,錯綜群言,採三代之精 微,探九皇之至賾,斟酌前載,製造明堂。棟宇方圓之 規,雖兼故實;度筵陳俎之法,獨運財成。宣諸內外,博 考詳議,求其長短,冀廣異聞。而鴻生碩儒,俱稱盡善, 搢紳士子,並奏該通。創此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 情禮獲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時起作。 務從折中。稱朕意焉』。」

總章元年議明堂班制度不果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高宗改元總章, 分萬年,置明堂縣,示欲必立之。而議者益紛然,或以 為五室,或以為九室。而高宗依兩議,以帟幕為之,與 公卿臨觀,而議益不一,乃下詔率意班其制度,至取 象黃琮,上設鴟尾,其言益不經,而明堂亦不能立 總章。二年,復詔示明堂規製。」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總章二 年三月,又具規製廣狹,下詔曰:「合宮聽朔,闡皇軒之 茂範;靈府通和,敷帝勛之景化。殷人陽館,青珪備禮; 姬氏元堂,彤璋合獻。雖運殊驪翰,時變質文,至於立 天中,建皇極,軌物施教,其歸一揆。考圖汶上,僅存公 玉之儀;度室圭躔,才紀中元之製。屬炎精墜駕,璿宮 毀籥,四海淪於沸鼎,九土陷於塗原。」高祖太武皇帝 仗鉞唐郊,收鈐雍野,納祥符於蒼水,受靈命於丕山, 飛沈泳沫,動植游源。太宗文皇帝盟津光誓,協降火 而登壇;「豐谷斷蛇,應屯雲而鞠旅。封金岱嶺,昭累聖 之鴻勳;勒石九都,成文考之先志。固可以作化明堂, 顯庸太室,旁羅八柱,周建四門,木工不琢,土事無文, 豐約折衷,經始勿亟,闕文斯備,大禮聿修。其明堂院 每面三百六十步,當中置堂,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 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總成三百六十步。當 中置堂,處二儀之中,定三才之本,構茲一宇,臨此萬 方。」自降院每面三門,同為一宇,徘徊五間,按《尚書》一 期有四時,故四面各一所開門。每時有三月,故每一 所開三門。一期十有二月,故周迴總十二門。所以面 別一門,應茲四序。既一時而統三月,故於一舍而置 三門。又《周易》三為陽數,二為陰數,合而為五。所以每 門舍五間,院四隅各置重樓,其四墉各依本方色。按 《淮南子》:「地有四維,故四樓。」又按《月令》:「水火金木土,五 方各異」色,故其牆各依本方之色。基八面,象八方。按 《周禮》,「黃琮禮地」,鄭元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地形,故 以祀地。」則知地形八方。又按《漢書》,武帝立八觚壇以 祀地。登地之壇,形象地,故令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 基高一丈二尺,徑二百八十尺。按《漢書》,陽為六律,陰 為六呂,陽與陰合,故高一丈二尺。又按《周易》,三為陽 數,八為陰數,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丈。按《漢書》,九會 之數有四十,合為三百八十,所以基徑二百八十尺。 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錯綜陰陽之數,以明陽不獨運, 資陰和以助成;陰不孤行,待陽唱而方應。陰陽兩順, 天地咸亨,則百寶斯興,九疇攸序。基每面三階,周迴 十二階,每階為二十五級。按《漢書》,天有三階,故每面 三階。地有十二辰,故周迴十二階。又按《文子》,從凡至 聖有二十五等,故每階二十五級。所以應符星而設 階,法台耀以疏陛,上擬霄漢之儀,下則地辰之數。又 列茲重級,用準聖凡,象皇極之高居,俯庶類而臨耀。 基之上為一堂,其宇上圓。按《道德經》,「天得一以清,地 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又曰:「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又按《漢書》,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又曰:天子以四海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氣,并取四 海為家之義。又按《周禮》,「蒼璧禮天。」鄭元注:璧圓以象 天,故為宇上圓堂,每面九間,各廣一丈九尺。按《尚書》, 地有九州,故立九間。又按《周易》,陰數十,故間別一丈 九尺。所以規摹厚地,準則陰陽。法二氣以通基,置九 州於一宇。堂周迴十二門,每門高一丈七尺,闊一丈 三尺。按《禮記》,「一歲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門。又按《周 易》,「陰數十,陽數七,故高一丈七尺。」又曰「陽數五,陰數 八,故闊一丈三尺。」所以調茲玉燭,應彼金渾。葉二氣 以循環,逐四序而迎節。堂周迴二十四窗,高一丈三 尺,闊一丈一尺。二十三櫺二十四明按《史記》,天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