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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廟,月取一政而行之,蓋所以合陰陽,順天道也。如此 則禍亂不作,災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稱之曰:「明王 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禮告廟,則謂之告朔;聽 視此月之政,則謂之視朔,亦曰聽朔。雖有三名,其實 一也。今禮官議稱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 者。臣謹按《春秋》文公六年:「閏十月不告朔。」《穀梁傳》曰: 「閏,附月餘日,天子不以告朔。」《左氏傳》云:「閏月不告朔。」 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於 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臣據此文,則天子閏 月亦告朔矣,寧有他月而廢其禮者乎?博考經籍,其 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禮太史職》云:「頒告朔於邦國,閏 月告,王居門終月。」又《禮記·玉藻》云:「閏月則闔門左扉, 立於其中。」並是天子閏月而行告朔之事也。禮官又 稱:「《玉藻》:『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正月 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干寶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 朔日也。」此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通天宮 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 咸列於庭。此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 《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 無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謹按《玉藻》云:「元冕而朝日於 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鄭注云:「朝日,春分之時 也。」東門,皆謂國門也。明堂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 帝而聽朔焉。卒事,反宿於路寢。凡聽朔必以特牲告 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謂今歲首元日,通 天宮受朝,讀時令及布政,自是古禮。孟春上辛受十 二月之政,班於明堂,其義昭然,猶未行也。即如禮官 所言,遂闕其事。臣又按《禮記·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陽 明堂,總章元堂,即是每月告朔之事。先儒舊說,天子 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問卜,一入也;每月 告朔,十二入也;四時迎氣,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 今禮官立議,王惟歲首一入耳。與先儒既異,臣不敢 同。鄭元云:「凡聽朔,告其帝。」臣愚以為告朔之日,則五 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則靈威仰,夏則赤熛怒,秋則白 招拒,冬則汁光紀,季月則含樞紐」也,並以始祖而配 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於其月而享祭之。魯自 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欲去其羊,孔子以羊 存猶可識其禮,羊亡其禮遂廢。故云「爾愛其羊,我愛 其禮。」漢承秦滅學,庶事草創,明堂辟雍,其制遂闕。漢 武帝封禪,始造明堂於泰山,既不立於京師,所以無 告朔之事。至漢平帝元始中,王莽輔政,庶幾復古,乃 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於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子 弟九百餘人助祭,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 各有差。漢末喪亂,尚傳其禮。爰至後漢,祀典仍存。明 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於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 犢,奏樂如南郊。董卓西移,載籍湮滅,告朔之禮,於此 而墜。暨於晉末,戎馬生郊,禮樂衣冠,掃地總盡。元帝 過江,是稱狼狽。禮樂制度,南遷蓋寡。彝典殘缺,無復 舊章。軍國所資,臨事議之。既闕明堂,寧論告朔?宋朝 何承天纂集「其文,以為《禮論》,雖加編次,事則闕如。」梁 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但捃摭前儒,因循故事而已。 隋大業中,煬帝命學士撰《江都禮集》,只抄撮《禮論》,更 無異文。貞觀顯慶禮及祠令不言告朔者,蓋為歷代 不傳,其文遂闕,各有由緒,不足依據。今禮官引為明 證,在臣誠實有疑。陛下肇建明堂,幸遵古典,告朔「之 禮,猶闕舊章。欽若稽古,應須補葺。若每月聽政於明 堂,事亦煩數,孟月視朔,恐不可廢。」上又命奉常廣集 眾儒,取方慶仁諿所奏議定得失。當時大儒成均博 士吳揚吾、太學博士郭山惲曰:「臣等謹按《周禮》《禮記》 及三傳,皆有天子告朔之禮。夫天子頒告朔於諸侯, 秦政焚滅《詩》《書》,由是告朔禮廢。今明堂肇建,總章新 立,紹百王之絕軌,樹萬代之鴻規。上以嚴配祖宗,下 以敬授人時,使人知禮樂,道適中和,災害不生,禍亂 不作。今若因循頒朔,每月依行,禮貴隨時,事須沿革。 望依《王方慶》議,用四時孟月日及季夏於明堂修復 告朔之禮,以頒天下。其帝及神,亦請依《方慶》用鄭元 義告五時帝於明堂上,則嚴配之道,通於神明,至孝 之德,光於四海。」制從之。

嗣聖二十一年。即武后長安四年命元日受朝於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長安四 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朝。停讀時令。

神龍元年祀天地於明堂以高宗配

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九月壬午,祀天地於明 堂,大赦。」

按《舊唐書禮儀志》:「中宗即位,神龍元年九月,親享明 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禮畢,曲赦京師。明年,駕入京, 於季秋大享,復就圜丘行事。迄於睿宗之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