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131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槀秸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豋、簋俎、尊罍,並用宗 廟之器,第以不祼,不用彝瓚,罷爟火及設褥。上帝席 以槀秸,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飲福受胙,俟終 三獻。」並從之。監察御史裡行王祖道言:「前詔以六天 之說為非古,今復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禮官欲 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望復舉前詔, 以正萬世之失。」仍并詔詳定合用圭璧。詳定所言:「宋 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 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 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開寶》《開元禮》記昊天上帝 及五帝於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今詔:「惟祀 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 用蒼璧。」又請:「宿齋於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絳紗 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廟之禮。」

按《玉海》,元豐三年七月丁亥,詔:「遠而尊者祖,則祀於 圓丘而配天;邇而親者禰,則祀於明堂而配上帝。圓 丘祀天則對越諸神,明堂則上帝而已。歷代以來,合 宮所配,既紊於經,至雜以六天之說,朕甚不取。」祀英 宗於明堂以配上帝,餘從祀群神悉罷。

元豐六年,定祠明堂,習儀於尚書省。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豐六年,詳定禮 文所言:「本朝親祠明堂,習儀於大慶殿,近於瀆。伏請 明堂習儀於尚書省,以遠神為恭。」

哲宗元祐元年大享明堂以神宗配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元年九月「己未,朝獻景靈宮。 辛酉,大享明堂,以神宗配,赦天下。」

按《文獻通考》:哲宗元祐元年,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請 宗祀神宗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詔以季秋擇日有 事於明堂。九月辛酉,帝大享於明堂。詔「明堂禮畢,御 紫宸殿,群臣起居,不奏祥瑞,御樓惟行肆赦儀,稱賀 並罷。」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元祐四年八月,太皇太后詔:「明堂大禮,毋令百官表 賀。」九月,大享明堂。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四年八月辛酉,太皇太后詔: 「今後明堂大禮,毋令百官拜表稱賀。」九月戊寅,致齋 垂拱殿。己卯,朝獻景靈宮。辛巳,大饗明堂,赦天下。 按《禮志》:「先是,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 勞酒之禮,如元會儀。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后御會 慶殿,皇帝於廉內行恭謝禮,百僚稱賀訖,升殿賜酒。 太」皇太后不許。詔「將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並 於內東門拜表。」九月辛巳,大享於明堂,禮畢,詣景靈 宮及諸寺觀行恭謝禮。

按《文獻通考》:「太皇太后詔曰:『皇帝臨御,海內晏安。《五 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 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將俾文武稱慶 於庭。吾自臨決,萬機祗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 之明?矧復皇帝致賀於禁中,群臣奉表於闈左,禮文 既具,夫又何求?前朝舊儀,吾不敢受。將來明堂禮畢, 更不受賀,百官並內東門拜表』。」

元祐六年。定明堂攝祀。就南郊齋宮望祭殿行禮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元祐六年。太 常博士趙叡言。「本朝親享之禮。自明道以來。即大慶 殿以為明堂。至於有司攝事之所。乃尚御於圜丘。竊 見南郊齋宮有望祭殿。」請就行禮。從之。

紹聖二年大享明堂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二年九月「己酉,朝獻景靈宮; 庚戌,朝饗太廟;辛亥,大饗明堂,赦天下。」

元符元年蔡卞請明堂大享於南郊端誠殿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元符元年,尚書左 丞蔡卞言,「每歲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禮,制度 隘窄,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今新作南郊齋宮端誠 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見群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 享神。」即此行禮,於義為合。

徽宗崇寧五年以彗出罷建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按《禮志》:「初,元豐禮官以明 堂寓大慶路寢,別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至 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 詔依所定營建。」明年正月,以彗出東方罷。

按《文獻通考》:「徽宗崇寧四年,詔營建明堂,已度地鳩 工,俟過來歲,取旨興役。明年,以彗出西方,遂詔罷之。」

大觀元年大享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元年九月「己酉,朝獻景靈宮; 庚戌,饗太廟;辛亥,饗明堂,赦天下。」按《禮志》,九月大 享於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七月詔建明堂於寢殿之南八月以祕書省地為明堂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五年秋七月丁丑,詔建明堂 於寢殿之南。八月己酉,以祕書省地為明堂。按《禮 志》:政和五年詔「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於寢殿,禮蓋 云闕。崇寧之初,嘗詔建立,去古既遠,歷代之模,無足 循襲。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