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7 (1700-1725).djvu/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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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說,既有昊天上帝,又有天皇大帝,又有太一感生帝之類,皆非正禮也。蓋天無二日,民無二王,固無二帝之理,況六五哉?本朝惟於大祀殿祀昊天上帝,凡所謂天皇太一、五天帝之類,一切革去。三代以下祀典之正,所僅見也。惟道家者流,承襲前代之舊,因仍未革。其所奉祀者,乃列昊天上帝於其所,謂三清之下又塑上帝像,與天皇、紫微並列。至其所謂上帝稱號,又於昊天之下加以金闕,於上帝之上加以玉皇。夫金玉之為物,滯於形,乃世俗之所貴者,而非大道之所寓也。顧以世俗之所尚者,以為上帝之尊稱,其褻瀆甚矣。且老聃生於周末,死有墓及子孫,乃人鬼也,而隮之天神之上且不可,況上帝乎?唐元宗、宋徽宗,本欲尊天,而不知其褻天也。其後流離困阨,禍及生民,安知非天之所譴耶?明聖之主,尚其正之,不可諉為異教之徒,自相崇奉,非祀典之所繫也。以上論「六天五帝。」

《孝經》:子曰:「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 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 堂,以配上帝。」

臣按:古者聖人之於天,尊而遠之,故祀於郊而配之以祖,親而近之,故祀於明堂而配之以父。蓋一歲之間而有二祭,既於歲首一陽初生之月祭天於泰壇而以祖之有功者配祀,又於季秋萬寶告成之後祀帝於明堂而以宗之有德者配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尊之則祀之惟以其誠,故壇而不屋,以其形體「稱之曰天。配天以祖,亦所以尊祖也。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親之則祀之必備其禮,故屋而不壇,以其主宰稱之曰帝,配帝以父,亦所以親父也。」先儒朱熹引陳氏說,謂:「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我聖祖初分祀天地,各為之壇,其後乃合而祀之,共為壇於南郊,其上則屋之焉」,蓋合泰壇、明堂為一也。列聖相承,皆以太祖、太宗並配,其於《孝經》之義,並用以同行,脗合而無間,是蓋以義起者歟!以上論「明堂。」

漢武帝元光元年,行幸雍,郊見五畤。後常三歲一郊。

臣按:三代郊天配祖之禮,至於秦無復存者,秦襄公始作西畤祠白帝,其子孫遂并青、黃、赤而祠之,至漢高帝又立黑帝祠,然未嘗親享也。文帝賢君也,賈生通儒也,生親承文帝宣室鬼神之問,而不能引經援古以復三代之制,文帝始幸雍郊見五畤,又用新垣平言,立渭陽五帝廟而親祠之。始親祠矣,而猶未有定時。武帝元光初,始定三歲一郊。郊之名雖始於周,而其所行之禮,所祀之神,則用方士之說,是則所謂「昊天上帝」 ,曾不得如其所謂太一五帝,而高帝乃一代創業之太祖,曾不得一旦配享於天,可慨也夫!成帝時雖定南北郊,然亦不能盡復三代以來郊祀明堂嚴父配天之禮,而哀、平之間,怵於禍福之說,南北郊與《甘泉》五畤互為罷復,卒無定制。

光武建武二年,初制郊兆於雒陽,采元始故事,為圓 壇八陛,中為重壇,天地位其上;其外壇上為五帝位, 其外為壝,重營皆紫。有四通道以為門,日月在中營 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北斗在北道之西,皆別位,不 在群神列中。中營四門,外營四門,中營神,五星及中 宮宿五官神,五嶽之屬,皆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官星, 「雷公、先農、風伯雨師、四海四瀆、名山大川之屬。」

臣按:西漢所謂郊祀天地者,乃是祀雍五畤及甘泉、太一、汾陰之類,皆出於方士祈福之說,而非古人報本反始之意。高惠不親祠,文帝一再行,武宣以求仙,成帝以祈嗣,三君者親郊頗多,而其他則領之祠官、修歲事而已,古人所謂郊天配祖之意,蓋漠如也。光武置郊丘於雒陽,以高帝配祀,始稍復古人祀天之制。雖其采元始故事,合祭天地,與《周禮》司樂不合,然而一禮之行,凡所謂六宗山川群神遍在焉,蓋亦有取於《有虞》之類,周人之旅祭也歟?以上《漢朝郊祀之制》。

唐元宗天寶元年二月敕:「凡所祠享,必在躬親,其皇 地祇宜就南郊致祭。」是月十八日,親享元元皇帝於 太清宮,十九日,親享太廟,二十日,合祭天地於南郊, 謂之三大禮。

臣按:有事於郊必先告祖以配天、享侑之意,蓋行祭告之禮,非大享也。自唐人有事上帝必先親享,元元皇帝於太清宮,親享太廟然後郊祀。宋人因之,乃先郊三日,奉諡冊寶於太廟,次日薦享玉清昭應宮、景靈宮,宿太廟,既享赴青城。嗚呼,郊祀之禮見於經者,自《虞書》類上帝始,而尤詳載於《周禮》《禮記》,此則唐虞、三代報本反始之大事也。未事之先,詣祖廟告祭以配享之故,而致齋以致其精明之德,然後行事,此正禮也,與道家者流無涉。唐宋之世,乃用青詞,設素饌,親享太清宮、玉清昭應宮,然後詣郊壇行禮,此何謂哉?彼方士之云云,乃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