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3 (1700-1725).djvu/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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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祔于高祖左右,亦南向。曾祖考、祖考與考兄弟,則祔于曾祖考,祖考與考上下,皆東向。其妣祔于高祖妣左右,亦南向。祔則曾祖妣、祖妣與妣上下,皆西向。卑幼男女祔位,則在兩序以上下,分昭穆也。至于子孫敘立,惟宗子在東,宗婦在西,北向。其餘男在宗子之右,女在宗婦之左,皆北向。先太伯、叔祖,次伯叔祖,「次兄弟,在宗子宗婦之前;次子姪,次執事,在宗子宗婦之後,以前後分昭穆也。蓋繼高宗子則為高廟,故高祖考妣得居正位者當在側,而祔祭者亦世為一列,當祔正位者亦正位,當祔側位者亦側位。如天子諸侯太廟,祫祭惟太祖東向,其餘在南北牖下亦南北向,此自然之理也。」 張子雖一人數娶,猶不妨東方虛其位,以應北方之數,其世次則復對西方之配也。又按本註:「束茅聚沙,在香案前地下,所以降神酹酒,及逐位前地上,所以初獻祭酒也。」

省牲、滌器,具饌。

主人帥眾丈夫深衣省牲蒞殺。主婦帥眾婦女背子滌濯祭器,潔釜鼎,具祭饌。每位果六品,蔬菜及脯醢各三品,肉魚饅首糕各一盤,羹飯各一碗,肝各一串,肉各二串,務令精潔。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為貓犬蟲鼠所污。

朱子嘗書戒子塾曰:「吾不孝,為先公棄捐,不及供養,事先妣四十年,然心無識知,所以承顏順色,甚有乖戾。至今思之,嘗以為終天之痛,無以自贖,惟有歲時享祀,致其謹潔,猶是可著力處。汝輩及新婦等切宜謹戒,凡祭肉臠割之餘及皮毛之屬,皆當存之,勿令殘穢褻慢,以重吾不孝。」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

主人以下深衣及執事者,但詣祭所盥手。設果楪於逐位,卓子南端,蔬菜脯醢相間次之。設盞、盤、醋楪於北端,盞西楪東,匙著居中。設元酒及酒各一瓶於架上。元酒其日,取井花水充在酒之西,熾炭於爐,實水於瓶。主婦背子炊煖祭饌,皆令極熱,以盒盛出,置東階下大床上。

質明,奉主就位。

主人以下各盛服,盥手,帨手,詣祠堂前,眾丈夫敘立,如告日之儀。主婦西階下北向立。主人有母,則特位於主婦之前,諸伯叔母、諸姑繼之,嫂及弟婦、姊妹在主婦之左。其長于主母主婦者皆少進。子孫婦女、內執事者在主婦之後重行,皆北向東上。立定,主人升自阼階,搢笏,焚香,出笏,告曰:「孝孫某,今以仲春之月,有事於高祖考某官府君,高祖妣某封某氏,曾祖考某官府君,曾祖妣某封某氏,祖考某官府君,祖妣某封某氏,考某官府君,妣某封某氏,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敢請神主,出就正寢,恭伸奠獻。」 告辭。仲夏秋冬,各隨其時。祖考有無,官爵封諡,皆如題主之文。祔食,謂旁親無後者,及早「逝先亡者,無即不言。」 告訖,搢笏,斂櫝,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執事者一人捧之。主人出笏前導,主婦從後,卑幼在後,至正寢,置于西階卓子上。主人搢笏啟櫝,奉諸考神主出就位。主婦盥帨,升,奉諸妣神主亦如之。其祔位,則子弟一人奉之。既畢,主人以下皆降復位。

參神:

主人以下敘立,如祠堂之儀。立定,再拜。若尊長老疾者,休於他所。

司馬溫公曰:「古之祭者,不知神之所在,故灌用鬱鬯,臭陰達於淵泉;蕭合黍稷,臭陽達于牆屋,所以廣求神也。今此禮既難行於士民之家,故但焚香酹酒以代之。」

降神:

主人升,搢笏,焚香,出笏,少退,立執事者。一人開酒,取巾拭瓶口,實酒於注;一人取東階卓子上盤盞,立於主人之左;一人執注,立於主人之右。主人搢笏,跪奉盤盞者亦跪進盤盞,主人受之,執注者亦跪斟酒于盞。主人左手執盤,右手執盞,灌於茅沙,以盤盞授執事者。出笏,俯伏,興,再拜,降復位。問:「既奠之酒何以置」 之?程子曰:古者灌以降神,故以茅縮酌。謂求神於陰陽有無之間,故酒必灌於地。若謂奠酒,則安置在此。今人以澆在地上,甚非也,既獻則徹去可也 。張子曰:「奠酒,奠安置也,若言奠摯、奠枕是也。謂注之於地,非也 。」 朱子曰:「酹酒有兩說,一用鬱鬯灌地以降神,則惟天子諸侯有之。一是祭酒,蓋古者飲」 食必祭,今以鬼神自不能祭,故代之祭也。今人雖存其禮,而失其義,不可不知 。問:「酹酒是小傾?是盡傾?」 曰:「降神是盡傾。」 楊氏復曰:「此四條降神酹酒是盡傾。三獻奠酒,不當傾之於地。《家禮》,初獻,取高祖妣盞祭之茅上者,代神祭也。《禮》:祭器少傾於地,祭食於豆間,皆代神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