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3 (1700-1725).djvu/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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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皆再拜,主人不拜,降復位。

辭神:

主人以下皆再拜

納主:

主人主婦皆升,各奉主納於櫝。主人以笥斂櫝奉歸祠堂,如來儀。

《徹》。

主婦還監徹酒之在盞注他器中者,皆入於瓶,緘封之。所謂「福酒。」 果蔬肉食,並傳於《燕器》。主婦監滌祭器而藏之。

《餕》。

是日,主人監分祭胙品,取少許置於盒,并酒皆封之。遣僕執書歸胙於親友。遂設席,男女異處。「尊行自為一列,南面,自堂中東西分首。若止一人,則當中而坐,其餘以次相對,分東西向。尊者一人先就坐,眾男敘立,世為一行,以東為上,皆再拜。子弟之長者一人少進立執事者;一人執注立於其右,一人執盤盞立於」 其左。獻者搢笏跪。弟獻則尊者起立,子姪則坐,受注斟酒,反注受盞,祝曰:「祀事既成,祖考嘉享,伏願某親備膺五福,保族宜家。」 授執盞者置於尊者之前,長者出笏,尊長舉酒畢,長者俛伏,興,退復位,與眾男皆再拜。尊者命取注及長者之盞置於前,自斟之。祝曰:「祀事既成,五福之慶,與汝曹共之。」 命執事者以次就位,斟酒皆遍。長者進,跪受飲畢,俛伏,興,退立。眾男進揖,退立飲。長者與眾男皆再拜。諸婦女獻女尊長於內,如眾男之儀,但不跪。既畢,乃就坐,薦肉食。諸婦女詣堂前,獻男尊長壽,男尊長酢之如儀。眾男詣中堂,獻女尊長壽,女尊長酢之如儀。乃就坐,薦麪食。內外執事者各獻內外尊長壽,如儀而不酢,遂就斟。在坐者遍俟皆舉,乃再拜。退,遂薦米食,然後泛行酒,間以祭饌。酒饌不足,則以他酒他饌益之。將罷,主人頒胙于外,僕、主婦頒胙於內,執事者遍及微賤,其日皆盡。受者皆再拜,乃徹席。

凡祭主於盡愛敬之誠而已。貧則稱家之有無。疾則 量筋力而行。財力可及者,自當如儀。

《初祖》。

惟繼始祖之宗得祭

冬至,祭始祖。

程子曰:「此厥初生民之祖也。冬至一陽之始,故象其類而祭之 。」 《補註》丘氏曰:「《禮經》別子法,乃三代封建諸侯之制,於今人家不相合,以始遷及初有封爵者為始祖,準古之別子。又以始祖之長子,準古繼別之宗,雖非古制,其實則古人之意也。」

前期三日齋戒。

如時祭之儀

前期一日設位。

主人、眾丈夫深衣,帥執事者灑掃祠堂,「滌濯器具,設神位於堂中間北壁下,設屏風於其後,食床於其前 。」 《補註》:「設於墓所,以義推之,只恐當設初祖考一位而已,而妣不在其內,世遠在所略也。祭先祖亦然。」

陳器。

設火爐於堂中,設炊烹之具於東階下,盥東,炙具在其南。束茅以下,並同。時祭。主婦、眾婦女、背子,帥執事者滌濯祭器,潔釜鼎,具果楪六,盤三,盂六,小盤三,盞盤、匙、著各二,脂盤一,酒注酹,酒盤、盞一,受胙盤、匙一。

按:此本合用古祭器,今恐私家或不能辦,且用今器以從簡便。神位用蒲薦,如草席,皆有緣,或用紫褥,皆長五尺,闊二尺有半。屏風如枕屏之制,足以圍席,三面。食床以版為面,長五尺,闊三尺餘,四圍亦以版,高一尺二寸,二寸之下乃施版,皆黑漆。

具饌。

晡時殺牲,主人親割毛血為一盤,首心肝肺為一盤,脂雜以膏為一盤,皆腥之。左胖不用,右胖前足為三段,脊為三段,脅為三段,足為三段,近竅一節不用,凡十二體。飯米一秤,置於一盤,蔬果各六品,切肝一小盤,切肉一小盤 。《補註》本註:「主人親割毛血為一盤。」 《國語》曰:「毛以示物,血以告殺。」 接誠,拔取以獻,具為齊敬也。《韋氏註》云:「接誠於神也。」 接毛取血,獻其備物也。齊,潔也。

厥明夙興,設蔬果酒饌。

主人深衣,帥執事者設元酒瓶及酒瓶於架上。酒注酹酒盤盞受胙盤、匙各一,於東階卓子上,祝版及脂盤於西階卓子上。匙、著各一,於食床北端之東西相去二尺五寸,盤盞各一於著西。果在食床南端,蔬在其北。毛血腥盤切肝肉皆陳於階下饌床上,米實階下炊具中,十二體實烹具中,以火爨而熟之。盤一盂「六,置饌床上 。」 《補註》:「按家眾敘立之儀,在小宗家之祭四親廟,則男在主人之右,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