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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5 (1700-1725).djvu/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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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孫氏曰:諸侯相朝,非禮也。朝于內,猶曰不可,況朝于外乎?故曰「蕭叔朝公,以交譏之也。」

僖公五年

《春秋》:「春,杞伯姬來朝其子。」

伯姬來寧。寧,成風也。「朝其子」者,時子年在十歲左右,因有諸侯子得行朝義,而卒不成朝禮,故繫于母,而曰「朝其子。」

《公羊傳》:其言來朝其子何?內辭也。與其子俱來朝也。

因其與子俱來。《禮》,外孫初冠,有朝外祖之道,故使若來朝其子,以殺「直來」之恥,所以辟教戒之不明也。微無君命,言「朝」者,服非實。

《榖梁傳》:「婦人既嫁不踰竟,踰竟非正也。諸侯相見曰 朝伯姬,為志乎朝其子也。伯姬為志乎朝其子,則是 杞伯失夫之道矣。諸侯相見曰朝,以待人父之道待 人之子非正也,故曰杞伯姬來朝其子,參譏也。」

大全張氏曰:「朝者,人君相見于宗廟朝廷之上,父在而使其子行之,又使婦人參之,皆失正也。」 吳氏曰:「曹伯有疾,遣其世子射姑代父朝魯,《春秋》譏之。杞惠公疑亦有疾,伯姬以其子為魯之甥,故挾之至魯,就令攝父行朝禮。是年杞惠公卒,成公嗣位,蓋伯姬預欲托其子于魯也。杞伯失君道、失夫道、失父道,伯姬失妻道」、失母道,其子失子道,而魯僖受其朝,皆非禮也。 高氏曰:「先王之制,諸侯未冠而即位,謂之童子侯。童子侯不朝,蓋不可以成人之禮接之也。伯姬歸杞,方十三年,有子必尚幼,穉,如之何而勝朝乎?」

僖公七年

《春。秋》。夏,小邾子來朝。

郳犁來,始得王命而來朝也。邾之別封,故曰《小邾》。

《公羊》。無傳

至是所以進稱爵者,時附從伯者朝天子,旁朝罷,行進。齊桓公白天子進之,固因其德,禮著其能,以爵通。小邾婁子朝天子不書者,例所不錄也。今朝魯謂之旁朝者,正以諸侯之法,五年一朝天子,但是常事,故不書之,欲對朝王為正朝,故謂之旁朝。

僖公二十年

春。秋。夏,郜子來朝。

大全陸氏曰:「《公羊》云失地之君。」按經無異文,無所據也。 劉氏曰:「若失地之君,何得言朝?」又《公羊》以郜滅,在《春秋》前。按《春秋》以來且九十年,郜子失地殆三世矣,猶能自歸同姓,躬行朝禮,無乃不近人情乎?

《公羊傳》:「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文公十有二年

《春秋》:春王正月,杞伯來朝。秋,滕子來朝。

《左傳》:「杞桓公來朝」,始朝公也。

公即位,始來朝。劉炫云:「魯公新立,鄰國及時來朝則曰公即位而來朝,晚則云始朝公也。諸侯自新立來及時者則云即位而來見,晚則云始見。霸主即位,魯公往朝則曰朝嗣君;魯君新立,往朝大國,則曰即位而往見也。」

秋,滕昭公來朝,亦始朝公也。

文公十有五年

《春秋》。夏,曹伯來朝。

《左傳》:「夏,曹伯來朝,禮也。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 古之制也。」

大全汪氏曰:曹伯十一年來朝,纔越四年而又朝,不翅如事天子之禮。文公屢受小國之朝而不報,亦猶屢朝於齊、晉而不見答也。 趙氏曰:「《左氏》云:『諸侯五年再相朝,古之制也』。」按《周禮》,諸侯猶各以服數朝天子。若諸侯五年再相朝,即須四面而往,無停歇時矣。以理推之,諸侯除州伯之外,無相朝之限。

成公十有三年

《春秋》:「春三月,公如京師。」

《伐秦,道過京師,因朝王》。

夏,五月,公自京師,遂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 伯、邾人、滕人伐秦。

《公羊傳》「其言自京師何?公鑿行也。公鑿行奈何不敢 過天子也。」

鑿,猶更造之意。時本欲直伐秦,塗過京師,不敢過天子而不朝,復生事,修朝禮而後行,故起時善而褒成其意,使若故朝然後生事也。間無事復書「公」者,善公《鑿行》。

《穀梁傳》:「公如京師,不月,月非如也。非如而曰如,不叛 京師也。」

公行出竟,有危則月。朝聘京師,理無危懼,故不月。因其過朝,故正其文。若使本自往。

《胡傳》:諸侯每歲侵伐四出,未有能修朝覲之禮者。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