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27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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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云云。

明帝太和六年三月癸酉行東巡所過存問高年

按:《三國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高貴鄉公甘露三年詔行養老禮

按《三國魏志高貴鄉公本紀》:甘露三年秋八月丙寅, 詔曰:「夫養老興教,三代所以樹風化、垂不朽也。必有 三老五更,以崇至敬。乞言納誨,著在惇史。然後六合 承流,下觀而化。宜妙簡德行,以充其選。關內侯王祥, 履仁秉義,雅志淳固。關內侯鄭小同溫恭孝友,帥禮 不忒。其以祥為三老,小同為五更,車駕親率群司,躬」 行古禮焉

按《晉書禮志》:「甘露二年,天子親帥群司行養老之禮。 于是王祥為三老,鄭小同為五更。其儀注不存,然漢 禮猶在。」

按杜佑《通典》:「甘露二年,天子親帥群司行養老之禮 于太學,命王祥為三老,鄭小同為五更。王祥南面几 杖,以師道自居,天子北面乞言,祥陳明王聖帝君臣 政化之要以訓之,聞者莫不砥勵。」

惠帝永平元年五月壬午賜高年鰥寡力田者帛人三匹

按:《晉書惠帝本紀》云云。

成帝咸和元年春二月丁亥賜鰥寡孤老米人二斛按晉書成帝本紀云云

孝武帝大明七年詔賜高年栗帛羊酒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七年二月詔:「故邑耆舊,在 目罕存,年世未遠,已殲太半,撫跡惟事,傾慨兼著。太 宗燕故,晉陽洽恩;世祖流仁,濟畿陽澤。永言往猷,思 廣前賚。遣使巡慰,厚賜粟帛,高年加以羊酒。」冬十月, 車駕巡南豫州。詔曰:「朕巡幸所經,先見百年者及孤 寡老疾,並賜粟帛。」十二月,行幸歷陽,高年孤疾,賜帛 「十匹。」

南齊

武帝永明五年詔賜諸孤老糧餼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五年者,「正月辛卯,詔曰:『朕 昧爽丕顯,思康民瘼,雖年穀亟登,而饑饉代有。今履 端肇運,陽和告始,宜協時休,覃茲黎庶。諸孤老並賜 糧餼,遣使親賦,每存均普』。」

永明七年,詔「諸大夫年秩隆重者,增俸給役。」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七年「春正月戊辰,詔曰:『諸 大夫年秩隆重,祿力殊薄,豈所謂下車惟舊,趨橋敬 老?可增俸,詳給見役』。」

明帝建武元年詔百官耆齒者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銓敘之科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建武元年「十一月庚子,詔曰:日 者有司耆齒,許以自陳,東西二省,猶沾微俸,辭事私 庭,榮祿兼謝。興言愛老,實有矜懷。可一遵永明七年 以前銓敘之科。」

按《冊府元龜》:先是,永明中,御史中丞沈淵表「百官年 登七十者,皆令致仕。」故有是詔。

北魏

太武帝太延元年十一月丙子行幸鄴諸所過對問高年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太平真君七年二月丙戌幸長安存問父老

按《北魏書太武帝本紀》云云。

文成帝和平二年親見高年詔八十以上者一子不從役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和平二年三月,幸中山,至于 鄴,遂幸信都。輿駕所過,皆親對高年,問民疾苦。詔民 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

和平三年,詔「選舉崇尚年齒。」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和平三年冬十月丙辰,詔曰: 「朕承洪緒,統御萬國,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緝熙治 道,以致寧一。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齒。今選舉之 官,多不以次,令斑白處後,晚進居先,豈所謂彝倫攸 敘者也?諸曹選補,宜各先盡勞舊才能。」

和平四年春三月乙未,賜京師「民年七十以上太官 廚食」,以終其年。

按:《北魏書文成帝本紀》云云。

孝文帝延興三年十一月戊寅詔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癸巳太上皇帝南巡至于懷州所過賜高年布帛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云云。

太和元年宴耆老于太華殿

按,《北魏書孝文帝本紀》:太和元年:「冬十月癸酉,宴京 邑耆老年七十以上于太華殿,賜以衣服。又詔七十 以上,一子不從役。」

太和三年。詔賜國老衣絹布帛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