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袋不復設,凡常朝參官則製牙為牌,刻其官銜於上。凡「勳、親、文、武」 四字號,俾其懸於帶上以出入禁門,無者則不得闌入焉。其制雖與唐之《魚符》不同,其所以為出入之防則一也。其諸異乎宋人用以為美飾榮觀者歟!
宋初因五代舊制,每歲諸臣皆賜時服,然止賜將相、 學士、禁軍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謂侍臣曰:「百官不賜, 甚無謂也。」乃遍賜之,歲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 將校皆給焉。
臣按:「此宋朝歲時賜服之制。」
太祖建隆三年,給中書、門下、樞密、宣徽、節度使及侍 衛步軍都虞候以上、皇親大將軍以上、天下樂暈錦, 三司使、學士、中丞,內客省使、駙馬留後、觀察使、皇親 將軍、諸司使、廂主以上簇四盤鵰細錦,三司副使、宮 觀判官黃獅子大錦,防禦、團練使、刺史、皇親諸司副 使翠毛細錦,權中丞、知開封府、銀臺司、審刑院及待 制以上,知檢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統軍、金吾大將 軍紅錦,諸班及諸軍將校,亦賜窄錦袍,有翠毛、宜男、 雲鴈、細錦、獅子、練鵲、寶照大錦、寶照中錦,凡七等,應 給錦袍者皆五事。
臣按:「此宋朝給賜錦袍之制。錦凡數樣,皆為鳥獸之形,我朝定制,品官各有花樣,公、侯、駙馬、伯繡麒麟、白澤,不在文武之數,文武官一品至九品皆有應服花樣,文官用飛鳥,象其文彩也,武官用走獸,象其猛鷙也。定為常制,頒之天下,俾其隨品從以自造,非若宋朝官為製之歲時,因其官職大小而為等第以給賜」 之也。上可以兼下,下不得以僭上。百年以來,文武率循舊制,非特賜不敢僭差,惟武臣多有不遵舊制,往往專服公侯伯及一品之服。自熊羆以下,至於海馬,非獨服者鮮,而造者幾於絕焉。伏請申明舊制,違者治之如律。蓋本朝無金紫之賜,所以辨章服者,實有在於斯。
《元志》:「仁宗延祐元年,定服色等第,惟蒙古不在禁限。」
臣按:元朝服色無別,當時雖禁不許服龍鳳文,然所謂龍者,五爪一角者爾,其四爪者上下通用不禁,聖朝立為定制,凡品官常服用雜色紵絲綾羅綵繡,庶民止用紬絹紗布,及凡官「員、軍民、僧道人等衣服、帳幔並不許用元黃紫三色,並織繡龍鳳文,違者罪及染造之人。」 嗟乎,《禮》所以辨上下、定民志也,而上下之辨,心志之定,必由於耳目之所見聞,身體之所被服,自其顯著者而禁革之,所以潛消其非分之望,密遏其過求之心於隱微之中,此先王制禮之深意,杜亂之微權也。
冠服部藝文
《輿服志序》後漢·書
《書》曰:「明試以功,車服以庸。」言。昔者聖人興天下之大 利,除天下之大害,躬親其事,身履其勤,憂之勞之,不 避寒暑,使天下之民物各得安其性命,無夭昏暴陵 之災。是以天下之民,敬而愛之,若親父母,則而養之, 若仰日月。夫愛之者,欲其長久,不憚力役,相與起作 宮室,上棟下宇,以雍覆之,欲其長久也。敬之者欲其 尊嚴,不憚勞煩,相與起作輿輪旌旗章表以尊嚴之, 斯愛之至,敬之極也。苟心愛敬,雖報之至,情由未盡, 或殺身以為之,盡其情也;奕世以祀之,明其功也。是 以流光與天地比長。後世聖人知恤民之憂思深大 者,必饗其樂,勤仁毓物,使不夭折者,必受其福,故為 之制禮以節之,使夫上仁繼天統物不伐其功,民物 安逸,若道自然,莫知所謝。《老子》曰:「聖人不仁,以百姓 為芻狗。」此之謂也。夫禮服之興也,所以報功章德,尊 仁尚賢,故禮尊尊貴貴,不得相踰,所以為禮也。非其 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順禮也。順則上下有序,德薄者 退,德盛者縟。故聖人處乎天子之位,服玉藻,邃延日 月,升龍山車金根,飾「黃屋左纛,所以副其德,章其功 也。賢仁佐聖,封國愛民,黼黻文繡,降龍路車,所以顯 其仁,光其能也。」及其季末,聖人不得其位,賢者隱伏, 是以天子微弱,諸侯脅矣。於是相貴以等,相讟以貨, 相賂以利,天下之禮亂矣。至周夷王下堂而迎諸侯, 此天子失禮,微弱之始也。自是諸侯宮縣樂食,祭以 白牡,「擊玉磬,朱干,設錫,冕而儛大武,大夫臺門,旅樹 反坫,繡黼,丹朱中衣,鏤簋朱紘」,此大夫之僭諸侯禮 也。《詩》刺彼其之子,不稱其服,傷其敗化。《易》譏「負且,乘 致寇至」,言小人乘君子器,盜思奪之矣。自是禮制大 亂,兵革並作,上下無法,諸侯陪臣,山楶藻梲。降及戰 國,奢僭益熾,削滅禮籍。蓋惡有害己之語,競修奇麗 之服,飾以輿馬,文罽玉纓,象鑣金鞍,以相夸上爭錐 刀之利,殺人若刈草然而宗祀亦旋夷滅。榮利在己, 雖死不悔。及秦并天下,攬其輿服,上選以供御,其次 以錫百官。漢興,文學既缺,時亦草創,承秦之制,後稍 改定。參稽《六經》,近於雅正。孔子曰:「其或繼周者,行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