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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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合羽,則急四而緩六,十一絃《無射》;合羽則急六而 緩四,皆起四絃,𢘆下其柱,以緩其聲,乃合中琴之角。 倡和更迭,純用平絃,此韶簫之所以合,九變之所由 成者與!

下管長一尺四寸八分強,篴如之。路鞀高一尺六寸, 面廣八寸;路鼓高四尺五寸,面廣七尺二寸。竽大管 長三尺六寸六分強,中管長三尺四寸七分強,小管 長二尺二寸八分強,巢笙管如之。和笙管長一尺一 寸四分,壎高三寸四分,廣五寸四分,箎長一尺一寸 一分強。編簫大管長一尺二寸,小管長七寸八分弱。 《通曰》管篴皆均七音於三寸四分之中。路鞀面廣八 寸,聲在六寸八分;路鼓面廣七尺二寸,聲在六尺八 寸,皆正度也。雷鼓律用黃鐘,而建在東,路鼓乃建在 北,其天人相與之際乎!竽管與太簇相間,巢笙管列 在第三,名大一管。和笙亦如之。管長一尺二寸四分, 除入二分,簧至氣孔三寸七分,餘三寸六分。塤六孔: 前下一孔為中呂;上一孔右為《林鐘啟》,下一孔為《夷 則》;左雙啟為大呂清聲、合聲則夾鐘宮也。箎底節外 一孔為中呂,半孔為姑洗;次上一孔為林鐘,半孔為 《蕤賓》;又次上一孔為南呂,半孔為《夷則》;又次上一孔 為無射;又次上一孔為黃鐘含,少半孔為應鐘;六孔 全開為太簇清聲半「孔為大呂,清合則為夾鐘」也。箎 為塤設,土聲重濁,藉竹聲之大以發之。姑洗以後,塤 圍漸小,故二器皆止於四。宮主清角,商主流徵,迭相 倡和而已。大扺下管匏竹,以笙為主,依磬同音,與塤、 箎合止五音。宮屬土,最濁,羽屬水,最清。六府之修,始 於以水和土,故絲尚宮,竹應以羽,竹聲大故以羽濟 之,羽聲細,故以宮濟之。圜鐘為宮,則黃鐘為羽,清律 必合全律,管在匏者獨長,故曰:「孤竹之管,象其一而 大也。」

舞籥,長二尺九寸八分強,小籥半之。凡樂蕤賓龡羽、 應鐘龡角,以舞《大武》,乃奏無射金聲而玉振之。 通曰:夾鐘之籥,二尺九寸八分六釐二毫三絲為宮, 以其上二尺六寸五分六釐五毫六忽為商孔,以二 尺三寸六分七毫四絲五忽二初為角孔,以二尺一 寸三釐六毫六絲六初六秒為變徵孔,以一尺八分 七釐一毫五絲為徵孔,以一尺七寸六分七釐三毫 三絲四忽為羽孔,以一尺五寸七分五毫五初為變 宮孔。或曰「三孔清宮」,函鐘,黃鐘也。舞位對黃鐘清,小 籥半之,舞位對黃鐘宮。凡歌夾鐘、簫、籥,合堂上下之 樂,鐘、瑟隨竽、笙、磬合歌商角之中,高下抑揚,必次於 太簇,以應函鐘,乃能中節。蕤賓之籥吹羽,則夾鐘之 鐘聲之。應鐘之籥吹角,則夾鐘之磬振之。絃歌。反商 下徵,始於夷則。徵、商合大呂羽、角而節奏成文。夷則為宮 夾鐘為徵上下相合太簇鐘磬應焉,舞人自北還南,表籥乃奏 羽。姑洗為宮應鐘之角蕤賓之羽「一鼓稍前,舞蹈轉干」四向,為疆理 之狀。姑洗二鼓復位,總干立。蕤商三鼓兩兩相向蹲。應徵四 鼓復位,按腰立。應鐘五鼓:「左手揚干,右足應。」大商六鼓,「右 手揚戚,左足應。」蕤徵七「鼓坐作踴躍」,為欣喜之狀。蕤賓八 鼓,舉戚垂干,東南向而望。夷商九鼓,西北向而望大徵十 鼓復位,舞蹈,退後按腰立。大呂十一鼓,推左右手,躬身 起立。太商十二鼓:「進前舞蹈,退後按腰立。」夷徵十三鼓,收 手,正立。夷則十四鼓,「兩兩相顧蹲。」無商十五鼓,正面躬身 受終。夾徵聽三鼓止,鳴鐃而退,從南至西表,告成《大韶》、 南呂之籥應之。籥乃奏角。應鐘為宮蕤賓之角大呂之羽「聽舉樂則 蹲」一鼓,稍前舞蹈相向立。應鐘《二》鼓整干戚,按腰立。大商 三鼓左右揚干戚。蕤徵四鼓,「收手按腰」,立為止戈之狀。 蕤賓五、鼓佾皆分左右,兩兩相向。夷商六鼓,左右皆列而 為四。大徵七鼓歸佾開手蹲。大呂八鼓收手總干。夾商「九鼓 左右揚干戚」,後正面立。夷徵十鼓,進前,舞蹈。夷則十一鼓, 《左呈干》,推右手。無商十二鼓,右《呈戚》推左「手。」夾徵十三鼓, 收手按腰,立為治安之狀。夾鐘十四鼓,「按腰相顧蹲」,中商 十五鼓,《躬身受終》。無徵聽三鼓止,鳴鐃而退,從西至東, 表告成。姑洗之籥應之。籥乃奏變宮。蕤賓為宮大呂之角夷則之羽 「聽樂則蹲」,一鼓,稍前舞蹈。蕤賓二鼓開手正面蹲,夷商三 鼓收手按腰立,大徵四鼓,正立總干。大呂五鼓,側身自西 而東,收手按腰立。夾商六鼓「自東而北,收手,兩兩相向 立。」夷徵七鼓歸佾,正面開手蹲。夷則八鼓相向舉手蹲,無商 九鼓復位,正面立,為來賀之狀。大徵《十鼓》舞蹈,向前俯 伏。夾鐘十一鼓,興身分左右。中商十二鼓,左右北面俯伏。 無徵十三鼓,歸佾,左右置干戚於地,拱手北面立,為尊 崇天子之狀。無射十四鼓,「左右舞蹈而拜,興身立。」黃商十 五鼓,收干戚,按腰躬身受終。中徵「聽三鼓止」,鳴鐃而退, 從東表還,至南表,告成《咸池》,應鐘之籥應之。六變致象物及 天神此《大武》六成,武王之事也。自古王者征伐得天下, 先必北定中原,後必南征不服,觀於舞表,概可見矣。 前三成進師用武,故盡為猛賁趫捷之狀,太公之志 也。後三成退師偃武,故易為欣喜歡愛之容,周、召之 治也。故下管象而後舞,以下武繼文,明武王之志非 貪商也。及周公輔政七年之後,作勺以告成《大武》,而 合《關雎》之亂,復有所益焉。其調則皆無射清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