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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五十八卷目錄

 律呂部彙考十二

  明黃佐樂典四夷則章第九 南呂章第十 無射章第十一 應鐘章第十

  二

樂律典第五十八卷

律呂部彙考十二

《明黃佐樂典四》

夷則章第九

「《夷則》之均,應孟秋中氣,斗建申,合辰巳。」其數五十一, 律五寸五分五釐一毫為宮;半數二十六,律二寸七 分強。

《通》曰:「夷則者何?夷,平也;則,法也。陰氣賊萬物,而陽猶 平施其法也。孟秋中氣者何?處暑是也,申,辰也,斗建 之辰,位於西南維。杓建申,昏尾中,衡建申,夜半營室 中;魁建申,旦昴中。」日出卯初二刻入酉正三刻三陰閉陽而成否, 是謂「相其宿參觜巂。」

斗循天而北至角於參為「伐」 ,又北至於觜,巂為天關。

其分野為魏、益州。

《書》曰:「華陽黑水,惟梁州即益也。」 金從《星經》。

合辰者何?日躔鶉尾之次,在巳,與申合也。

自張十五度至軫八度,為鶉尾之次,一曰「鳥帑」 ,南為朱鳥。鳥尾曰帑,猶妻為帑以為人後也。

《律書生鐘分》曰:「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生自未詳見下

六千五百六十一分者,本黃鐘之毫數也。以三乘未 上數,得之。

二千一百八十七分,為「未上數。」

四千九十六者,得黃鐘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 九十六也,四未下數得之。

一千二十四為未下數四,謂四其實。

黃鐘之實,以二十七為毫法,凡得二十七者四千九 十六,故《夷則》之實十一萬五百九十二。雖分自黃鐘 六千五百六十一分之四千九十六,然損大呂三分 之一,亦無不同也。又置四千九十六於申而三之,酉, 一萬二千二百八十八戌,三萬六千八百六十四亥, 則得《夷則》之實。以律法計之,七百二十九為一寸,八 十一為一分,九為一釐,一為一毫,凡得五寸五分五 釐一毫,約以分法,二千一百八十七正度:五十一爾。其譜曰下上 半之則《二十六律》二寸七分二釐五毫也。

全律正度五寸五分弱。蓋大數五十一,其實五十,小分一千二百四十二。以一千四百五十八為三分二,尚欠二百一十六,故曰「弱。」 半之舉大數二十六,其實二十五,小分六百一十一。

黃帝五十年「孟秋之月庚申之日,日在翼,鳳鳥至,其 鳴音中《夷則》。」

沈約《宋書志》「信都芳樂」 說俱同。

作為《清角含》,少三寸九分是也。夷則以黃鐘為角周人與商 同禘嚳而享先妣,謂帝嚳之妃,姜嫄之廟。孟仲子曰: 「是媒宮也。」

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古之神聖母感天而生子,故姓從女生。後世郊宗石室感生帝之說所從起也。」 子朱子曰:「古者立郊禖,蓋祭天於郊而以先媒配也。變媒言禖,神之也。」 陳暘曰:「先妣作先祖,上則姜嫄也。姜嫄特祀,後世以為禖神,先祖之所自出也。帝王皆以先妣為郊禖。商人禘嚳,以簡狄為先妣。周人亦禘嚳」 ,以姜嫄為先妣禘主,在郊宗石室,禘郊之事,同一特牲繭栗,豈立禖配天?享姜嫄即所以禘嚳與?

舞《大濩》者,用商樂之舊,而《長夷》則之上宮奏之。蓋禮 以辨異,不忘本而後能推本為之節文;樂以統同,則 推原其自然,以樂吾志而已。《記》曰:「禮也者,反其所自 生;樂也者,樂其所自成。」是故先王制禮以節事,修樂 以道志。其斯之謂與!

其自為宮也,夾鐘為徵,無射為商,中呂為羽,黃鐘為 角,林鐘為變宮,太簇為變徵。其應聲也,於太簇為變 徵,於南呂為變宮,於姑洗為角,於應鐘為羽,於蕤賓 為商,於大呂為徵。調起黃鐘、中呂,六變為羽,角八變 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無射商徵和, 太簇應之。

《通》曰:「夷則律本寸五分五釐一毫,管則五寸有奇,虛 三分,龡口則其數四十八,合有聲無聲而計之也。七 音六孔,夷則為宮。」

《龡》口至底中,翕聲不為孔。

夾鐘半律為徵。

孔去吹口三寸六分六釐三毫六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