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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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自百八十,一分六十四。

二百四十三分者,本黃鐘之釐法也。以三乘辰上數, 得之。

八十一分為辰上數

一百二十八者,得黃鐘二百四十三分之一百二十 八也。倍辰下數得之。

六十四為辰,下數倍其實,則一百二十八。

二十七為一寸,三為一分,一為三釐,凡四寸六分六 釐。

「《黃鐘全數》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非以二百四十三約之,則不合乎七百二十九之釐數,此巳所以為釐法也。以黃鐘九寸為二百四十三分,二十七為一十,凡得一百單,八為四寸,十八為六分,二為六釐,是巳所得者一百二十八也。

又置一百二十八於巳而三之,午三百八十四,未一 千一百五十二,申三千四百五十六,酉一萬三百六 十八,戌三萬一千一百四,亥九萬三千三百一十二, 是為「應鐘之實也。」

七萬八千七百三十二為四寸,一萬三千一百二十二為六分,一千四百五十八為六釐,半之二寸三分三釐不用。

約以分法。

二千一百八十七

得四十二,小分,一千四百五十八。

九萬一千八百五十四,為四十二分,尚餘一千四百五十八,為小分。

《律書》曰:「四寸二分三分二。」

凡數衍「一」 為二千一百八十七,以七百二十九為一分,故一千四百五十八為三分二。

變律生自變姑洗,四寸六分七毫四絲三忽一初四 秒,餘一算。

《變律》止於六,半之不用。

舉「大數」則皆二十二爾。其譜曰高凡冬日至陽升,自黃鐘 六變,則為應鐘變宮。夏日至陽降,及應鐘八變,則歸 陽於黃鐘之宮。故曰:「六間應鐘,均利器用,俾應復也。」

黃鐘之管,上四十二分,無聲者,象盛陰;下三十九分,有聲者,象微陽。

《大合樂》,「小大相成,終始相生,其朔鼓之律乎!」小大相 成羽,莫細於應鐘,故應鐘起羽,乾坤二維皆動。圜鐘 合黃函之羽,姑洗為宮。宮五徵九黃鐘合姑夷之羽,中呂 為角。羽七角六終始相生,角莫窮於中呂,故「中呂起羽」,㢲、 《艮》二維皆動,無射合太南之羽,蕤賓為徵。上九商八太簇 合應、蕤之羽,夾鐘為羽。商八羽七此《雲門》《咸池》所以調陰 陽也。一陰一陽,相召交應,宮縣必協乎鐘球焉。應鐘 之角羽,圜鐘、夷則也。六變為太簇,為函鐘徵,其徵商 則為蕤賓大呂。大呂之商徵,亦圜鐘、夷則也。八變為 姑洗,為南呂徵,其羽角則為無射。中呂流徵,所以為 和清角者,非咸池、承雲與中呂上應夷則羽,下應大 呂角,九變則歸於大呂,為角合黃鐘矣。圜鐘上應夷 則徵,下應蕤賓羽,九變則歸於應鐘,為羽,合太簇矣。 《記》曰:「聲相應故生變。」又曰:「節奏合以成文,立樂之方。」 此其要也。不然,則十二旋宮繁,焉能簡哉?羽比於角, 則民不窮,徵流於商,則物不匱。此中呂宣中氣,應鐘 俾應、復、穆、羽相和者也。

其自為宮也,蕤賓為徵,大呂為商,夷則為羽,夾鐘為 角,《角無射》為變宮,中呂為變徵。其應聲也,於中呂為 變徵,於黃鐘為變宮,於林鐘為角,於太蔟為羽,於南 呂為商,於姑洗為徵。調起夾鐘、夷則,六變為羽,角八 變為徵,商,九變,返於其宮。《大合樂》,角羽倡大呂,商徵 和,中呂應之。

《通》曰:「應鐘,律本四尺六寸六釐,為管則四寸三分有 奇;虛三分龡口則其數三十九,合有聲、無聲而計之 也。」

虛三分同含少

七音六孔,應鐘為宮。

管底翕聲如數之長

蕤賓半律為徵。

《孔去吹》口三寸一分四釐。

大呂半律為商,

《孔去吹口》四寸一分八釐三毫。

《夷則》半律為羽,

《孔去吹口》二寸七分二釐五毫。

夾鐘半律為角,

孔去吹口三寸六分六釐三毫六絲。

《無射半律》為變宮。

孔去《吹口》二寸四分四釐二毫四絲。

中呂半律為變徵,

孔去吹口三寸二分八釐六毫二絲三忽;

呂生子,則蕤賓代宮,以變宮無射為角。律娶妻,則大 呂代宮,以變徵中呂為角。此謂「正聲。」三調流轉用事, 三分益一,得二寸八釐六毫以為法。上生者四,得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