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35 (1700-1725).djvu/9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寸二分八釐以為蕤賓。

舊法,應鐘四寸二十七分寸之二十。

「其役於他均,皆以全律應之。建律運曆,以應六十日。 己亥,姑洗之徵也;辛亥,太簇之羽也;癸亥,應鐘之宮 也;乙亥,南呂之商也;丁亥,林鐘之角也。」調起角羽而 並奏之。夾鐘六變,太簇之羽八變,姑洗之徵。夷則六 變,林鐘之角八變,南呂之商。蓋應鐘引商刻羽,夷則 從宮,一變合夾鐘,二變合無射,三變合中呂,四變合 《黃鐘》,五變合《函鐘》,六變合《太簇》,七變合《南呂》,八變合 《姑洗》,九變合應鐘,歸宮焉。

俗樂:應鐘為宮,曰中管黃鐘宮。大呂為商,曰中管越調。夷則為羽,曰中管黃鐘羽。無射為變宮,曰中管越調角。舊調無之,《宋樂髓經》所增。

金奏特鏞高一尺一寸六分強,兩舞相距七寸一分, 兩銑相距九寸三分強。編鐘高七寸三分弱,兩舞相 距四寸一分弱,兩銑相距五寸四分強。《清聲》編鐘高 五寸六分強,兩舞相距三寸三分強,兩銑相距四寸 三分強。錞、鐲、鐃、鐸皆與太簇合。特磬鼓長一尺三寸 八分強,博三寸六分;股長九寸三分強,博五寸二分: 皆厚一寸三分。編磬鼓長一尺二寸三分,博二寸四 分,股長八寸,博四寸;弱:皆厚一寸二分。清磬,編磬鼓 長九寸二分,博一寸五分,股長六寸三分,博三寸,皆 厚一寸二分。朔鼓高一尺,面廣四寸四分。

《通》曰:「特鏞鉦八寸二分,編鐘鉦五寸一分,清鐘鉦三 寸六分,應鐘半律。清聲雖於管無調,在宮縣則用為 鐘磬。」

《蔡氏新書》:「應鐘半律,不用指管而言,宮縣則不可少。」

《始復》之音,「聲應黃鐘」,以小大為清濁。

漢順帝陽嘉二年冬十月,行禮辟雍,奏應鐘,始復黃鐘。作樂器,隨月律,必須次第為宮,而商、角、徵、羽以類從之。尋調聲之體,宮、商宜濁,徵、羽用清。後世應鐘極厚,黃鐘極薄,異古制矣。

縣鼓在西,以唱始應鐘,起角羽,奏黃鐘,協慢角,為清 角,以倡流徵,陽下交乎陰,象月生於西。應鼓在東,以 和終中呂,起角羽,奏蕤賓,激清徵,為流徵,以和清角, 「陰上交乎陽,象大明生於東。」金奏二鎛,東西皆南陳 錞、鐲、鐃、鐸以合《太簇》。見太簇均註凡器物有所藉則溫,有 所參則和,人事亦然,故《禮器》曰:「禮有擯詔,樂有相步。」 溫之至也。禮交動乎上,樂交應乎下,和之至也。

周清廟撞鐘,有「夷則在西,太簇在東」 ,其義正如此。

《語》曰:「未動羽,鐘不杵,未動角,磬不。」驗聲改正,則「五 音六律」,非可差舛。後世金石,其音亂矣。

宋皇祐四年,胡瑗、阮逸改作鐘磬成。黃鐘高二尺二寸半,干廣一尺二寸,兩欒間一尺四寸。大呂以下十一鐘並同制,而兩架、欒間遞減半分。特磬、黃鐘,大呂鼓三尺,博六寸,股二尺,博一尺,厚二寸一分;太簇以下鼓二尺七寸,博六寸,股尺八寸,博九寸。遞加其厚,至應鐘厚三寸五分。《周禮》「大鐘宜厚,小鐘宜薄。」 今黃鐘重百六斤,應鐘乃重百四十八斤,非也。議者以未中律度罷之。

今制編鐘:

「應鐘」 ,重十三斤,制同南呂。

編磬:

鼓一尺三寸七分,博三寸五分;股九寸一分,博四寸七分,厚一寸六分。

朔鼓,縣於《乾隅左》。

南雍釋奠拊鼓制同

登歌大琴、大瑟,大絃一百二十六絲,中絃八十四絲, 小絃六十三絲,中琴,大絃四十二絲。

《通》曰:「空桑中琴,羽絃應角,激清徵,大絃按上合之, 下管長九寸四分強,篴如之。竽大管長二尺三寸三 分,中管長二尺五分強,下管長一尺二寸。巢笙大管 長一尺八寸八分強,小管長一尺二寸;和笙大管長 一尺八寸一分,小管長六寸七分。編簫管長一尺二 分。」

《通》曰:「管笛皆均七音,於正度二寸一分之中。」

匏竹利制,而尚議。漢丘仲造笛,皆去商孔,京房增之。晉荀勖蕤賓廂笛,八倍無射角律,長三尺九寸九分五釐強,至應鐘四倍夾鐘角律,長二尺九寸九分六釐強。是下六律反長於上六律也。梁武帝十二笛,黃鐘三尺八寸,遞減二寸,至姑洗三尺一寸,止減一寸;中呂二尺九寸,蕤賓二尺八寸,遞減一寸,至應鐘二尺三寸。其蕤賓即荀勖黃鐘也,其亂至此。故今惟用倍律,亦古制也。或曰:「黃鐘十倍,含少三尺九寸,大呂以下,用皆半律,至應鐘二尺一寸,始為寬裕。」 其說亦通。

巢笙,大管正聲列在第三,應第一頭子管清聲,而夾 黃鐘於中,以便應復也。和笙,大凡管列在第五,氣孔 施簧於八寸二分;清凡管列在第十,氣孔施簧於二 寸八分。凡竽有大、小、中三管,合離徽。大琴,大、小、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