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1 (1700-1725).djvu/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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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屬乎?欒書救鄭,軍帥之欲戰者八人,武子遂還,眾不

敢遏偪陽之舉,丐、偃二將皆請班師,荀罃令曰:「七日 不克,必爾乎取之!」遂下偪陽。林父既知無及於鄭,焉 用之矣?諸帥又皆信然其策。先縠若獨以中軍佐濟 者,下令三軍無得妄動,按軍令而行辟,夫豈不可?既 不能令,乃畏失屬亡師之罪,而從韓獻子分惡之言, 知難而冒進,是棄晉師,於誰責乎?故後誅先縠,不去 其官,此稱「敗績」,特以林父主之也。

楚子滅蕭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胡。傳假於討賊而滅陳。《春秋》以討賊之義重也,末減 而書入,惡其貳己而入鄭。《春秋》以退師之情恕也,末 減而書圍,與人為善之德宏矣。至是肆其強暴,滅無 罪之國,其志已盈,雖欲赦之不得也,故傳稱「蕭潰」,經 以「滅」書,斷其罪也。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 國』。楚莊蓋以力假仁,不能久假而遽歸者也。建萬國 親諸侯者,先王之政;興滅國,繼絕世者,仲尼之法。今 乃滅人社稷而絕其祀,亦不仁甚矣。」蕭既滅亡,必無 赴者,何以得書於《魯史》?楚莊縣陳入鄭,大敗晉師於 邲。莫與校者,不知以禮制心,至於驕溢,克伐怨欲,皆 得行焉,遂以滅蕭告赴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國耳。 《孟子》定其功罪,以五霸為三王之罪人。《春秋史外傳》, 心之要興,推此類求之,斯得矣。

宋師伐陳

《春秋》:宣公十有二年「冬十有二月,宋師伐陳。衛人救 陳。」

《胡傳》:陳有弒君之亂,宋不能討,而楚能討之,雖曰縣 陳,尋復封之,其德於楚而不貳,未足責也。宋人不能 內自省德,遽以大眾伐之,非義舉矣。衛人救陳,背盟 失信,而以救書者,見宋師非義,陳未有罪,而受兵為 可恤也。且謀國失圖,妄興師旅,無休息之期,則亂益 滋矣。其以救書,意在責宋也。若衛叛盟,則不待貶絕 而惡自見矣。

楚子伐宋

《春秋》:宣公十有三年「夏,楚子伐宋。」

《左傳》「以其救蕭也。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 《胡傳》:楚人滅蕭,將以脅宋,諸侯懼而同盟。為宋人計 者,恤民固本,輕徭薄賦,使民效死親其上,則可以待 敵矣。計不出此,而急於伐陳,攻楚與國,非策也。故楚 人有詞於伐,而得書爵。

晉侯伐鄭

《春秋》:宣公十有四年「夏五月,晉侯伐鄭。」

《胡傳》:「按《左氏傳》,為邲故也。比事以觀,知其為報怨復 讎之兵詞無所貶者,直書其事而義自見矣。」

楚子圍宋

《春秋》:宣公十有四年「秋九月,楚子圍宋。」

《胡傳》:宋人要結盟誓,欲以禦楚,已非持國之道,輕舉 大眾,勦民妄動,又非恤患之兵,特書「救陳」以著其罪, 明見伐之由也。國必自伐,然後人伐之,凡事,其作始 也簡,其將畢也必巨。《易》於《訟卦》曰:「君子以作事謀始」, 始而不謀,必至於訟,訟而不竟,必至於師。若宋是矣。 始謀不臧,至於見伐見圍,幾亡其國,則自取之也。

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春秋》:「宣公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胡傳》:「保國以禮為本者也。」齊頃公不謹於禮,自己致 寇,所謂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矣。諸侯上卿皆執國 命,取必於其君,以行其克伐怨欲之私,故盟於斷道, 師於陽穀,大戰於鞍,逞其志而後止。《春秋》詳書於策, 見伐與伐者之罪,皆可以為鑒矣。

邾人戕鄫子于鄫

《春秋》宣公十有八年「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左傳》:「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公羊傳》:「戕鄫子于鄫者何?殘賊而殺之也。」

《穀梁傳》:「戕猶殘也;戕,殺也。」

齊侯伐我北鄙

《春秋》:成公二年「春,齊侯伐我北鄙。」

《胡傳》:「初,魯事齊謹甚,雖易世而聘會不絕也。及與晉 侯盟於斷道,而後怨隙成。再盟於赤棘,而後伐吾北 鄙。齊侯之興是役,非義矣。魯人為鞍之戰,豈義乎?」同 曰「憤兵,務相報復,而彼此皆無善者,則亦不待貶而 罪自見矣。」

戰于新築

《春秋》:成公二年「夏四月丙戍,衛孫良夫帥師及齊師 戰于新築,衛師敗績。」

《胡傳》:「齊師侵虐,而以衛主此戰,何也?衛侯初與晉同 盟於斷道矣,又使世子臧與晉同伐齊矣,又使孫良 夫、石稷將侵齊矣。及與齊師遇,石稷欲還,良夫不可, 曰:『以師伐人,遇其師而還,將謂君何?若知不能,則如 無出。今既遇矣,不如戰也』。遂戰于新築。故齊師雖侵 虐,而此戰以衛主之也。《春秋》善解紛,貴遠怨,而惡以」 兵刃相接,故《書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