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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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衛」 者,為天子衛守。蠻者,縻也,以近外裔,縻繫之以政教。自此以上,六服,是中國之九州。自此以外,是外裔之諸侯。此蠻服與《大司徒》要服亦一也。要者,要束以文教也。夷者,以外裔而稱也。鎮者,去中國稍遠,理須鎮守也。稱此三者,總號蕃服。《大行人》云:「九州之外,謂之蕃國 。」 王昭禹曰:「侯畿者,以言扞外而蔽內。甸」 畿者,以言井牧其地,什伍其民。

《鄭鍔》曰:「男畿者,言於此建子男之國,天子千里。」

之外曰《采地》。蠻之為言緡也,遠王國者羈縻之足矣。夷之為言易也,又其遠者當以簡易之道處之。

王昭禹曰:「鎮如四鎮之鎮,以安鎮中國為主。」

「自侯畿至衛畿謂之中國,所謂疆以周索也;自蠻畿至蕃畿謂之四裔,所謂『疆以戎索也 』。」 陳君舉曰:「曹去王城八百里,乃為甸服;鄭去河北密縣百七十里,乃為男服。曹順流極便,鄭有城北虎牢之險。」 然則五服惟以便不便為義,非若畫為碁局然也 。王氏曰:「方千里曰畿」 ,則《禹貢》所謂甸服也。甸服面五百里,則為方千里矣。其外侯畿、甸畿,《禹貢》所謂「侯服」 也。又其外男畿、采畿,《禹貢》所謂「綏服」 也。又其外衛畿、蠻畿,《禹貢》所謂要服也。又其外夷畿、鎮畿,《禹貢》所謂「荒服」 也。又其外蕃畿,在《禹貢》五服之外 。易氏曰:「此言外方五百里」 ,則以方言之,非言面也。以方言之,是每面面二百五十里,兩面之方為五百里。自侯畿至蕃畿通為二千五百五十里,兩面相距通為四千五百里,并王畿千里,通為五千五百里。其增於禹者,五百里之蕃服耳。然周之蕃服,雖不列於《禹貢》九州之外,而《禹貢》九州之外或建五長,東漸西被,即成周蕃服之域。是周之蕃服,其名雖增於禹,而地未嘗增也 。陳及之曰:「周九州之閒雖方七千里」 ,大概與四裔、八蠻、七閩、九貉、五戎、六狄并言之,其實諸侯封守之地不如是廣也。然必兼外裔而言者,以見當時王化所被者廣,九州之閒悉奉正朔朝貢,與內諸侯無異,故《職方氏》并言之。或者泥《大行人》之說,謂九州之外謂之蕃國,自要服以上,朝覲有常節,貢賦有常職,為內諸侯無疑也。不知《大行人》亦要言之耳,非必九州之內皆諸侯,九州之外皆邊裔。以《王制》考之,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盡東海,北不盡恆山,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是天子壤地之實,其閒亦有戎狄錯居,其閒如魯、徐戎之類是。又荊楚之地在江漢之閒,自楚以南,悉百越之地,而衡山在楚之極南,安在天子之封內邪?推一邊而言,則四旁可知矣。

凡令賦,以地與民制之。上地,食者參之二,其民可用 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 食者參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

李嘉會曰:「《司馬令》賦必兼地與食言之,酌民之力而後令之也,故曰可用之數 。」 黃氏曰:「軍賦,小司徒令之;大司馬又令小司徒掌民事,通於軍賦;大司馬掌兵,而軍賦所出不可不知。言凡自鄉、遂達於邦國都鄙矣。康成獨言『令邦國之賦』,非也。六鄉亦以地之媺惡、人之多寡授田,鄭獨曰『如遂』,亦非也。國野賦稅異制」 ,而百畝之利必均。上中下地媺惡雖不等,而以易田均其力,故其歲入多寡,亦不甚較。據百畝計之,上地入雖多而食者眾,故為三之二;中地食者少,故為半;下地食者益少,故為三之一。令賦必先使民食不闕而後共賦,先足其食而後餘用取具焉。故曰:「必不得已而去。」 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司馬主賦,而民食先之,異乎後世之為兵矣 。鄭鍔曰:「說者謂上地、中地、下地,非上農夫、下農夫也,以中等寄明上下之義耳。上地者中地之上,中地者中地之中,下地者中地之下。家八口以上,則授上地,上地乃有田百畝,萊五十畝,故得以食其半。一人為家長,可任者當二家五人。此云上地食者三之二」 ,既非八口之上地矣,又家出可用者三人,又非八口共出七人之數。故說者言用中等,以寄明上下之義,以為諸侯之國,其制然也。《司徒》言可任者,以力役為主;此言可用者,以用兵為主 。劉氏曰:「小司徒均土地,稽人民,周知其可任之數。」 蓋與此同。而曰:「凡起徒役,毋過家一人,以其餘為羨。唯田與追」 胥竭作,則《司馬》令賦以地與民制之者,竭作其羨於四時之田也。或家三人,或家二人,或二家五人,皆所以教之戰也。「伍、兩、卒、旅、師、軍為正兵」 者,鄉遂十有五萬人,而羨卒在外,郊野都鄙之兵又在其外。莫不軍制其師,師制其旅,旅制其卒,卒制其兩,兩制其伍,而《大司馬》總其軍而律以為用也。既習之以田獵,又試之以追胥,馳騁之而隊伍罔差,發刺之而進退用命,為其可以起六軍而行九伐也,則家選一人而精強可獲矣。軍無闕數,戰無敗軍,由教之者眾,而用之者寡焉。聖人之慮精密如此,此《司馬》所以肅諸侯而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