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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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國也,乃因四時之田以教戰也 。」 林椅曰:「制軍與令賦,自是二事。制軍以夫家眾寡為之,施舍,令賦視其地之可任之數。且如一軍萬有二千五百人,通以上地豐年計之,役之三月而畢,計當可任者一百十二萬二千人,蓋力政、財政自是二事故也。嘗疑王畿千里,故天子六軍,千里之地以封公者四,而大國三軍」 ,是十有二軍也。況小大之國參錯而居,則舉一州之兵不啻倍天子之軍,則封建為不利於王也;又國益小而賦役益繁,則封建為不利於民也。然當時行之,後世頌之,何哉?蓋制軍以命卿,命卿所以簡習其民耳。上地可任者家三人,豐年公旬用三日,是一百十二萬二千人之賦,可役萬有二千五百人,三月而畢。故侯國之兵,不自用,亦不足用也。五伯之盛,非得列國之兵,則不能成兵車之會。至其盛者,亦不過成師以出。其受伐者,則有悉境內之兵以應之者矣。是列國之兵,可以守而不可用以行也。故天子曰「萬乘」 ,諸侯曰「千乘」 ,與夫三軍六軍之數,亦數賦而約言之耳。

中春,教振旅。

鄭康成曰:「凡師,出曰治兵,入曰振旅,皆習戰也。四時各教民以其一焉。春習振旅,兵入收眾,專於農。」

王氏曰:「春陽用事,非兵之時 。」 鄭鍔曰:「是時兵。」

當,藏也 。王昭禹曰:「振,如振領之振,振而整之也。方其出則治之以行陳之事,均服同食,以一眾心,無暇整其儀飾。及其入焉,明尊卑,辨貴賤,此所以整之也 。」 李嘉會曰:「一歲之功,必因春之興作發生而後萬物成。振旅必於春,示一勞而永逸也。」

《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

鄭康成曰:「以旗者立旗,期民於其下 。」 賈氏曰:「熊虎之旗 。」 鄭鍔曰:「《司徒》於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六鄉之民;《遂人》於起野役,以遂之大旗致六遂之民。民之目熟於熊虎之狀久矣,及是時鄉遂之官致之而來,司馬亦以旗致之,因民之所習熟者,使之易知爾 。」 王昭禹曰:「田獵所習,無非軍事,故平列陳如戰之陣。平者,高」 下如一之謂 。《易》氏曰:「合其眾以成列,陳其列以為陳。」

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 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 馬執鐲。」

賈氏曰:春、夏、秋各教其一,而必春辨鼓鐸者。鄭鍔曰:「春陽用事,雷始出地,於卦為震。而韗人冒鼓,必以啟蟄之日,教以此時,從其類也 。」 黃氏曰:「有節制而後能勝,金鼓所以節制也,故於教振旅辨之。王雖親征,六卿分將,元帥居中。」 《甘誓》「常武、城濮陳有古法 。」 鄭鍔曰:「路鼓,四面之鼓,王于軍中自鼓,軍事宜執鼖鼓乃使」 諸侯執之。自執《路》鼓,何邪?王道之大,無所不通,以道統眾,不必自執軍中之事,諸侯從王,欲使軍將以下皆聽命,故尚之於諸侯。

《李嘉會》曰:「路鼓非軍事所宜用,蓋象人君聲教。」

「當四達而無閒 。」 王昭禹曰:「鼓之大謂之鼖。諸侯以敵,王愾為事,則執賁鼓 。」 鄭鍔曰:「軍將者,卿六,各為一軍之將 。」 王昭禹曰:「晉以進為義,將以統眾而役敵,有進而已,故執晉鼓 。」 鄭司農曰:「提讀如攝提之提,謂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謂之提 。」 項氏曰:「提,鼓之有柄者 。」 鄭鍔曰:「使師帥執之者。五百人之眾,左提右挈」 ,在掌握之意。

陳氏曰:「鼙,應鼙也。」 大鼓謂之鼖,小者謂之應。

鄭鍔曰:「旅帥視師帥為卑,故執鼙者鼓之小而卑者也 。」 項氏曰:「鼙以令鼓,故旅帥執之 。」 王昭禹曰:「軍法自旅而上然後有旗,以非旗不足以指麾故也。自旅而上然後有鼓,以非鼓不足以令眾故也 。」 黃氏曰:「進則患怯,退則患紛。軍將執晉鼓以銳其進,卒長執鐃以肅其退 。」 鄭鍔曰:「百人之卒長,知其當止則止,故使執」 鐃以止鼓。二十五人之兩司馬,知其當進則進,故使執鐸以通鼓。五人之長曰公司馬,軍制自五人始,人之寡不能節制,則眾皆無節矣,故使執鐲以節鼓。其職至卑,其名乃同於司馬,欲重其權以服人也 。王氏曰:「謂之公,以別於私,亦稱司馬,所謂家司馬是也。」 鼓,陽也,尊者執之金,陰也,卑者執之鐃以止鼓,與陽更用事焉,故卒長執之。通鼓、節鼓,佐陽而已,故兩司馬公司馬執之 。李嘉會曰:「賁鼓、晉鼓,提鼙鐃鐲鐸之器。考之鼓人,或和鼓,或節鼓,或止鼓,相雜成聲,以起其歡喜鼓舞之心,而寓其進退作止之節,踴躍感動,而知所防範,此金鼓相閒而作之意。」

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

鄭康成曰:「習戰法 。」 李嘉會曰:「兵事宜尚威武敏捷,必以進退疾徐疏數教民者。觀武王伐商,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兵在於結陳之固,進退之齊,武侯八陳,進則皆進,止則皆止,所以不可破齊之技擊。魏之武卒,秦之銳士,終不可以當威文之節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