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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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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遂,遠而都鄙皆以兵從,其為法制,真不亂也。今謂師都為六鄉六遂,大夫安得不雜而無辨歟?雖然,《大閱》有縣、鄙,茇舍亦有縣、鄙,其名則同,其人則異。夫茇舍與大閱,法制如一,所謂師都即孤卿耳;「百官」 即大夫、士耳;鄉以州名,即六鄉耳;野以邑名,即六遂耳;家即大夫之有采地者耳。若夫縣鄙,則公卿王子弟所治之地,與《大閱》之縣鄙異也。經稱縣鄙,固有二說,以六遂之中有縣正,有鄙師,故舉縣鄙以名六遂。以小都之田任縣地,而大都在王之鄙,故公卿王子弟所治之地亦以縣鄙名之,是其名則同,其人則異。今攷《大閱》之縣都,知其為公卿王子弟之所治者,以其序在家鄉野之上。由小大之序知之,非特小大之序可知,觀《經》言「各象其名」 ,亦可以見。何則?遂之縣、都統於一遂,不當以各言之。惟都鄙然後可以謂之「各。」 蓋各象其名,則知所謂縣者自是小都,所謂鄙者自是大都也。非特茇舍與大閱法制如一,乃若治兵之制亦然。何則?治兵所謂軍吏,即大閱之孤卿與茇舍之帥也;所謂百官,即大閱之大夫士與茇舍之百官也。所謂「師都」 ,即《大閱》之師都與茇舍之縣鄙也;所謂「鄉遂」 ,即大閱之州里、縣鄙與茇舍之鄉及野也。若夫「郊野」 ,則指公邑閒田之吏而已,與鄉遂之郊野異矣。蓋內而鄉遂,外而都鄙,皆有閒田,天子使吏治之,謂之「公邑。」 《縣師六官》所謂「甸、稍、郊、里之地域」 是也。其地皆在郊野,故總而名之耳。然於「大閱」 、於茇舍皆不預者,非在此不用其兵,在彼不聽乎役也。蓋內而鄉遂,外而都鄙,眾無所不起,則公邑之師,理無不起。而《經》俱不言者,舉內外以包之也。由是言之,周家之制,可指而數,未嘗雜而無辨。

遂以獮田,如蒐之法,羅弊致禽,以祀祊。音方

鄭康成曰:「秋田為獮。獮,殺也。羅弊。罔,止也。秋田主用罔中,殺者多也,皆殺而罔止。祊當為方,聲之誤也。秋田主祭四方,報成萬物。《詩》曰:『以社以方 』。」 鄭鍔曰:「秋氣肅殺,故田以殺為主 。」 王昭禹曰:「以物成於秋,所取者眾故也。」 《王制》曰:「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 則秋用羅宜矣 。賈氏曰:「鄭以祊為誤者,祊是廟門之外,惟祭宗廟」 及「繹祭」 ,乃為「祊祭。」 今因秋田而祭,當是祭四方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