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2 (1700-1725).djvu/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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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鄉師也 。」 鄭康成曰:「鄉師居門正,其出入之行列,雖不經見,居門正出入宜亦有司之事。《春秋傳》曰:『流旁握御,擊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蹄』。是必有有司督察之也 。」 黃氏曰:「有司謂伍長以上,平正也,各正其部署,以結陳也。和平一義也 。」 王昭禹曰:「軍法自旅而上然後有旗,蓋旅師所建之旗也。四兩為卒,五卒為旅」 ,此旅師所建之旗,所以居於卒閒,以分地而調其部曲也 。李嘉會曰:「百人之中,旗分為兩,五十人為一隊也 。」 鄭鍔曰:「《司馬》以旗分地為二,必以百步為準者,近則士卒無所騁其能,遠則首尾不相應也 。」 李嘉會曰:「所謂步閒容步,隊閒容隊也。有司,鄉師也。巡其前後,視其廣狹也 。」 鄭康成曰:「前後有屯,百」 步,車徒異群,相去之數也 。黃氏曰:「《司馬法》:一成三百家,出車一乘,若皆以二家五人計之,三百家為七百五十人。田與追胥竭作,自此以前,卒旅車為陳,至此車與卒異部。前此列陳如戰之陳,教坐作進退,至此逐禽有殺獲之事,故車與卒異部。」

《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

黃氏曰:「大扺兵分合為難。分合有奇正,而以野之險易制其宜。然則一車三十人,定法也。增減進退,其法默存乎其閒 。」 王昭禹曰:「宣王因田獵而選車徒,故《詩》曰:『東有甫草,駕言行狩』,此則易野車為主也。又曰:『選徒囂囂,搏獸於敖』,此則險野人為主也 。」 陳氏曰:「險野非不用車而主於人,易野非不用人而主於車;動則」 足以衝突,止則足以營衛,將卒有所庇,兵械衣裘有所齎 。《禮庫》曰:「先王車戰,不求大勝,求為不可敗而已。」 鄭莊欲驅馳中原,始為徼利之名。故鄭莊始用徒兵,自中行;穆子乃毀軍以從卒,自左師展始;乘馬自趙武靈王始用胡騎。先王兵制敗壞而不可復實,自莊公始。

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於陳前。

易氏曰:「驅謂驅禽獸使趨於圍,逆謂逆禽獸使不出圍 。」 鄭鍔曰:「驅則自後驅之使出,逆則自前迎之使入。驅其後則獸無所逃,逆其前雖欲出防而不可得 。」 王昭禹曰:「既陳則行列正矣,然後可田焉。故設驅逆之車者,田僕也。校人則帥之而已。故《校人》曰:『田獵則帥驅逆之車,則將田矣』。于是禱祭焉。故有司表貉於陳」 前,即甸祝掌表貉之祝號是也 。李嘉會曰:「表貉者,警人而欲其無慢心。」

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群司馬振鐸,車徒皆作, 遂鼓行,徒銜枚而進。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 耳。

易氏曰:「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如習戰之時,則師田之法一焉 。」 鄭康成曰:「群司馬,謂兩司馬也。枚如箸,銜之有繣結項中。軍法止語,為相疑惑也。進,行也 。」 鄭司農曰:「大獸公之輸之於公;小禽私之以自𢌿也。《詩》云:『言私其豵。獻豜於公。一歲為豵,二歲為豝,三歲為特,四歲為豜,五歲為慎。此明其獻大者於公自取』」 ,其小者獲得也。得禽獸者取左耳,當以計功 。鄭鍔曰:「大獸不公,無以教事上之義;小禽不私,無以示及下之仁 。」 王昭禹曰:「不專取《左耳》,則效功者疑於獲一而效二。取《左耳》以效功,所以謂之馘也。」

及所弊,鼓皆駴,車徒皆譟。

鄭康成曰:「至所弊之處,田所當於止也。天子諸侯蒐狩有常,至其常處,吏士鼓譟,象攻敵克勝而喜也。疾雷擊鼓曰駴。譟,讙也。《書》曰:『前師乃鼓』。」譟亦謂喜也。 《易》氏曰:「駴如馬之駭,譟如鳥之譟,以示勝敵。」 鄭鍔曰:「人心有踴躍之義。」

徒乃弊致禽饁獸於郊,入獻禽以享烝。

王昭禹曰:「冬物成而多,可取者眾,故以徒為主。凡田用火、用車、用羅,非不用徒也,特所主者有異耳。」

鄭康成曰:「徒,乃弊。徒,止也 。」 黃氏曰:「徒,取禽車。」

列陣不動,雖戰亦然。至此徒止,遂獻禽 。鄭康成曰:「致禽饁獸於郊,聚所獲禽,因以祭四方神於郊。《月令》季秋天子既田,命主祠祭禽四方是也 。」 易氏曰:「春社、夏礿、秋祊,不言入獻禽,而冬烝獨言之者,以外行致禽饁郊之禮,然後獻禽於宗廟,故謂之入 。」 鄭鍔曰:「此戰勝而歸,獻捷於廟社之意也。郊言饁獸,烝言獻禽,豈」 用大於郊而用小於廟?列而言之,則禽獸有大小之殊,合而言之,獸亦可謂之禽也 。王氏《詳說》曰:「田法大率詳於冬狩,以文意攷之,亦四時所並用也。請以《蒐田》明之。」 其曰「執鼓執鐲而繼之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 者,即《冬狩》所謂「中軍以鼙令鼓以下為一節,及三鼓以下為一節,坐作如初」 ,乃鼓以下為一節是也。其曰「有司表貉」 者,即《冬狩》所謂虞人萊所田之野為表,百步則一為三表,又五十步為一表,又曰「有司表貉於陳前」 是也。其曰「誓民」 者,即《冬狩》所謂「群吏聽誓於陳前,斬牲以徇」 是也。其曰「鼓遂圍禁」 者,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