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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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軍士並取三十以上者充。

大定二十三年,括定猛安謀克戶口。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三年八月「乙巳,括定猛安謀 克戶口田土牛具。」 按《兵志》:「二十三年,遣刑部尚書 移剌慥遷山東東路八謀克,處之河閒。其棄地以山 東東路忒黑河猛安下蘸合謀克移里閔、斡魯渾猛 安下翕浦謀克付母溫山謀克九村人戶,徙於劉僧、 安和二謀克之舊地。其未徙者之地皆薄惡且鄰寇, 遣」使詢願徙者,相可居之地圖以進。

大定二十四年,徙猛安謀克以實上京。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四年十一月「丙午,尚書省奏 徙速頻、胡里改三猛安、二十四謀克以實上京」 按 《兵志》,「上嘗以速頻胡里改人驍勇可用,海陵嘗欲徙 之而未能。二十四年,以上京率胡剌溫之地廣而腴, 遂遣刑部尚書烏里也出府庫錢以濟行資牛畜,遷 速頻一猛安、胡里改二猛安二十四謀克以實之。蓋 欲」上京兵多,它日可為緩急之備也。當是時,多易置 河北、山東所屯之舊,括民地而為之業,戶頒牛而使 之耕,畜甲兵而為之備,乃大重其權,授諸王以「猛安」 之號,或新置者特賜之名,制其奢靡,禁其飲酒,習其 騎射,儲其糧糒,其備至嚴也。是時,宗室戶百七十,猛 安二百二,謀克千八百七十八,戶六十一萬五千六 百二十四。東北路部族糺軍曰「迭剌部。」承安三年改為土魯渾足 石合節度使曰:「唐古部。」承安三年閒改為部魯火扎石合節度使二部五糺,戶 五千五百八十五。其他若助魯部族、烏魯古部族、石 壘部族、萌骨部族、計魯部族、孛特本部族,數皆稱是。 西北、西南二路之糺軍十:曰蘇謨典糺,曰耶剌都糺, 曰骨典糺、唐古糺、霞馬糺、木典糺、萌骨糺、咩糺、胡都 糺,凡九。其諸路曰曷懶,曰蒲與,曰婆速,曰恤頻,曰胡 里改,曰移懶。移懶後廢,皆在上京之鄙,或置總管府, 或置節度使。

大定二十五年,選速頻、胡里改之謀克以實上京,定 親軍額數。

按《金史世宗本紀》:二十五年「四月甲子,詔于速頻、胡 里改兩路猛安下選三十謀克為三猛安,移置於率 督畔窟之地,以實上京。十月丙辰,尚書省奏親軍數 多,宜稍減損。」詔定額為三千。

大定二十六年十月甲午,詔增河防軍數。

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章宗明昌元年敕點檢試格

按《金史章宗本紀》:元年三月己未,敕點檢司,「諸試護 衛人,須身形及格,若功臣子孫善射出眾,雖不及格, 亦令入見。」

明昌二年,詔「親王所領軍事,令佐貳總押。」

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年八月,諭有司,「自今親王所領 如有軍處,令佐貳總押軍事。」

明昌三年。初設左右衛副將軍。又增置北邊軍堡 按《金史章宗本紀》。三月辛巳。初設左右衛副將軍。秋 七月癸未。詔增北邊軍千二百人。分置諸堡。

明昌四年,令謀克猛安「舉進士,試策論及射。」

按《金史章宗本紀》:「四年四月丁巳,敕女直進士及第 後,仍試以騎射,中選者外擢之。」 按《兵志》:「章宗明昌 閒,欲國人兼知文武,令猛安謀克舉進士,試以策論 及射,以定其科甲高下。」

明昌五年,敕「減營造軍人。」

按《金史章宗本紀》:「五年二月己酉,宰臣請罷北邊屯 駐軍馬,不允。十二月辛巳,敕減修內司備營造軍千 人,都城所五百人。」

明昌六年,詔「諸路猛安謀克,農隙講武。」

按《金史章宗本紀》:「六年五月乙巳,詔諸路猛安謀克 農隙講武,本路提刑司察其惰者罰之。冬十月乙亥, 命尚書左丞夾谷衡行省於撫州,命選親軍、武衛軍 各五百人以從,仍給錢五千萬。十一月壬寅,初定猛 安謀克鎮邊後放免者授官格。」禁射糧,軍應役但成 隊伍,不得持兵器,及凡可以傷人者。

承安元年初造虎符發兵詔選馬步弓手

按《金史章宗本紀》:「元年二月,初造虎符,發兵。六月癸 酉,詔應禁軍器路分,步弓手擬于射糧軍內選之,馬 弓手擬于猛安謀克軍戶餘丁內選之。其有為百姓 害,從本州縣斷遣。無猛安戶,於二百里內屯駐軍餘 丁內取之,依步弓手月給二貫石。冬十月丙午朔,詔 選親軍八百人戍撫州。」

承安二年,遣官分詣諸路招募漢軍,置軍器監 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年九月壬寅,遣官分詣上京、東 京、北京、咸平、臨潢、西京等路,招募漢軍,不足則簽補 之。」乙丑,始置軍器監,掌治戎器,班少府監下設甲坊、 利器二署隸焉。

承安三年,發親軍及武衛軍戍西北路。

按《金史章宗本紀》:「三年秋八月庚辰,以護衛石和尚 為押軍萬戶,率親軍八百人、武衛軍千六百人,戍西 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