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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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藻衛於上蘭。《法鉤陳》壁壘之文,森玉陛干將之衛。 宮隅七雉,實護中宸。飭晨門而共法駕,比夕柝以扈 宸闈。

紹興十五年,募福建汀、漳、泉、劍四州社戶。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十五年,福建安撫 莫將言:「汀、漳、泉、劍四州與廣東、江西接壤,比年寇盜 剽劫居民,土豪備私錢集社戶,防捍有勞,有司不為 上聞,推恩破家,無所依歸,勢必從賊。官軍不習山險, 且瘴癘侵加,不能窮追,管屬良民悉轉為盜。請委四 州守臣,募此游手無歸勇健之人,各收千人,仍以效 用為名,足可備用,實永久利。」詔令張淵同措置。 紹興十八年,招關陝流民補殿前軍,以奇兵為左翼 軍。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八年「春三月丁丑,命楊政、吳璘 招關陝流民補殿前軍。閏八月乙酉,博、易、福建諸州 賊平,以所刱招奇兵為殿前司左翼軍。」

按《玉海》:「十八年四月,殿前司募備軍百三十六人。 紹興十九年,刺浙東諸盜,充沿海軍,又命四川制置 司歲募扈衛三百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十九年「秋八月辛未,刺浙東諸州 強盜當配者,充沿海諸軍。十二月己巳,命四川制置 司歲募扈衛三百人。」

紹興二十年,罷招刺禁軍,以吳玠兵隸殿司,楊政兵 填步軍司。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年七月丙子,罷招刺禁軍。 按《兵志》:「二十年,樞密院言都統吳玠選中護衛西兵 千人,詔隸殿司。又統制楊政選西兵三百二十五人, 填步軍司。」

紹興二十一年。夏五月辛亥。罷利州路選刺義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紹興二十四年,詔「諸路招補三衙諸軍,刺諸路編管 人充。」廂軍。都指揮楊存中請招填禁軍。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四年夏四月,詔諸路招補三 衙諸軍。期三年課其殿最。十二月壬寅,刺諸路編管 人充廂軍 按《兵志》:二十四年,殿前都指揮使楊存 中言,「舊制在京所管捧日、天武、拱聖、驍騎、驍勝、寧朔、 神騎、神勇、宣武、虎翼、廣勇諸指揮。禁軍內捧日、天武 依條升揀扈衛諸班直,拱聖、神勇以下升揀捧日、天 武」,除迯亡有故,僅千九百人。請于今年分定月內招 千人。 又按《志》二十四年詔御龍直見闕數,可以殿 步二司選拍試填諸班。

紹興二十七年,詔「招三衙兵。」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二十七年,楊存中 奉旨,「三衙所招效用兵令住招,今闕六千七百二十 六人,若不招填,兵數日損。」詔本司來年正月為始,依 舊招募。

按《玉海》二十七年「三月朔,步帥趙密言。神衛、虎翼、飛 山、雄武舊額三萬九千五百,請募兵補其闕。」

紹興二十八年,置「殿前司虎翼水軍千人,籍興元義 士。」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八年秋九月「丁丑,置殿前司 虎翼水軍千人。是歲,興元都統制姚仲復籍興元府 等五州義士,得二萬餘人。」

紹興二十九年,詔「選統制官部兵戍江州,又益荊南 戍卒。」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十九年「夏五月丁巳,詔殿前司 選統制官部兵千人戍江州,彈壓盜賊,每歲一易。閏 六月甲寅,益荊南戍卒千人,守臣劉錡亦募效用三 千人。」

紹興三十年,定御輦三營兵額,及刺諸路貸死者為 軍。命劉寶招制勝軍。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年「春正月甲辰,定御輦院三 營兵額為九百人。夏五月辛巳,刺海賊罪不至死者 為龍猛、龍騎軍。乙酉,詔諸路刺強盜貸死少壯者為 兵。秋七月戊寅,遣明州水軍三百戍崑山黃魚垛,巡 捕槽船之為盜者。九月丙申,命劉寶招制勝軍千人。 冬十二月己酉,罷招刺三衙及江上諸軍。」

按《玉海》,「三十年七月,詔諸路募三衙缺額禁兵。 紹興三十一年,招填禁軍,及募諸州豪民,招弓箭槍 杖手,又籍鄉兵。」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一年「夏四月壬申,權減荊南 上供錢銀絹絲米之半,用招填禁軍。冬十月癸亥,募 諸州豪民招槍杖弓箭手赴行在。乙丑,分御營宿衛 為五軍。十二月丁卯,命諸道籍鄉兵。」

按《玉海》,「紹興三十一年,詔淮漢等郡籍民為兵。續觱 守荊南,請籍民為義勇。其法取於主戶之雙丁,十戶 為甲,五甲為團,皆有長。又擇邑豪為總首,農隙教以 武事,官給其糧。」

按《續文獻通考》:「紹興中,鄂州七縣主客戶六萬六千 三十二,口三十一萬四千八百九十四,而民兵之籍 總為萬五千二百有一人。岳州義勇之籍,四千四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