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3 (1700-1725).djvu/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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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人,四邑保伍九百三十五甲,計二萬八千五 百九十三人。」大抵荊、鄂、岳三郡率五家供一兵焉。三 十一年,金亮寇江,詔淮、漢等郡籍民為兵。時荊南守 曹觱乃請籍民為「義勇」,其法「取于主戶之雙丁,每十 戶為甲,五甲為團甲,皆有長。擇邑豪為總首,歲于農 隙教以武藝,糧從官給。」

紹興三十二年。詔恤死傷戰士。置御前萬弩營 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二年春二月壬戌。詔軍士戰 死者。祿其家一年。傷重而死於營者半之。五月壬戌。 禁諸軍互招逃亡。命張俊置御前萬弩營。募淮民為 之。

按《玉海》:紹興三十二年十二月,鎮江都統劉寶言,「昨 罷宣司背嵬一軍,請置一軍補填,以制勝軍為名。」詔 令招效用兵一千餘人,餘二千人選於步軍。

孝宗隆興元年詔招填步軍以三千為額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兵志》:隆興元年,步軍司 郭振言,「本司在京日軍額三萬九千五百,今行在僅 千二百一十九。詔招填千七百八十一人,以三千為 額,刺充神衛虎翼、飛山床子弩、雄武等指揮。」

按《玉海》:「隆興元年二月,荊南募武勇效用千人。十月, 江西募效用勝捷吐渾雄威五千人。」 又按《玉海》:「紹 興三十一年,上將視師,冬十月庚申,以楊存中為御 營宿衛使,寇平復免。」明年,孝宗即位。隆興元年六月 十三日,又以御營使命之。然但自名一司,掌殿前忠 勇等軍,非建炎之比也。御營使一員或二員,以宰相 兼。副使一員以執政兼。參贊軍事,以從官兼;提舉事 務,以大將兼。其將佐有都統制、「統制」已下官。

按《文獻通考》:孝宗隆興元年,臣僚言:「乞行下都督府, 專委兩淮守臣,各括責山水寨首領姓名,保明來上, 量補官資,專一裒集鄉兵,俾之團結,明立賞格,一有 緩急,入城守禦。荊襄邊郡,亦乞行下制置司,依此施 行。」詔江淮都督府、湖北、京西制置司措置。

隆興二年,以「忠勇」隸步軍,《神勁》隸鎮江都統,以建康 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詔復環衛官,以十 員為額。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春正月庚子,罷諸州招軍。三 月,以忠勇軍隸步軍司,神勁右軍隸鎮江都統司。夏 四月丁卯,以建康歸正人為忠毅軍,鎮江為忠順軍, 命蕭琦、蕭鷓巴分領之。五月,罷招神勁效用軍。冬十 二月壬寅,罷三衙、江上、荊襄諸軍招軍。」

按《玉海》,「隆興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詔忠勇軍司屬步 軍司。七月十二日,詔馬司龍衛驍勇武騎舊額一萬 三千八百人,今止八百八十九人,宜以二千人為額。」

又按《玉海》。隆興二年五月八日壬辰。進呈洪适周。

操討論環衛官故事,湯思退奏:「環衛,唐時有職事,本 朝無職事,祖宗舊制,自方鎮罷,皆歸環衛。」先是,上欲 復祖宗環衛官,四月二十六日,命學士院討論,至是 下詔曰:「祖宗選用將帥,以崇武節,外建方鎮,內則環 尹,品式備具。近來久不除授,非所以儲才而均任也。 其依舊制應以才略聞者,令兼領;如節度使,則領左」 右金吾衛上將軍,承宣使領左右衛上將軍之類。既 而閤門條具《儀制》,詔以十員為額,朝參、侍殿依御帶 例。宗室不在此制,仍不差戚里及非戰功人,著為令。 二十五日,詔臨安府建第舍以待環衛。

按《文獻通考》:二年十二月十日德音赦:「楚、滁、濠、廬、光 州、盱眙、光化軍管內并陽成、西和、襄陽、德安府、信陽、 高郵軍,應州縣山水寨首領,自備錢糧,糾集把隘,或 戰鬥立功,仰逐州軍守臣保明申省,取旨推恩。」

乾道元年罷江淮都督府定殿前兵額

按《宋史孝宗本紀》。元年二月罷江淮都督府。 按《兵 志》:「元年詔殿前兵馬權以七萬三千人為額。」

按《玉海》,「乾道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詔湖北保伍軍器 仍存之。」

乾道二年,以武鋒隸步軍司,裁定內外軍額。

按《宋史孝宗本紀》,二年秋八月癸酉,以武鋒軍隸步 軍司。冬十一月,詔汰穴兵,是歲裁定內外軍額 按《玉海》,乾道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四川揀護衛兵隸 殿前,名神武軍。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沂中職殿 巖,始增為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游奕、神勇、 馬步凡十二軍。時江海之閒,盜賊閒作,分置諸軍控 制之,如泉之左翼,贛之右翼,循之摧鋒,明之水軍,皆 隸本司,總七萬餘人。殿前兵籍,為天下冠。自興國、幽 薊之師,而兵籍日增。康定、慶曆閒,廣置義勇、保捷、宣 毅、萬勝諸軍,其數一百二十五萬,仰視開寶之籍,不 啻四倍。雖龐籍汰省八萬人,豈能救穴兵之害?善乎 韓琦之言曰:「祖宗雖以兵定天下,然有征」伐則募置, 事已則省,故兵精而用不廣。又就糧之兵不多,邊陲 有事,則以京師之兵益之。乾道中,訓練兩浙弓兵,名 「御前神武軍」,而殿前已有「神武」軍額。八年二月二十 三日改為「忠武。」

乾道三年。裁定利州諸軍額。又招兵屯駐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