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4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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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旗校人等,不許羅織無辜,希圖陞賞

按《續文獻通考》:「穆宗隆慶元年九月,上命太監呂用、 高相、陶金坐團營。輔臣徐階等力言,團營之設,始于 景泰至嘉靖二十九年,已經先帝裁革,願以先帝為 法。命罷之。是年罷南京振武營諸選募孝陵衛餘丁 千餘人,俱分隸大小教場、神機等營,同正軍操備,身 終勿補。各官家丁,及前尚書李遂調淮揚民兵千餘」 人,俱散遣之;諸悍卒銷除殆盡,留都始安。

隆慶二年,題准「屯官催徵、運官降級,大同、山西招徠 人口者給賞。」定薊鎮、宣府及各邊鎮兵防之制。嚴督 京操班軍,清理犒賞銀兩、守衛官軍之例。又議革浙 江水陸官兵訓練薊州遊兵及山西防守。

按《明會典》。凡管屯官,隆慶二年題准,兩京并各省衛 所管屯官,不拘指揮、千戶,察其才力大小,屯糧多寡, 分委隔別衛分催徵,依期完解。每年考選分差之後, 各該御史仍將委定衛所,并選過官員職名,呈院咨 部,以別賢否。 凡領運降級,隆慶二年題准,領運官 侵扣運軍月糧行糧,多索船料等項銀兩,計贓多寡, 如監守自盜例。各衛所官應該赴運,好懶託病者,指 揮降三級,衛鎮撫千戶二級,所鎮撫百戶一級,仍發 運。 凡拖欠屯糧降級。隆慶初,議准,「各衛所屯糧,通 限當年完足。如未完四分以上,管屯官降俸二級,掌 印官住俸,各戴罪催督。未完六分以上,管屯官降俸 二級,革任差操。掌印官降俸二級,戴罪管」事。其住俸、 降俸官,俱不許別差,通候完至九分以上住俸者,方 准開俸,仍將住過日期,查照補支。降俸者,准復原俸, 止以完報之日為始。未完八分以上管屯官降二級, 仍調邊衛。係調邊衛者改極邊,俱帶俸差操。掌印官 降二級,革任差操。都司掌印管屯官,總計所屬衛所 完欠分數,一體查參。如各官或新任署印帶管,止以 經手年月扣算,不得一概偏累。二年題准,兩京、各省 衛所管屯官,拖欠七分者,各降級別用。 凡逃回人 口,二年議准,大同、山西二鎮副總兵所轄地方,招徠 降人,至五百名以上,准陞一級。不及數者,照常給賞。

又按《會典》:「薊鎮防守,隆慶二年題准山海關原撥。」

一片石擺守遊兵五百名,掣回防禦。其城操軍士,亦 止令守城,免其擺邊。山海衛原抽垛軍,遠戍牆子嶺, 悉令回本衛 薊鎮操練。隆慶二年題准「薊鎮選兵 三萬,分為十枝,列為三營;遵化、永平遊兵二枝,合巡 撫標兵一枝,定為遵化一營;建昌營一枝,合鎮守總 兵標兵二枝,定為三屯一營;振武、石匣二營,合總督 標」兵二枝,定為密雲一營,各設中軍左右掖。在密雲、 遵化者,各用參、遊二員,在三屯營者,用見在總兵并 參、遊二員,各監督訓練。 又按《會典》,「隆慶二年題准, 薊昌二鎮分為十二路,將邊牆稍加厚,二面皆設垛 口,七八十垛閒下穿小門,曲突而上。其緩者計百步, 衝者五十步或三十步,即築一墩臺,視邊」牆高一倍, 廣十二丈,內容五十人,共築一千五百座,令邊軍哨 守。 隆慶二年題准,宣府北路龍門所,自盤道墩起, 迄大衙口止,建設外邊一道,益以墩臺。東北二路有 徑道,互相應援,且拓地百里,以資屯牧。見存城堡七 十一座。 南直隸兵馬,隆慶二年題准,中軍都司把 總部下留兵七百二十五名,并「常、鎮二府健勇三百 一十二名,常川操演,以備緩急。三江會口把總部下 留兵四百名,圌山把總留兵三百名,儀真守備留兵 二百名,安慶守備留兵一百二十名。見存主客軍兵, 不分汛期,汛畢日給銀三分。即將江南、江北十八府 州軍餉銀兩,并應天巡撫協濟丁田銀兩,應天廬淮 等府州縣健勇鄉兵等項銀兩,通咨應天、鳳陽」,各該 巡撫衙門,俱免編派。每歲所需,通共徵銀二萬七千 六百五十七兩六錢,永為定額。 湖廣防守,「隆慶二 年題准施州衛孤懸萬山之中,與川湖交接,番漢雜 處。將靖州、郴桂、臨武等處原戍官軍撤回一半,以濟 荊襄,存留一半,以防苗蠻。」 四川防守,「隆慶二年題 准珙」縣、青岡、芭蕉等隘,都蠻出沒劫掠地方,其歇馬 壩實諸蠻往來之衝,建築城堡,令永寧參將移駐于 此,以控諸裔。 廣東兵船,隆慶二年題准廣東六處 水寨額數船隻,通行查理,缺者處補,壞者修治。一切 刷虜商船,盡行放免。每歲終,海道副使點驗係風浪 損壞者,動支官錢修飾,係兵將損壞者,責令各役賠 償。 廣東防守,隆慶二年題准,廣州等一十七衛所, 舊撥官軍一萬餘員名,前赴督府及總兵哨捕。近除 撤回一千一百九十員名外,將未撤八千九百餘名 內,摘留附近梧州二千名,赴督府輪班哨捕,其餘悉 發回廣州等衛所守城。 貴州城堡,隆慶二年題准, 將程番府改入貴州省城,名貴陽府。其湖廣沅、靖、平 溪等州衛,四川酉陽、播州、永寧三土司,照舊專屬川 湖統轄,仍聽貴州節制,調遣 貴州防守。隆慶二年 議准行貴州撫按將程番等十三司先年額僉應補 土兵三百七十名查復原額,揀其精壯,給與器械,定 為班次,選委官舍,統領約束,常川在廬山、金石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