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有言:「藝祖養兵二十二萬,京師十萬餘,諸道十 萬餘,使京師足以制諸道,諸道足以當京師,故內外 相制,無偏重之患。」張洎之言於太宗亦曰:「今天下甲 卒數十萬眾,戰馬數十萬匹,萃在京師,其本固兵彊, 未有盛於我朝也。我太祖加意軍政,其練之也精,其 御之也嚴,或大閱西郊,或習戰朱明池,或閱兵講武」 殿,其練兵之精如此。武雄肆掠,百卒竟誅。川班妄訴, 全軍俱廢。雲捷軍偽印,寘之極法;酒坊作過,罪及主 將。軍士約束,有非《莊宗》所能及者。其御兵之嚴又如 此。夫是以擊刺騎射,悉為精銳而見用;老弱怯懦,安 於剩員而不辭。太宗、真宗承之,軍政益肅。故千乘萬 騎,周旋如一,殿庭進退,容止中節。近「京補禁衛,皆為 精兵。」吁!有自來矣。至於仁宗,承平日久,法制稍弛,御 士之變,何郯兩言之。步直兵士之變,錢彥遠七言之, 而東軍不知戰鬥,龍衛不能披甲。田況又歷歷言之。 天子聖明,一加振刷,無復曩時之舊矣。成制一定,歷 代遵之。雖在熙寧,亦循舊章;雖在崇寧,舊規猶在。自 高俅以恩得用,軍政遂弛。中興以來,懲諸班之變,因 噎廢食,故或以「衛兵掃地」為言,或以「三衙稍廢」為言, 或以「親兵寬弱」為言。高宗慨然委之主帥,未及半年, 軍容益張,禁衛諸軍悉從遷轉,都督軍馬悉隸三衙, 而祖宗舊制於是乎盡復。盛哉中興之功,蓋與創業 無以異也。
《戍兵總論》
衛兵出戍,祖宗舊制,禁軍最親者,名以「班直」,宿衛、扈 從、殿前掌之。自龍衛以下,則或守京師,或戍諸路。蓋 以天下積兵聚於京師,諸道之兵,疲怯不任事,不得 不然也。中興以來,馬軍一司常戍金陵,收諸帥之兵 名為「御前軍」,分屯要害,此其遺意歟?然時有先後,勢 有彊弱。昔景德中,陳貫言「禁旅以衛京師,不當戍邊。」 皇祐初,包拯言「調發畿兵,非固宗社之策。」彼去國初 未遠也,而其言且然,況在數世之後,為人主者亦當 權其強弱可也。今金陵重鎮,誠不可緩,根本所在,盍 亦加之意乎?
《民兵總論》
國初,京師之兵強,州縣之兵弱,一有警急,悉調京師。 京師不足,以民兵足之。振武、保捷、宣毅、義勇,皆兵出 於民而籍之州縣者也。是故禁旅不若土人。陳貫言 之,東兵不及土兵。田況言之,彼其習於風土,長於戰 鬥,故能動有成功。慶曆初,詔刺四路弓手,張公方平 曰:「不可。」韓公曰:「可。」卒刺之。治平初,詔刺陝西義勇,溫 公曰「不可。」韓公曰「可」,卒刺之。夫以祖宗之至仁,大臣 之至忠,而籍民為兵,猶莫之免,良以費省而足用也。 馴至熙寧,因趙子幾之言,行保甲之法。夫保甲亦民 兵也,而為法既密,為教益酷,鞭笞之苦,誅求之苦,不 得免焉。民不堪命,則有執指使,逐巡檢,攻提舉幹官, 以輸其忿而已。安得人人如黃廉之在河東也哉?噫! 是無以議為也。有如弓箭之刺,率皆市人不可用,而 宣毅驕甚,所至為寇,何韓之慮不及張耶?《義勇》之刺, 其後運糧戍邊,率以為常,何韓公之慮又不及司馬 公耶?曰:張公、司馬公慮甚遠矣,而韓公亦未可深貶 也。《石壕》之詩,公蓋誦之久矣。彼誠見夫漢、唐調發之 弊,故欲收拾強悍者,養之以為兵,則良民可以保其 相聚之樂,雖稅斂之厚不恤也。公之慮及此,又安得 以一時之見而盡非之哉!
金史
《兵志序》
「金興,用兵如神,戰勝攻取,無敵當世。曾未十年,遂定 大業。原其成功之速,俗本鷙勁,人多沈雄,兄弟子姪, 才皆良將,部落保伍,技皆銳兵。加之地狹產薄,無事 苦耕,可給衣食,有事苦戰,可致俘獲。勞其筋骨,以能 寒暑,徵發調遣,事同一家。是故將勇而志一,兵精而 力齊。一旦奮起,變弱為彊,以寡制眾,用是道也。」及其 得志中國,自顧其宗族,國人尚少,乃割土地,崇位號, 以假漢人,使為之效力而守之。猛安謀克雜廁漢地, 聽與契丹、漢人昏,因以相固結。迨夫國勢寖盛,則歸 土地,削位號,罷遼東、渤海漢人之襲猛安謀克者,漸 以兵柄歸其內族。然樞府簽軍募軍,兼采漢制,伐宋 之役,參用漢軍及諸部族,而統以國人,非不知制勝 長策,在於以志一之將用力齊之兵也。第以土宇既 廣,豈得盡任其所親哉?馴致極盛,乃自患其宗族國 人之多,積其猜疑,卒自戕賊,遂致彊本刊落,醇風鍥 薄,將帥攜離,兵士驕惰。迄其亡也,忠、孝等軍搆難於 內,糺軍雜人召禍於外,向之所謂「志一而力齊」者,不 見可恃之勢焉,豈非自壞其家法而致是歟?抑是道 也,可用於新造之邦,不可以保長久之天下歟?金以 兵得國,奉詔作《金史》,故於金之《兵志》,考其興亡得失 之跡,特著於斯。兵制、「馬政」、養兵等法,載諸舊史者,臚 列於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