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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五十六卷目錄

 兵制部彙考四十二

皇清十康熙二十三則

戎政典第五十六卷

兵制部彙考四十二

皇清十

康熙二十一年

五月十九日

上諭「將軍巴海、副都統薩布蘇、瓦里虎等、『朕幸吉林』。」

「地方訪詢民隱,見兵丁役重差繁,勞苦至極。此等情由,回鑾之日,將軍以下至於兵丁教諭大意已有特旨。朕自至京師,復為思繹,不將各種無益差徭顯與革除兵丁人等終無裨補且不得霑實惠矣。一、鷹鸇窩雛於三月尋覓,四月內捕取,最妨農事,兼屬無益。況所得鷹鸇,不諳呼飼,難至京師,徒勞人力,應行停止。一自八月放鷹,原欲令之熟習,以便齎送。數年以來,並無名鷹貢至京師。在烏喇地方,兵丁於冬寒之時尋覓山雞,人馬勞頓,應行停止。」 一,圍獵以講武事,必不可廢,亦不可無時。冬月行大圍,臘底行年圍,春夏則看馬之肥瘠,酌量行圍。令貧人採取禽獸皮肉,須預先傳明日期,以便遵行。所獲禽「獸,均行分給圍獵。不整肅者,照例懲治,不可時加責罰,苛求瑣屑。遇有猛獸,須小心防禦,以人為重,勿致誤有所傷。一、《打鱏鰉》等魚既有專管,西特庫等烏喇」 兵丁,應停差役。其搬移新滿洲採取造房并船隻桅木等項及偵探巡邏等差,俱係軍務,乃駐防官兵專責,不可寬假,應照常行。此外偶爾差「遣大臣侍衛督看採取東珠、砍伐木植、尋覓鷹鸇,不涉每歲定例所行之事似無過勞此後將軍以下、撥什庫以上,應念兵丁遠居邊境無市貿易身冒嚴寒往採山木,妻子汲水操作備極艱辛時加憐憫。吉林烏喇田地米糧甚為緊要農事有誤關係非細宜勸勉之使勤耕種朕軫念滿洲人民生」 理,欲遣人專往,以驛遞疲弊故因筆帖式來奏,特諭 。七月二十九日

上諭兵部:「近因逆賊蕩平、四方底定;將經制之外,增」

設綠旗兵丁議令裁汰於二年內陸續報完原以寬恤民力敉寧地方今思各處兵丁。多有隨征進勦效力行間綿歷歲時備嘗艱苦事平回汛若漫無分別一概裁汰深為可憫著該督撫提鎮等官於裁汰之時詳加察閱不得混留私人反將曾經效力兵丁輒行裁退至於已裁兵丁及投誠歸農人等。恐有無籍「可歸,艱於生計者,著各該地方官設法安插,善加撫輯,務俾有以資生,毋致流離失所,擾累平民。爾部即通行申飭經管文武大小官員,實心奉行,殫力料理,以副朕恤兵愛民至意特諭 。」 十二月初九日

上諭兵部:「國家撫定寰區、削平逆亂,必資將士之力。」

《太祖》、

太宗「訓詰戎兵,申嚴紀律,信賞必罰,懲勸維彰。」《其時行》

「間,將帥爭自奮勵,所向奏功。後因歷年既久,奉行少寬,人情不無怠弛。」 朕御極以來,恪守

祖宗成憲。每於戎政兵機,加意整飭。自逆賊叛亂,各路

「將帥統兵征勦,行間功罪,屢經奏報。朕念我國家軍法,自昔嚴明;稽核殿最,務從詳確;頻頒詔旨,炳如日星。今逆賊殄滅,武功告成,振旅班師,正分別功罪,昭示懲勸之時。因思軍法固不可寬,功罪自宜相抵,必酌量重輕,情法允協,庶俾群心悅服,激勵將來凱旋大兵,將帥內現在應議者,有直抵雲南建立功績人員,應詳察功過准其相抵。雖未至雲南、果立有大功亦應准抵。其未至雲南及並無大功者,仍照軍法處分。著議政王貝勒、大臣會同確議具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大清會典》。凡按丁披甲。康熙二十一年題准、漢軍每

「佐領下仍四名披甲一副,滿洲、蒙古每佐領亦不得過四十副 。」 凡操演弓矢火器,康熙二十一年,題准停止。春季演放《紅衣》等砲,止令秋季於九月初一日起,演放一月 。凡解送砲位,康熙二十一年,題准雲、貴、兩廣、福建、四川路途險遠,銅鐵砲位俱留本地收貯 。凡鑄砲賞賚,康熙二十一年,以製造砲位精堅,令將指「樣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