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5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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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交吏部議敘。匠役賞銀、布有差。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操演弓矢火器。康熙二十二年、

諭:「鳥鎗原係軍器,不應擅放。違者許兵部九門提督。」

不時查拿,從重議罪 。凡官兵被傷,舊例攻戰失利,被傷官兵概免議處。康熙二十二年議准被傷官員兵丁若係頭等、二等傷痕,免議。三等以下傷痕,仍與失利者同罪。如未經被傷,冒作傷痕退回者,照「規避兵法」 例治罪。若係官員重傷,止許親隨人等送出;無親隨人,令甲兵一、二名護送。兵丁重傷,亦止令甲兵一、二名護送,多差者差撥各官治罪,多送甲兵亦同議處 。凡不准請功康熙二十二年議准,官兵攻城對陣,若於敵人未動之先被傷退回,及敵人既敗不行追擊者,一概不准請功 。凡八旗甲兵盔甲,康熙二十二年題准,鳥鎗兵丁盔甲,每頂副折給銀三兩七錢,併給鳥鎗一桿。

康熙二十三年

十二月初八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山東、河南、山西三省:各遣

兵部司官一員,「前往《派出征俄羅斯善用藤牌》官兵除八旗察取外著於福建投誠安插墾荒之內願效力官兵詳察揀選善用藤牌者、以足五百名之數調發前來。并令曉諭此項官兵。汝等往征俄羅斯今冬即可回至原住地方。所調官兵該省大吏酌量給與養贍妻子之資整備其本身行裝以善遣之其傳與」 兵部。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議政王大臣議奏不發京。」

「師兵者,議良是,但直隸、山東、河南、山西四省綠旗兵,非經歷征戰之人也。且黑龍江火器甚多,不須更增。朕意於山東、河南、山西安插墾荒、福建投誠能用藤牌官兵,及隸八旗福建投誠官兵內選五百名,令臺灣投誠何佑率之前往。並諭佑傳示官兵,言今年冬即還師也。」 薩布蘇起自卑微,每見其陳奏移會事宜,「皆瞻顧支吾,遷延時日。觀此即四月進兵,亦不過刈其禾而食之已耳,所指示之事,必不能奏效也。此皆謫遣黑龍江狂劣之徒不樂成事,私議阻撓。而薩布蘇本自微末,重視此輩,難於違拂其意,以故如此。兵事所關甚鉅,最宜籌畫精詳,必期有濟而後從事。若所謀輕率,又如昔時明安、達禮輩,以致退師,反令俄羅斯有逞心矣。今自京師遣一賢能大臣總領軍事,俟取雅克薩之城,令回京師。又於盛京遣兵五百名,代黑龍江兵防守城郭,勤事耕種,俟進勦之兵回時,即遣還盛京。此耕種事務,令戶部堂官一員往董領之,俾勤力作觀。俄羅斯所云早收穀種」 ,即吾土所種之春麥也。今我師亦多種春麥、大麥、油麥,於隕霜之前六月皆可收穫,如此則不以出師之故,致曠一年耕作矣。又綠旗藤牌兵增給馬二千匹,此馬於京師各佐領以至內府佐領,各捐助馬一騎。其不敷者,發上駟院馬二百匹,兵部馬二百匹,再不敷者,王以下堂官以上捐助以足其數,發往盛京。盛京各佐領出馬二「千匹,照曩時嚴加監視,飼令肥壯,以俟之更替。京師所發之馬前往馬喇等所飼養之馬,已預備於齊七哈里地方,聞其間止有十八日之程。盛京之馬行至齊七哈里,沿途若有倒斃者,於馬喇處補給發往。如此則我軍之馬不致缺乏矣。此遣往綠旗兵,令各攜砲子或十枚或二十枚以往。」 朕意如此措施,似大有裨益,議政王、貝勒大臣逐一詳議具奏,特諭 。十二月十四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遣往黑龍江兵需用藤牌。」

聞閩省製有雙層藤牌甚佳;令福建提督施琅取其佳者四百面,並揀擇需用大刀,從福建由浙江、江南、山東迅速遞送京師;事關軍機,勿得遲誤。特諭。

《大清會典》。凡駐防家口,康熙二十三年議定:江寧杭

州、荊州、西安等省駐防官兵,如有老病解退亡故者,家口俱令進京。其子弟家人內有披甲者,亦革退回京,不許在彼置墳塋產業。令各該將軍嚴禁 。《凡革職官員披甲》

國初定、八旗文武各官、緣事革職者、俱令披甲。《康》

熙二十三年

諭。「滿洲蒙古漢軍革職文武各官、俱免其披甲。」如有

堪用之人,該旗咨送兵部註冊。遇驍騎校、護軍校、步軍校缺出錄用。

康熙二十四年

正月二十七日

上諭大學士勒德洪、明珠、尚書科爾坤、侍郎鄂爾多。

郭丕「《黑龍江》兵食所關,最為重要;必當謀恆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