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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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以統之焉,蓋有得于周人「連帥」 、「州牧」 之遺意。

秦始皇既并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材官。

漢興,踵秦,置材官於郡國。

列郡、王國、侯國三等,其兵不殊。郡有都尉佐郡守,典 武職甲兵。其在王國者,則內史比郡守,中尉比都尉。 侯國亦有相,秩氏,天子令長。其郡國之兵,必有《虎符》 而後可發。

臣按:昔人謂侯國之兵既屬之郡,而王國之兵亦天子所有,不可擅用,皆所以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也。我朝于親藩皆設護衛,然惟給其使令而不許其調遣,遇國家有事亦起焉,其防微杜漸以尊京師之意同符漢世。

唐制:高祖武德初,始置軍府,析關中為十二道,以驃 騎、車騎兩將軍領之。太宗貞觀十年,更號統軍為折 衝都尉,別將為果毅校尉,諸府總曰「折衝府。凡天下 十道:關中道置府一百七十三,河南道置府六十二, 河東道置府百三十九,河北道置府十四,山東道置 府十,隴右道置府二十九,淮南道置府六,江南道置 府二,劍南道置府十,嶺南道置府三十。」凡置府五百 六十四,皆有名號。內細數與總數不符

臣按:此唐朝府兵之制,非但京畿有之,而天下十道、凡州郡莫不皆有也。

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節度使」,而謂 其兵為方鎮。

臣按:節度使之兵,原其始起於邊將之屯防者,唐天寶以後王室日卑,武夫戰卒以功起行陳皆除節度使,由是方鎮相望于內地,大者連十餘州,小者兼三四州,方鎮起而唐之威令不復行矣。假使唐之君臣恆存高祖、太宗府兵之制而不變,豈有是哉?史臣謂方鎮之兵始重于外也,土地民賦非天子有,既其盛也,號令征伐非其有;又其甚也,至無尺地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以至亡滅。噫!後之有天下國家者,其毋輕變祖宗之法制,而外授人以兵柄,以成尾大不掉之患哉!

宋制,軍有禁軍,有廂軍,有鄉軍。國初,盡選驍勇,部送 闕下,以補禁衛,餘留本城。「廂軍」者,諸州之鎮兵也,各 隸其州之本城,專以給役,內總于侍衛司。「鄉軍者,選 自戶籍或土民應募,在所團結訓練,以為防守之兵。」

臣按:宋朝州郡之兵,自元豐以後皆升同「禁軍」 ,兵雖以「禁」 名,其實皆非禁旅也。

凡諸州置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馬 軍、步軍亦如之。馬、步軍諸指揮各有使、副,每都有軍 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廂軍頭、十將、將虞候、承局 押官,置都監、監押以領之,歲時簡練焉。下州及軍監, 但有牢城兵,則軍校之職隨宜裁制。

陳傅良曰:「自建隆三年,以諸郡本城兵供百役,或更戍他郡,不但以逸民戶也,所以勞苦其身,違離其妻子,使習於南北風土之異,而不得坐食於本營,蓋勞之則易使,散之則易養,此藝祖神謀也。三司禁旅就糧州郡,亦不得常坐食於京師,自列郡各置禁軍,於是嚴差出占破之令,而壯城作院各置指揮,於是在」 軍禁旅無就糧者,禁軍在城防托,而廂軍亦升為禁軍,不復戍役矣。養兵之費遍天下,邊人犯闕無能發一矢者,以不守祖宗舊章也。

開寶八年,發渭州平原、藩源二縣民治城壕,因立為 「保毅軍。」弓箭手分鎮戍寨,能自置馬者免役,逃死以 親屬代。

陳傅良曰:「此所謂義兵也。藝祖有志於民兵矣,咸平五年始置營,升為禁軍。其後寖有點差之令,韓琦為相,刺陝西義勇,司馬光六上疏爭之,不聽,已而新法行,遂罷彊壯弓箭手而行保甲,海內騷然,要之皆以刺配為軍,失祖宗本意而非民兵不可復也。」

臣按:前代州兵皆無定制,或以土民自守,或以禁兵出屯,或選自戶籍,或出自召募,或因有警而民團結,皆是因其土地之宜、隨其民俗之便,或多或少、或廢或置,不惟無常制亦無常數,惟吾國家自平定之初則立為衛所以護衛州縣,衛必五所、所必千軍,而又分藩列閫以總制之,而有都衛之設,其後也改「都衛」 為都指揮使司,文武並用,軍民相安,百有餘年,其視漢、唐、宋之制,可謂大備矣。然承平日久,兵備不能無弛,軍伍不能無缺。舊例遇有缺伍衛所差旗軍於其原籍,徑行勾補,其流之弊乃至所勾至者反少於所遺之人,得不償失。於是用言者計,每歲分遣御史清勾,然亦徒有其名,無益於事。近有建言,欲稽御史所勾之數以為黜陟,然亦徒害平民,無益軍政。臣嘗考歷代之制,皆是草創之初,軍伍數少,而其末世乃有穴濫之失。惟我朝則是先多而後少。何也?前代之制,率因一時而隨事制置。惟我聖祖則斟酌古今,立為一代之制,使子孫百世遵守焉。方其初制為軍伍也,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