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1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教以武技,已類禁軍。今止用廂軍俸廩,而得禁軍之 用,可使效死戰鬥,而無驕橫難制之患,此當世大利 也。」詔分置青、萊、菑、徐、沂、密、淮、揚諸州。

臣按:此前代因饑荒募民為兵之明效。

哲宗元祐八年,知定州蘇軾言:「河朔無事,軍政少弛, 將驕卒惰,緩急恐不可用。即今邊防事勢,三五年閒 必無警急。然居安慮危,有國之常備,事不素講,難以 應變。臣已戒飭本路將吏,申嚴賞罰,加意拊循,輒復 用龐籍舊奏團結弓箭社法約束,稍加增損,別立條 目。欲乞朝廷立法,少賜優異,明設賞罰,以示勸懲。」

陳傅良曰:「條約、弓箭社,如龐籍、蘇軾,則人情不擾而邊備修矣。此今日所當講也。」

臣按:龐籍所奏條約之法無可考,前此知定州滕甫言「河北州縣近山谷處,民閒各有弓箭社及射獵人,習慣便利,與裔人無異,蓋因其俗而加以束約而為之法也。竊惟司馬光於英宗時言太祖之時兵數不及當今十分之一,則是國初兵一而今十也,今日去太祖時不啻如治平之去建隆、開寶也,而吾之內外兵數,不及國初之什三四。在宋之人惟恐其多之至于穴,而儲蓄不足以供;而吾今日則惟恐其少而至於弱,警急無以為用。宋時之所以多者,以其兵無定制,可以日增,而召募刺配之紛如;吾之所以少者,以其兵有定數,不可以加,而逃亡死絕之無已。況今承平日久,百事廢弛,譬如人身中年以」 後,血氣漸衰,肢體困憋,病雖未至於革,而其勢則駸駸將至矣。此正居安思危之日,思患豫防之時也。因事之勢,察民之情,隨時之宜,以綿我國家靈長之祚,端有待於今日也。先儒有言:「水未至也,而虛為之防,水雖不至,亦無所害。」 若謂水不足憂而不為之防,一旦水至,則防無所及矣。今日天下之事最難處者,莫此為難。臣日夜思之,未得其要,故於郡國之守之下,既略序漢、唐、宋之事,而備載曹瑋以下數事,以為明時告,其中或有宜於今者,斟酌而用之,庶幾有所補云。

胡安國言於欽宗曰:「自古及今,內外之勢,適平則安, 偏重則危。昔東漢季年,王室多故,劉焉建議,以為四 方兵寇,由刺史威輕,宜改置州牧。及焉求益郡,劉表 出襄陽,袁紹得冀,曹操取兗,爭相割據,自此不復有 王室矣。夫五大在邊,古人所戒,以身使臂,於理乃宜。 欲乞於所置帥司選擇重臣,付以都總管之權,專治」 軍旅之事。每歲終按察其部內,或有警急,京城戒嚴, 即各帥所屬守將逐急應援。如此則既有擁衛王室 之勢,又無尾大不掉之虞。

臣按:安國乞選擇重臣付以在外兵權以統屬郡以輔王室,其策良是。

宋孝宗時,陳俊卿為相,奏請應民家三丁者取其一 以為義民,授之弓弩,教以戰陳,農隙之日,聚而教之。 沿江諸郡亦用其法,要使大兵屯要害必爭之地,待 敵至而決戰。所有民兵,各守其城,相為掎角,以壯聲 勢。又言曰:「國家養兵甚費,募兵甚難,惟有此策,可守 邊面,可壯軍勢。而樂因循、憚改作之人,皆以擾民為」 辭,天下之事,欲成其大,安能無小擾?但守臣得人,公 心體國者,自不至大擾矣。

臣按:既有列屯坐食之兵而又起民丁,則是民既出賦稅以養兵矣,而又不免其身,謂之不擾不可也,此等之議非甚不得已,切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