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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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自占邊縣以為常。凡徙者,皆給弓弩衣糧。於是 北方有變,則置度遼營;南蠻或叛,則置上林兵;羌犯 三輔,則置長安、雍二尉;鮮卑寇居庸,則置漁陽營。

臣按:漢人守邊多是募兵,其所置兵營皆是邊境有變而後增之也。今日邊城之守、士卒之屯,皆是聖祖開國之初舊制,然歲久弊生,不無消乏,軍伍或不能如往時之盛,欲行漢人召募之法,然承平日久,民戀鄉土,必欲行國初簽補之例,然版籍已定,民或起怨。臣於「制國用下嘗建因荒收兵」 之策,此策似亦可行,倘不棄《芻蕘》之言。斟酌行之、是亦足兵之一助也。

東漢自光武罷都試而外兵不練,雖疆場之閒,廣屯 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終籍京師之兵以出。蓋 自建武迄漢衰,「匈奴之寇、鮮卑之寇,歲歲有之,或遣 將出擊,或移兵留屯,連年暴露,而禁旅無復鎮衛之 職矣。」

臣按:漢人疆場之閒既已廣屯增戍、列營置塢,而國有征伐又籍京師之兵,夫內地有寇,可出京師兵以平之,若夫邊圉之寇必須用其邊兵,何則?蓋邊「兵生長邊陲,慣於戰鬥,知敵人之情狀、識道路之迂直,且復屢經戰陳,目熟心定,若夫京畿之兵驕奢脆懦,目所未嘗見、身所未嘗經,況受命而總兵者皆天子之」 勳貴報效,而從征者皆是權貴富豪子弟,欲希功以得官耳,非實有材勇,欲敵所愾以建功業也。一至邊城,己既不能戰,反役使邊兵之善鬥者,為之給薪水、供草料,及至敵退而論功,方且虛張功次,奪邊兵之俘獲,攘其首級以為己功,是「以邊城聞京軍之來,無不解體者。為今之計,緣邊一帶分定疆界,專責邊將守禦,不得已而出。京軍止用以為邊城之聲援。如大同則於應州或渾源州立一大營,宣府則於懷來或保安立一大營,其他遼東、甘肅諸處皆然。敵少入寇,則各邊自為守戰,敵大入寇方許奏請京軍。如敵寇大同,京軍則於應州駐劄,敵寇宣府,京軍則於懷來駐劄。」 《兵法》先聲後實,每調一千,則稱五千,用以為邊城之聲援。非其力果不能支,而京軍不得貪功冒進。如此則各邊將卒畏京軍之擾害,且奪其功,無不奮志效死矣。

唐方鎮節度使之兵,其原皆起於邊將之屯防者。唐 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 曰道。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制,其軍、城、鎮、守捉 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已而更曰大都 督。至太宗時,行軍征討曰大總管,在其本道曰大都 督。自永徽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 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 節度使。自此而後,接乎開元。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 鎮,皆置節度使。

臣按:唐初「大總管」 ,其後「節度使」 ,即今總兵官之職名。

德宗時,陸贄上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欲勝 其敵,必先練其兵。練兵之中,所用復異,用之於救急 則權以紓難,用之於暫敵則緩以應機。故事有便宜 而不拘常制,謀有奇詭而不徇眾情,進退死生,惟將 所命,此所謂攻討之兵也。用之於屯戍則事資可久, 勢異從權,非物理所愜不寧,非人情所欲不固。夫人」 情者,利焉則勸,習焉則安,保親戚則樂生,顧家業則 忘死,故可以理術馭,不可以法制驅,此所謂鎮守之 兵也。夫欲備封疆,禦邊裔,非一朝一夕之事,固當選 鎮守之兵以置焉。古之善選置者,必量其性習,辨其 土宜,察其技能,知其欲惡,用其力而不違其性,齊其 俗而不易其宜,引其善而不責其所「不能,禁其非而 不處其所不欲,而又類其部伍,安其室家,然後能使 之樂其居,定其志,奮其氣勢,結其恩情。撫之以惠則 感而不驕,臨之以威則肅而不怨。靡督課而人自為 用,弛禁防而眾自不㩦。故出則足兵,居則足食,守則 固,戰則強。其術無他,便於人情而已矣。今者散徵士 卒,分戍邊陲,更代往」來,以為守備,是則不量性習,不 辨土宜,邀其所不能,強其所不欲,求廣其數而不考 其用,將致其力而不察其情,斯可以為羽衛之儀,而 無益於備禦之實也。何者?窮邊之地,千里蕭條,寒風 裂膚,驚沙慘目,與豺狼為鄰伍,以戰鬥為嬉遊,晝則 荷戈而耕,夜則倚烽而覘,日有剽害之慮,永無休暇 之娛。地惡人勤,於斯為甚。自非生於其域,習於其風, 幼而睹焉,長而安焉,不見樂土而不遷焉,則罕能寧 其居而狎其敵也。關東之地,百物阜繁,從軍之徒,尢 被優養,慣於溫飽,狎於歡康,比諸邊隅,若異天壤。聞 絕塞荒陬之苦,則辛酸動容;聆強蕃勁鹵之名,則懾 駭奪氣。而乃使之去親戚,捨園廬,甘其所辛酸,抗其 所懾駭,將冀為用,不亦疏乎!矧又有休代之期,無統 帥之馭,資奉若驕子,姑息如倩人,進不邀之以成功, 退不加之以嚴憲。其來也咸負德色,其止也莫有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