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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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軍中候,皆閒時宿衛,有征則行。自高帝至建安,雖 士員官號更易,廢置不常,而漢之營法具此也。魏晉 以降,號尢繁多,處置統隸,大約如漢。逮於西魏,始立 諸府,不滿百人,有郎將主之,隸在二十四軍。軍一開 府將之,每二開府屬一大將軍,凡十二大將軍,分屬 六柱國。隋則每府有隊副、旅帥校尉、鷹揚郎將,步卒 有步兵校尉,騎士有越騎校尉,雜典兵馬,而征防上 免,內聽命於十二衛,「衛二將軍、一大將軍判之。」唐貞 觀以後,上府至千二百人,中府至千人,下府八百人。 十人為火,火有長,備六馱馬。五十人為一隊,立隊正; 三百人為一團,置團校尉。而府有折衝、左右果毅知 府,並判府事。內屬諸衛,則如隋制。凡武士成丁入軍, 六十而免,應宿衛者分為三番。其征人、防人,亦有迭 次。起西魏大統至唐天寶,凡名軍防、鄉團、衛士、武士, 皆謂此也。宋朝沿唐末、五代之制,並號「禁軍」,黥面營 處,衣食公上,無得番休。大凡百人為都,五都為營,五 營為軍,十軍為廂,或隸殿前,或隸兩侍衛司。自「廂都 指揮而下,皆節級,有員品。每都立軍使、都頭、兵馬使, 則古之隊正之任也;每營立指揮使,則古之旅帥之 任也;每軍立都指揮使、都虞候,則古之師帥之任也; 每軍每廂立都指揮使,則古之軍將之任也;各有副 簉,以貳其政。其兩河、關西諸州,則別募蕃漢丁壯,差 置將職,以傚內軍。至其戍守征」伐,則古有大將、元帥、 大總管,今謂招討使、都部署是也;古有副將、副元帥、 副總管,今謂招討副使、副部署、鈐轄是也;古者跳盪, 左右虞候,今謂之「先鋒、策先鋒」、「後殿策殿後」是也;古 有校尉已下兵職,今謂「都監、隊將」之類是也。立軍制 吏,古今率同,其名雖殊,其任則一,凡蒞師者,亦富參 考前制,以為今事之式法焉。

《京營兵制考》

國家兵制,初蓋視漢代云。漢有南北軍,衛尉主南軍, 中尉主北軍。其後南軍增期門羽林,北軍增八校,秩 與執金吾皆二千石。說者曰:「分其權也。」我國家所設 錦衣等十二衛以衛宮禁,擬南軍;留守等四十八衛 以衛京師,擬北軍。而分隸五府,與八校意同。有事則 將握兵,兵隨將,事已則兵歸於府,將歸於朝,卒有意 「外之虞,生於一軍,而四軍足以制其死命。」蓋高皇帝 以神武久處行閒,洞悉戎機,雖當櫜弓戢矢之時,而 所為善藏利器,強幹固本,執長筴而御宇內者,淵乎 微矣。成祖祚燕,仍立五府,增七十二衛,而設五軍神 機、三千三大營。五軍營有步兵,有騎兵。《教陣法》。神機 營皆步兵習火器,三千營皆騎兵專扈從。而歲令河 南、山東、中都、大寧四都司軍番上練閱於京師營,各 用勳臣二人為提督,自是因而不改。而承平日久,兵 政弛廢。迨己巳之變,國統幾危。景泰初,于肅愍公始 刱議,於三大營中簡厥驍銳,分為十營,還其老弱,謂 之「老家營。」即於故三營提督六人中,推舉其二為總 兵,而以本兵董之。營各行以都督一人。有如遇警,檄 其營,則都督以所部出,名為「頭撥。」蓋三大營至團營, 一變已。天順初年罷之,八年復置。成化初年罷之,三 年復置。當是時,團營凡有十二,行之既久,操練寖怠, 兵多闒茸。於是乃立東西官廳,號曰「聽征」,又一變也。 嘉靖庚戌罷團營,復三大營,而改三千之名為神樞 督。總則勳臣,協理則少司馬,彈壓則臺省。而五軍營 之為副將者二,左、右、前、後參將者四,遊擊將軍者四, 樞機二營之為副將者一,參將者二,佐擊將軍者六。 自嘉、隆至於今閒,微有增損,而制固不變。今三大營 將領、副、參佐、游、坐營號頭、中軍、千、把總見為官者五 百二十有奇,而為軍者十二萬;為備兵者「十萬有奇。 一大營中有戰兵,有車兵,有城守,有備兵。蓋分為二 十小營,合為三大營,又合為戎政府」云。「國初制兵,患 其聚而難制,故主於分。既分之後,患其散而無紀,故 主於合。分合之閒,失在政不在制也。夫兵猶水也,匯 為巨浸,溢為洪流,則且有潰決衝齧、不可捍禦之患。 疏之別之,以殺其勢,則汩」然赴海而趨。《老子》有言:「魚 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假人。」蓋高皇之慮遠矣。 夫收太阿之權,役臂指之勢,其惟初制哉!

《議隨里甲以編民兵》

「國初,衛軍籍充垛集,大縣至數千名,分發天下衛所, 多至百餘衛,數千里之遠者。近來東南充軍,亦多發 西北;西北充軍,亦多發東南。然四方風土不同,南人 病北方之苦寒,北人病南方之暑濕,逃亡故絕,莫不 由斯。道里既遠,勾解遂難。謂宜更制,各歸土著。除國 初編發子孫已數世慣彼風土、不願回原籍者聽,中 閒有願回者,官司給文發回原籍衛所補伍,以後充 軍,俱即編本省附近衛所,庶鮮逃亡,易為勾解。」雖然, 此法雖善,要不過補偏救弊,一時權宜之政而已。終 不若隨圖里編民兵之為經久無弊。何也?蓋軍隨土 著,祇省清理勾解之煩,小利而已,他弊固自若也。若 兵隨里甲,則可省養兵之費,可省募兵之害,可無逃 亡缺伍之虞,可無孱弱充數,與夫驕兵悍肆之患。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