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50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宋兵之弊嘗曰:「唐府兵之法,無事則力耕而積穀,是 以兵雖聚於京師,而天下不至於弊者,未嘗無事而 食也。今天下之兵不耕,而聚於畿輔者以數十萬計, 皆仰」給於縣官。天下之財,近自淮甸而遠至於吳楚, 凡舟車所至,人力所及,莫不盡取以歸於京師,而三 司之用猶苦其不給,其弊皆起於不耕之兵聚於內 而食四方之貢賦也。葉適曰:「康定以後,謀國日誤,召 募日廣,而後天下有百萬之兵,弱天下以奉兵,而其 事無可為者矣,則又為之俯首以事敵,而使之自安 於營伍之中;將兵之官充滿天下,坐縻厚祿,而未嘗 有一日之用。政和以後,軍制大壞,而士卒不能披甲 荷戈,斡離不始挾兵萬餘,長驅而至,莫有敵者,倉卒 召天下兵以勤王,京師不守,而勤王之人潰散為盜, 寇掠遍天下矣。嗚呼,痛哉!養兵以自困,多兵以自禍, 不用兵以自敗,未有甚於本朝者也。」觀二公之言,則 宋家之禍,未始不起於養兵之弊也明矣。羅大經《鶴 林玉露》曰:「五代前,兵寓於農,素習戰鬥,一呼即集。本 朝兵費最多,兵力最弱,皆緣官自養兵。乾道初,陳福 公獻民兵之策,兩淮、荊、襄皆用其法。開禧用兵,禁旅 多敗,而兩淮山水寨萬弩手率有功。丙寅,鹵大舉南 牧,圍安襄,宣司檄召諸郡兵與湖北義勇俱往救,諸 郡兵不待見敵而潰,所遇抄掠,甚於戎寇。獨義勇隨 其帥進退,不敢有秋毫犯,蓋顧其室家門戶故也。」觀 此,則兵寓於農與兵養於官,其為得失利害較然矣。 昔唐李抱真節度澤潞,荒亂之餘,土瘠民困,無以贍 軍,乃籍民三丁,選一壯者,免其租徭,使農隙習射,歲 暮都試,行其賞罰。比三年,得精兵二萬,既不費廩給, 府庫充實,遂雄視山東。宋張方平曰:「昔太宗籍兩河 強壯為兵,使之捍邊,壯者入籍,衰者出役,不衣庫帛, 不食廩粟,邊不缺兵,民不去農,何在乎蓄之營堡而 後官軍也?」此昔者所行,蓋彷彿寓兵於農之遺意矣。 范仲淹曰:「戎狄建官置兵,不用」祿食,每舉眾犯邊,一 毫之物皆出其下,風集雲散,未嘗聚養。滕甫曰:「中國 外裔之兵,常患多寡不敵,蓋中國兵有定數,至於平 民則素不知戰,外裔之俗人人能戰,舉國皆兵,此其 所以多勝也。觀此則外裔猶合於兵農不分之意,得 寓兵於農之利,中國何獨不然也?」馬端臨曰:「《周官小 司徒》『伍兩卒旅,軍師之法』」,此教練之數也。《司馬》「井邑 丘甸之法」,此調發之數也。教練則不厭其多,家家使 之為兵,人人使之知兵,故雖至小之國,勝兵萬數,可 指顧而集也。調發則不厭其簡,甸六十四,井家可任 者一千二百八十人,而所調者止七十五人,是十六 次方調發一人也。教練必多,則人皆習於兵革,調發 「必簡則人不疲於征戰,此古者用兵制勝之道也。」蘇 軾曰:「三代之兵不待擇而精。蓋兵出於農,有常數而 無常人。國有事要以一家而備一正卒,民各推其家 之壯者以為兵,使之足輕險阻而手易器械,聰明足 以赴旗鼓之節,強銳足以犯死傷之地,千乘之眾而 人人足以自捍,故殺人少而成功多,費用省而兵卒 強。」後世兵民既分,兵不得復還為民,於是始有老弱 之卒,徒為無益之費,而不可使戰。由此言之,寓兵於 農之制誠行,則兵可強,費可省,無將帥專兵之虞,無 募兵潰亂之禍,永世保民之道莫加於此。有國者何 憚而不為乎?「我太祖平一天下,設置衛所,分布內外, 為衛者四百九十有」三,為守禦所者三百一十有七。 每衛旗軍以五千六百名為率,每所以一千一百餘 名為率,可謂盛矣。然承平日久,武備廢弛,軍士逃亡 故絕者過半,甚至十無二三者,其存者率多懦弱不 堪。雖每歲敕差御史清勾,司府州縣皆設官清理,然 亦徒有其名,無益於事。近閱袁州府《武衛志》,謂「承平 百七十年,法網日疏,武衛尸其職,而兵不教戰,流竄 逋徙,十亡六七。其存者率柔脆,聞枹鼓格鬥聲,畏怖 欲死。正德閒,華林嘯聚及寧濠所集,皆烏合耳。平時 佩虎紆、金縻廩食粟者,不能被介胄、挾弓矢,一戰鼓 勇,而陣盡市井民兵,國家所獲衛力,僅轉漕歲千人 耳。」嗚呼!此言確盡當今軍衛之病。觀袁州一衛,而天 下可知矣。今雖逃亡耗缺之餘,總計天下實在兵帳 猶逾九十四萬,而西北邊兵且四十萬。然近年邊境 多寇,如蹈無人之境,諸衛之兵曾勾不能向敵發一 矢、交一戰。今縱清勾充滿衛伍,亦徒耗國儲,而何益 於勝負之算,保障之功也哉?《語》云:「養軍千日,用在一 朝。」今國家竭帑庾以供軍,而實何嘗得一朝之用如 此?雖有衛,猶無衛也,雖有軍,猶無軍也。朱子嘗曰:「今 朝廷盡力養兵,皆有不足之患。自兵農既分之後,計 其所費,卻是無日不用兵也。」觀之今事實然。近《胡端 敏奏議》曰:今天下衛所原額軍士,逃絕者多,實在者 少。以逃絕者言,則遠年丁盡或埋沒者,歲歲清查,既 無根影;近「日病故或逃亡者,年年勾解,隨復逃回,空 累里甲造冊勞費,貼解艱難。」以見在者言,今養軍雖 多,能戰無幾。在邊遇敵,則攖城固守,而坐視鄉民之 被掠;在內有警,則奏聞後遣,而先累民壯之被傷。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