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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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暇整其儀飾,及其入焉,明尊卑,辨貴賤,此所以整之也 。黃氏曰:「四時之田,先教振旅。王者之兵,出于萬全 。」 李嘉會曰:「一歲之功,必因春之興作發生,而後萬物成。振旅必於春,示一勞而永逸也。」

《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

鄭康成曰:「以旗者立旗,期民於其下 。」 賈氏曰:「熊虎之旗 。」 鄭鍔曰:「《司徒》於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六鄉之民;《遂人》於起野役,以遂之大旗致六遂之民。民之目熟於熊虎之狀久矣,及是時鄉遂之官致之而來,司馬亦以旗致之,因民之所習熟者,使之易知耳 。」 王昭禹曰:「田獵所習,無非軍事,故平列陳如戰之陳。平者,高」 下如一之謂 。《易》氏曰:「合其眾以成列,陳其列以為陳 。」 王氏曰:「雖如戰之陳,而平列陳,則無事於戰矣。」

辨鼓、鐸、鐲、鐃之用:「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軍將執晉 鼓,師帥執提,旅帥執鼙,卒長執鐃,兩司馬執鐸,公司 馬執鐲。」

賈氏曰:春、夏、秋各教其一,而必春辨鼓鐸者。鄭鍔曰:「春陽用事,雷始出地,於卦為震。而韗人冒鼓,必以啟蟄之日,教以此時,從其類也 。」 黃氏曰:「有節制而後能勝,金鼓所以節制也,故於教振旅辨之。王雖親征,六卿分將,元帥居中。」 《甘誓》「常武、城濮陳有古法 。」 鄭鍔曰:「路鼓,四面之鼓,王於軍中自鼓,軍事宜執鼖鼓乃使」 諸侯執之。自執《路》鼓,何邪?王道之大,無所不通,以道統眾,不必自執軍中之事,諸侯從王,欲使軍將以下皆聽命,故尚之於諸侯。

李嘉會曰:「路鼓不類大常,非軍事所宜用,蓋象。」

「人君聲教,當四達而無閒 。」 王昭禹曰:「鼓之大謂之鼖。諸侯以敵,王愾為事,則執賁鼓 。」 鄭鍔曰:「軍將者,卿六,各為一軍之將 。」 王昭禹曰:「晉以進為義,將以統眾而役敵,有進而已,故執晉鼓 。」 鄭司農曰:「提讀如攝提之提,謂馬上鼓有曲木提持鼓,立馬髦上者,謂之提 。」 項氏曰:「提,鼓之有柄者。」 鄭鍔曰:「使師帥執之者,五百人」 之眾,左提右挈,在掌握之意 。陳氏曰:「鼙,應鼙也。大鼓謂之鼖,小鼓謂之應 。」 鄭鍔曰:「旅帥視師帥為卑,故執鼙者鼓之小而卑者也 。」 王昭禹曰:「軍法自旅而上,然後有旗,以非旗不足以指麾故也。自旅而上,然後有鼓,以非鼓不足以令眾故也 。」 黃氏曰:「進則患怯,退則患紛。軍將執晉鼓以銳其進,卒長執」 鐃以肅其退 。鄭鍔曰:「百人之卒長,知其當止則止,故使執鐃以止鼓;二十五人之兩司馬,知其當進則進,故使執鐸以通鼓。五人之長曰公司馬,軍制自五人始,人之寡不能節制,則眾皆無節矣,故使執鐲以節鼓。其職至卑,其名乃同於司馬,欲重其權以服人也 。」 王氏曰:「謂之公,以別于私,亦稱司馬,所謂家司馬是也。」 又曰:「鼓,陽也,尊者執之;金,陰也,卑者執之。鐃以止鼓,與陽更用事焉,故卒長執之。通鼓、節鼓,佐陽而已,故兩司馬、公司馬執之 。」 李嘉會曰:「賁鼓、晉鼓,提鼙鐃鐲鐸之器。考之鼓人,或和鼓,或節鼓,或止鼓,相雜成聲,以起其歡喜鼓舞之心,而寓其進退作止之節,踴躍感動而知所防範」 ,此「金鼓相閒而作」 之意。

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

鄭康成曰:「習戰法 。」 賈氏曰:「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 大閱具言於此。略說 。黃氏曰:「『鄉民自為六軍以衛天子,出則從其教之也。不惟四時田獵,坐作、進退、鼓鐸、旗物,而仁義禮樂之訓行焉,故三代之兵皆士也。所謂干城、腹心』,非虛語也。大司徒施教法於邦國、都、鄙,使之各教其所治民。比、閭、族、黨、州、鄉,一用鄉法教之。」 三代教兵,必如此而後可用。

李嘉會曰:「兵事宜尚威武敏捷,必以進退疾徐。」

《疏》:「數教民」 者,觀武王伐商,六步七步乃止齊焉。兵在於結陳之固,進退之。齊武侯八陣,進則皆進,止則皆止,所以不可破齊之技擊。魏之武卒,秦之銳士,終不可以當威文之節制者,由此而已。

「遂以蒐田。」有司表貉誓民鼓,遂圍,禁火弊,獻禽以祭 社。

王昭禹曰:「攻鬥而冒矢石,人情之所不欲;馳騁而逐禽獸,人情之所同欲。以人情之所不欲者寓於所同欲之閒,此人情樂為之用,而四時教戰所以皆寓於田 。」 愚案:鳥獸之害人者消,然後人得平土而耕之,獵獸於田,亦見害去而利可興之意。項氏曰:「春田謂之蒐,蒐,擇也。春恐害物,故擇而取之,不圍澤,不殺胎,不夭妖,不覆巢,不取麛卵。」 是蒐也。蓋無事而不田,曰不敬。暴天物者不以禮。蒐而取之,敬且有禮矣 。賈氏曰:「大閱自狩田以下云云,此亦當如彼。春非大備,故亦略言 。」 鄭鍔曰:「將田之初,有司行表貉之祭,司馬以軍法誓民。所謂有司者,肆師、甸祝也。肆師,大田獵。祭表貉,則為位。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 ,則有司謂此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