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6 (1700-1725).djvu/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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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者矣,然亦不可無以節之。由是及表乃止,則教習已備,而無事於坐作之節,但止之而已。此謂自三表以至向北之四表,所以象三成而南京殷有餘力,功成而反者也 。王昭禹曰:「驟馳者車也,趨走者徒也。驟言聚其足而進,馳言決圍而去也。徒以人言,故曰趨走。趨言其走之肅,走言其行之速也。」

鼓戒三闋,車三發,徒三刺。

鄭康成曰:「鼓戒,戒攻敵 。」 王昭禹曰:「鼓聲止謂之闋 。」 易氏曰:「至此則鼓已三闋,車已三發,徒已三刺,於此皆戒焉 。」 鄭鍔曰:「每鼓一闋,則車一發而徒一刺,至三而止,是謂節制之兵。三發,即《書》所謂『不愆於六步、七步乃止齊焉;三刺,即《書》所謂『不愆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之意 』。」 《易氏》曰:「必三鼓者至於三,則節制」 之正也。故大閱之教,表為三表,鼓為三鼓,車以三發,徒以三刺,坐作以三而為之止,皆三之為節制也。

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

鄭康成曰:「鐃所以止鼓,軍退卒長鳴鐃以和眾,鼓人為止之也 。」 《易氏》曰:「謂至北之四表,軍將即令鼓以退之,公司馬復鳴鐃以卻之。」 於是軍吏士卒回身向南而立,復行至表,皆為之止,坐作如初。此又謂自北之四表以至三表、二表,而復於向南之一表,皆如上文之坐作。其異者,廢鐲鳴鐃而已,所以象四成而南國「是疆」 ,「五成」 而「分周公左、召公右」 ,六成而復綴以「崇」 者也。

遂以狩田,以旌為「左右和」之門,群吏各帥其車徒以 敘和。出,左右陳車徒,有司平之旗。居卒閒以分地前 後。有屯百步,有司巡其前後。

賈氏曰:「遂以狩田」 已下,總論教戰訖,入防田獵之事 。鄭康成曰:「冬田為狩,言守取之無所擇也。」 王昭禹曰:「以大獲之,以人守之,為取之大者,以冬物成之眾也。故冬田謂之狩 。」 賈氏曰:「六軍分三軍,各處,東西為左右,各一門 。」 鄭鍔曰:「軍中用轅以為門,此乃用旌為和門,何也?以車為藩,則仰轅以為門,蓋軍行偶有所止則然也。設為和門者,田而教戰,欲使眾心之和一也 。」 王東巖曰:「門分左右,則人分彼此,相勝相爭,由此而生。名門曰和,欲其進退由禮,心無所爭,則和矣 。」 鄭康成曰:「敘和出用次第,出和門也 。」 王昭禹曰:「敘者,前後之倫也。出以先後之倫,則行者有敘而不亂矣。然不先正左右之行列,將欲敘之,有不可」 得,故先分左右以陳其車徒,又使有司平之,使各當其分,然後由左右而出者,其行列皆正矣。有司,鄉師也。以鄉師正掌田法而修其卒伍,故平其左右之行列,屬於鄉師也 。鄭康成曰:「鄉師居門,正其出入之行列。雖不經見,居門正出入宜,亦有司之事。《春秋傳》曰:『流旁握御轚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 蹄,是必有有司督察之也 。黃氏曰:「有司謂伍長以上。平,正也;各正其部署,以結陳也。和平一義也 。」 王昭禹曰:「軍法自旅而上,然後有旗,蓋旅,師所建之旗也。四兩為卒,五卒為旅,此旅師所建之旗,所以居於卒閒,以分地而調其部曲也 。」 賈氏曰:「軍吏各領己之士卒,執旗以表也 。」 李嘉會曰:「百人之中,旗分為兩,五十人為一隊也 。」 鄭鍔曰:「《司馬》以旗分地為二,必以百步為準者,近則士卒無所騁其能,遠則首尾不相應也 。」 李嘉會曰:「所謂步閒容步,隊閒容隊也。有司,鄉師也。巡其前後,視其廣狹也。」 鄭康成曰:「前後有屯,百步,車徒異群,相去之數也。」

黃氏曰:「《司馬法》一成,三百家出車一乘,若皆以」

二家五人計之,三百家,為七百五十人。田與追胥竭作。自此以前,「卒旅車為陳」 ,至此車與卒異部。前此列陳,如戰之陳,教坐作進退,至此逐禽有殺獲之事,故車與卒異部。

《險》野人為主,《易》野車為主。

黃氏曰:「大抵兵分合為難。分合有奇正,而以野之險易制其宜。然則一車三十人,定法也。增減進退,其法默存乎其閒。」 鄭居前之說,未必盡然 。陳氏曰:「險野非不用車,而主於人;易野非不用人而主於車。動則足以衝突,止則足以營衛,將卒有所庇,兵械衣裘有所齎。《詩》云:『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則車之為利大矣。昔周」 伐鄭,鄭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偏則車也。伍二十五人,伍從其偏也。先其車足以當敵,後其人足以待變,古者車戰之法,略可知也 。《禮庫》曰:「先王車戰,不求大勝,求為不可敗而已。」 鄭莊欲驅馳中原,始為儌利之名。故鄭莊始用徒兵,自中行;穆子乃毀車以從卒,自左師展始乘馬,自趙武靈王始,用胡騎。先王兵制敗壞而不可復,實自莊公始。

既陳,乃設驅逆之車,有司表貉於陳前。

《易》氏曰:「驅,謂驅禽獸使趨於圍。逆,謂逆禽獸使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