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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七十二卷目錄

 校閱部彙考六

  明二世宗嘉靖二十七則 穆宗隆慶五則 神宗萬曆八則

戎政典第七十二卷

校閱部彙考六

明二

世宗嘉靖元年考驗團營官軍

按「《明會典》,凡考閱。嘉靖元年奏准,三年一次,會官考 驗團營官軍弓馬武藝,察其平昔賢否,分別等第,奏 請去留。」

嘉靖四年、責成軍官、督率操軍上班、及嚴營官役占 之例

按《明會典》凡輪操,嘉靖四年議准宮軍上班,有兵備 去處,責成兵備,無兵備去處,責成該道分巡親臨督 併起程。其月糧徵完,布政司佐貳官一員帶赴總會 便道,都司佐貳官一員帶軍冊,候官軍到彼唱名給 散 凡考閱。嘉靖四年令點營科道并驗軍委官備 查團營官軍,每營務足一萬之數。今後凡有興作,不 許擅便奏討。坐營號頭把總等官,仍要加意撫恤。有 私自影射,及額外役占,俱退出原伍差操。違犯者,科 道官指實參奏,從重究治

嘉靖六年、特設御史提督團營。又定大小操所用營 陣武藝,及撥官操練新選官軍。

按「明《會典》凡督理戎政官,嘉靖六年題准,特設都御 史一員,專一提督團營軍務,領敕行事。」 又按「《會典》 凡操練,嘉靖六年奏准,該操之時,提督官照常大操 三日,坐營官小操二日。凡下營布陣,不必拘泥古法, 止照常用三疊陣及四門方營。」其武藝勿止以弓箭 為長技。每營選箭手、刀手、鎗手、牌手、銃手各一二人 為教師,使轉相教習,長短相衛。其號令,坐營官督各 管事官與眾軍士逐一講解,使各通曉,毋徒隨眾呼 喊,虛應。故事: 凡聽征人馬,嘉靖六年,令以參將二 員統領新選官軍三千員名,在東官廳操練,總兵官 一員調度。

嘉靖十年定、「操軍脫班者除糧。」

按《明會典》:「凡輪操。嘉靖十年議准、今後脫班不到官 軍,俱自起程之日為始、扣除俸糧還官、不許朦朧冒 支」

嘉靖十三年定「督教官賞罰。」

按《明會典》「凡操練,嘉靖十三年奏准號頭千把總等 官,督教一年之上,戎政大臣會同兵部堂上官試驗, 教成八分者會薦陞賞,六分以下者奏請罰治。」 嘉靖十四年,設立南京演武場。

按《文獻通考》,「嘉靖十四年設池河演武場,在定遠縣 東二十里。時雖遷都於北,而在南兵衛不廢,且練習 以時,皆轄於兵部及操江都御史。」蓋以重根本而飭 江防云。

嘉靖十五年,都御史王廷相疏陳團營之弊。詔改大 興隆寺為「講武堂。」

按《續文獻通考》:世宗嘉靖十五年,都御史兼提督團 營王廷相上疏云:「即今團營內外官軍雖有十二萬 之數,而京衛撥去捕盜已五千六百員名,外衛撥去 各處做工及拽木等項,常不下二萬有零。雖云暫時 借用,而營伍經年空缺,其見操者,中閒老弱疲羸不 能執弓習藝者甚眾,校閱之際,已不堪觀,脫有緊急」 邊情調遣,又安望其投石超距,奮勇以禦敵哉?又團 營軍士,派之雜差,撥之做工,留之拽木,終歲不得入 操。困苦以勞其身,而敵愾之氣縮;畚鍤以奪其習,而 弓馬之藝疏。雖有團營聽征之名,實與田畝常耕之 夫無異。又軍士替役之難,緣吏胥需索重賄,貧軍不 能辦此,是以終年累月,老弱在營,苟「且應役,而精壯 子弟不得收練。又三大營挑選精壯以聽征。有等富 貴奸猾之徒,懼營操出征之苦,賄該管人員,偽為不 堪之數,揀存本營。其貧者不能營幹常川操練。由斯 三者,軍士之所以不精力也。」丙申,詔改大興隆寺為 講武堂。先是,兵部以為言,上諭輔臣曰:「大興隆寺宜 改做講武堂。」又諭禮部尚書夏言曰:「雖是兵事係典 禮,卿部裡可具奏來。」言奏曰:「『《周禮?大司馬》,每遇仲月, 因時教武,惟冬農隙則大閱之』。在漢有會都平樂觀 之講,唐有都外驪山之講,宋有近郊西郊之講。歷代 之典,雖各不同,然倣古周制,思患預防,蓋未始有二 也。太祖高皇帝經理淮甸,親閱試將士;太宗文皇帝 靖難之後,亦時加簡練。是以國初名將疊出,類皆文 武兼資,韜略素習,威震沙漠,策勳闕庭,漢、唐宋以來 所未有也。及今百七十餘年,承平日久,武備漸弛,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