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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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中而馬不中者,姑准策勵供職。若馬箭不中而步 下,中三四箭以上者,量賞一兩銀牌一面。馬步俱不 中者,係公侯伯,罰住祿米三個月。係錦衣衛并各衛 願射官,各罰俸三個月。係營中將領,罰俸半年;若平 昔有過者,係京衛革任,隨營操備,係外衛革任,回衛 差操。」其軍士中有能馬中三箭、步中六箭者,賞銀一 兩紅布三疋,折銀一兩;馬中三箭、步中四箭五箭者, 賞銀一兩紅布一疋,折銀三錢;馬步俱中二箭至三 箭者,賞銀一兩;馬中二箭三箭、步中一箭者,賞銀四 錢。或馬中而步不中,「或步中而馬不中者,姑免責治。 若馬箭不中而步下中三四箭以上者,仍賞銀四錢。 馬步俱不中者,照例決打。若係教師家丁,仍革支月 糧一石。舞刀鎗鉤鐮,上等賞銀三錢,紅布一疋,折銀 三錢。次等賞銀二錢。三等免其責治,四等照例決打。」 次日總協戎政官率將佐等官各具朝服上表謝恩, 文武百官具朝服侍班行稱賀禮。次日上御皇極門 賜敕。總督戎政捧至綵輿,將士導引至教場開讀。即 日賞賚將士并戒罰有差 凡考閱。隆慶三年議准、 「秋操之期,戎政大臣及巡視科道、《將各營官軍家丁》 師範如法考閱。下等者,軍士照常發落。」家丁師範革 糧一石隨操,甚則革除名糧,就於上等軍士挨補。以 後年分,照例考閱,互相陞降。三考上等,改充管隊。五 考上等,照邊方效勞年久事例,給與冠帶。 凡勳臣 隨營,隆慶三年議准,戎政大臣及巡視科道,每年終 將帶俸送營觀操。公、侯、伯從公保舉,以備坐營遊擊 之選,三年酌量敘遷。一切禮體,悉照營中舊規,不許 驕抗紊亂及剝軍占役。 凡《軍伴》,隆慶三年題准:「總 督跟伴不過二十四名,書算二名,副將不過二十名, 參將不得過十八名,號頭不得過十名,以上各書算 一名。中軍千總不得過五名,把總不得過四名,違者, 聽總協及巡視官參奏。多五名,降一級,十名以上,降 三級,二十名以上,罷職不敘,仍發邊衛充軍。」賣放包 納,悉准此例。勳臣應襲、難同見任一體裁革。近年每季於班 價內題請支給

按《大政紀》:「隆慶三年八月,大閱將士於京營教場,從 大學士張居正之奏請也。是日,上戎服登壇,軍容整 肅。六軍之士各效其能,無敢諠譁違令者,京師老稚, 莫不快睹稱慶,以為曠典云。」

按《續文獻通考》:「穆宗隆慶三年八月大閱,先期一日, 上常服以親行大閱禮,預告於內殿,用告詞行四拜 禮,如出郊常儀。是日司禮監設御幄於將臺下,總協 戎政大臣、巡視科道官督率將領軍兵,預肅教場內 外。至日早,遣官於教場內祭旗纛之神。三大營官軍 俱各披戴鮮明盔甲,盛陳旌旗器械,於本營擺列。仍 選撥將官四員,統領有馬戰兵二千名,於長安左門 外伺候。扈駕文職各堂上官,六科十三道掌印官并 禮科、兵科、禮部儀制司、兵部四司官及糾儀官、監射 御史、鴻臚寺供事官武職除應該操閱外,其餘都督 以上并錦衣衛堂上及南鎮撫司掌印、僉書官,各具 大紅便服,關領扈從牙牌懸帶,俱詣」教場伺候。是日 免朝,錦衣衛備鹵簿駕,設輦於皇極門下,上常服乘 輦,由長安左門出。扈駕官軍前後導從。鉦鼓響,器振 作,從安定門出至閱武門外,總協戎政官率領大小 將佐官戎服跪迎,候駕過,方起,隨入將臺下北向序 立。駕進閱武門,內中軍舉號砲三,各營鉦鼓響,器振 作,扈從官序立於行宮門外迎駕。上到行宮門降輦。 兵部官導上入行宮,鳴金止鼓,候上陞座。扈從官行 一拜叩頭禮,賜酒飯。各官仍叩頭謝恩畢,即退出,於 將臺下東西序立。兵部官跪奏「請登臺大閱。」兵部、鴻 臚寺官導上登臺,陞御幄,舉號砲三。鴻臚寺官跪奏。 京營將士叩頭,贊「一拜叩頭禮」畢,分東西侍立。總協 戎政官列於扈從官之北,其餘將佐列於扈從官之 南。兵部尚書跪奏,「請令各營整搠人馬。」承旨畢,將臺 上吹號笛、摩黃旗,總協戎政官、指揮、副、參、遊、佐等官 各歸所部整搠人馬。兵部尚書跪奏,「請閱陣。」號砲三。 馬步官軍演陣悉如常法。演畢,將臺上吹號笛、摩黃 旗,各將官、軍士俱各回營。少頃,兵部尚書跪奏「請閱 射。」總協戎政官、指揮副參、遊佐、坐營號頭、中軍千總 等官及聽射公、侯、駙馬、伯、錦衣衛等官,俱於將臺下 比較射藝。馬上人各三箭,步下人各六箭,中的者鳴 鼓以報。用御史二員,兵部司官二員監視紀錄。其餘 把總以下及家丁軍士射箭,以府部大臣并御史及 兵部司官各四員,於東西廳分投校閱,一體紀錄。其 刀鎗火器等藝,聽總協戎政官各量取一隊,於御前 呈驗訖,兵部尚書跪奏大閱畢。將臺上舉號旗,總協 戎政官及大小將領俱詣將臺下北向序立。鴻臚寺 官奏「傳制。」贊「跪」,各官皆跪。鴻臚寺官宣制訖,贊「叩頭。」 各官叩頭訖,先退出閱武門外伺候。仍贊扈從官行 叩頭禮訖,鴻臚寺官奏「禮畢。」上回行宮少憩,扈從官 趨至閱武門內,序立伺候送駕。上陞輦,中軍舉號砲 三,各營鼓吹齊鳴,鹵簿及馬戰兵導從如來儀。鉦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