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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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王伯所以分也。雖然,文公伯者爾,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後用之焉,後世則驅之而已矣,苟遂吾之所欲,遑恤民之從違?

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于宗丘,且撫 其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 寡,赦罪戾,詰奸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勳合親,任良 物,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于召陵,亦如之。好于邊疆 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孔穎達曰:「兵者戰器之名。戰必令人執兵,即名人以為兵也。簡兵,謂料簡其強弱,集而簡之,且慰撫其人民也。分貧振窮以下,皆撫民之事也。」

臣按:簡兵而且撫其民,蓋民者兵之所自出也,為民而設兵,兵備而民失其所,孰與養其兵哉?本朝於邊地命大臣守備而兼巡撫之任,即此意也。

《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以車甲。」

鄭元曰:「有發,謂有軍師發卒。」

孔穎達曰:「國有軍旅以發士卒,是司馬之事。王則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車及衣甲之儀容,必司徒者,以司徒主眾,又主教,故與司馬相參也。」

臣按:先儒謂司徒教士則使司馬論其材,故出任之為「比長」 、鄉大夫、伍長、軍將,其材無不宜,司馬治軍則使司徒教其事,故入以之為比,閭、族、黨、州、鄉、伍、兩卒、旅、軍帥,其事無不治。

《月令》:「季秋之月,天子乃教於田獵,以習五戎。」

鄭元曰:「教於田獵,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

臣按:先儒謂教田獵繼以習五戎,與《車攻》因田獵而選車徒同意,上言教、下言習者,我教之故彼習之也。戎器必以五,以兵法五人為伍故也。田獵所以得利、軍旅所以效死,人之所欲莫蘢於利、所惡莫甚於死,以所惡寓所欲而習焉,先王之深意也。《大司馬》「秋獮教治兵」 ,其以是與?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孝弟忠信之行、務農講武之法,民知親其上、死其長,故可以即戎。」

臣按:先儒謂善人有忠愛惻怛之心,而其教人又盡本末兼該之法。孝弟忠信本也,務農亦本也,講武之法末也,本末兼該且必七年而僅可,即戎兵其可易言哉?嗚呼,夫以忠良易直之善人而教夫孝弟忠信之良民,然必七年之久而後可以即戎,未至七年猶未可也。可者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後世召募烏合之眾,以禦必死之盜賊,衽金革之戎寇,其敗也宜哉。其克有濟者,亦幸而已矣。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朱熹曰:「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戰,必有敗亡之禍,是棄其民也。」

張栻曰:「所謂教者,教之以君臣、父子、長幼之義,使皆有親其上、死其長之心,而又教之以節制,如《司馬法》是也。若未之教而驅之戰,是棄之死地而已矣。」

臣按:聖人所謂「教民」 者非但教其武技,必先教以文事也,必使斯民知尊君親上之義,然後使之執干戈、擐甲冑、習弓矢、以敵王所愾而衛社稷,如此,則心專於內而堅、氣奮乎外而果有不戰,戰則無敵矣。

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謂之殃 民。殃民者,不容於堯舜之世。」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禮義,使知入事父兄、出事長上也,用之使之戰也。」

輔廣曰:「能如是而教其民乃可以即戎,使之敵愾禦侮臨陳之際皆如手足之捍頭目,子弟之衛父兄矣。不然則陷之於死地也,故謂之殃民。在堯舜之仁政,豈容之哉!」

臣按:孔、孟百世文教之宗,而言及武事,切切以教為言,由是觀之,非獨文有教而武亦有教也,名雖二而教則一,要歸於明民之性、全民之生而已。然必民性明而後其生可全,苟不教民而用之,孔子謂「棄其民」 ,孟子謂「殃其民」 ,為人上者平日不知所以教民,乃一旦驅之以臨鋒鏑,則雖不加之以斥逐、施之以刑戮,其實與棄之殃之也何異?嗚呼!為民父,毋不能生養之福祐之,而棄之殃之矧?又所爭者乃以土地名稱之細故,是則《孟子》所為「民賊」 者也。堯舜之世豈容如是之人哉?如是之人,堯舜之世尚不之容,矧居堯舜之位、臨堯舜之民者,乃欲自為堯舜之世所不容之人之所為哉?

漢制,常以九月都試,太守、都尉、令長、丞相會都,試課 殿最。

東漢制,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郊東 門,以薦陵廟。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朱鬣,躬執弩射 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謁者各一人,載獲車馳駟送陵 廟。還宮,遣使者齎束帛以賜武官。武官肄兵習戰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