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7 (1700-1725).djvu/7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貞祐三年,以秋稼禁獵。」

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九月丁卯,以秋稼未穫, 禁軍官圍獵。」

元光元年獵近郊

按《金史宣宗本紀》:「元光元年十月甲申,上獵於近郊, 詔免百官迎送,且勿令治道,以勞百姓。」

元光二年冬,再獵近郊。

按《金史宣宗本紀》:「元光二年十月乙亥,制:行樞密院 及元帥府,農隙之月,分番巡徼校獵,月不過三次。丁 丑,上獵於近郊。乙酉,上獵於近郊。」

哀宗正大四年獵於近郊

按《金史哀宗本紀》:正大四年十月「壬戌,外臺監察御 史諫獵,上怒,以邀名賣直責之。十一月丁酉,獵於近 郊。」

正大六年十二月。罷附京獵地。百里。聽民耕稼 按《金史哀宗本紀》云云。

元設鷹房捕獵之制。

按《元史兵志》:元制,自御位及諸王皆有昔寶赤,蓋鷹 人也。是故捕獵有戶,使之致鮮食以薦宗廟,供天庖, 而齒革羽毛又皆足以備用,此殆不可闕焉者也。然 地有禁取,有時而違者則罪之。冬春之交,天子或親 幸近郊,縱鷹隼搏擊,以為遊豫之度,謂之「飛放。」故鷹 房捕獵皆有司存。而打捕鷹房人戶,多取析居放良 及漏籍孛蘭奚還俗僧道,與凡曠役無賴者,及招收 亡宋舊役等戶為之。其差發除納地稅、商稅、「依例出 軍」等六色宣課外,並免其雜泛差役。自太宗乙未年 抄籍,分屬御位,下及諸王、公主、駙馬各投下。及世祖 時,行尚書省,嘗重定其籍,厥後永為定制焉。

御位下「打捕鷹房官。」

一所,權官張元,大都路寶坻縣置司,元額七十七戶。

一所,王阿都赤,世襲祖父職,掌「十投下、中都、順天、真定、宣德等路諸色人匠打捕等戶」 ,元額一百四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民戶達魯花赤石抹也先,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一十七戶。

一所,管領大都路打捕鷹房等官李脫歡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二十八戶。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處打捕鷹房人匠等戶達魯花赤黃也速䚟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五十戶。一所,管領鷹房打捕人匠等戶達魯花赤移剌帖木兒,世襲祖父職,元額一百五十七戶。

一所,宣授管領打捕鷹房等戶達魯花赤阿八赤,世襲祖父職,元額三百五十五戶。

一所,宣授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人戶達魯花赤寒食,世襲祖父職,元額二百四十三戶。

諸王位下:

汝寧王位下:「管領民匠打捕鷹房等戶官」 ,元額二百一戶。

普賽因大王位下,「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諸色人匠達魯花赤、都總管府」 ,元額七百八十戶。

天下州縣所設獵戶

腹裡打捕戶:總計四千四百二十三戶:

河東宣慰司打捕戶,五百九十八戶。

晉寧路打捕戶,三百三十二戶。

大同路打捕戶,一十五戶。

翼寧路打捕戶,二百五十一戶。

上都留守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宣德提領所打捕戶,一百八十二戶。

山東宣慰司打捕戶,三百九十七戶。

宣德提領所打捕戶,一百八十二戶。

山東宣慰司打捕戶,一百戶。

益都路打捕戶,四十三戶。

濟南路打捕戶,三十六戶。

般陽路二十一戶

東平路三十四戶

曹州八十四戶

德州一十戶

濮州三十一戶

泰安州五戶

東昌路一戶

真定路九十一戶

順德路一十九戶

廣平路一十九戶

冠州五戶

恩州二戶

彰德三十七戶

衛輝路一十六戶

大名路,二百八十六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