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106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古八陣也。然而為常山之勢者,固自若。桓溫之言近 之矣。若武侯之所以為八者,未知溫能悉之否也?五 人為伍,五伍為兩,萬「二千五百人為隊,二百五十十 取三而以為奇者,古也。武侯之法,八八六十四為正, 三八二十四為奇」,是十一取三焉以為奇則精於古 矣。夫奇正也,方圓也,陰陽也,一而已矣。方者其陰,圓 者其陽也。前為方者八八六十四,後為圓者三八二 十四,絕長補短,大概二陰而一陽。其在《易》,二陰而一 陽,為《震》,倍之四陰而二陽為臨。嗟乎,武侯之意儻取 諸此乎?古者用奇之法,或取于中,或列于左右,或伏 於後。處於中者,李靖之《握奇》是也。列於左右者,淮陰 侯與楚戰垓下之勢也。伏於後則武侯之法。司馬遷 書言:「漢與楚決勝垓下,淮陰侯自以三十萬當之。皇 帝在後,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絳侯、柴」將軍又在 皇帝後。淮陰侯先合不利,卻孔將軍、費將軍縱楚兵 不利,淮陰侯復乘之,楚以大敗。《史傳》之紀軍陣,未有 詳於此者。淮陰侯與高帝絳侯、柴將軍所居之軍,正 也。孔、費二將列於左右者,奇也。淮陰侯喜以弱致人, 故其為奇者列於左右,將佯卻而後勝。武侯節制之 師,使奇而將出於左右者,常匿於後,以固其軍。正兵 既有所持,而奇兵唯無出,出則不可禦。此司馬仲達 之所避,而終身不敢與戰也。《武侯之法》密矣。

《八陣論》
李昭𤣱

兵陣之事,有不可以言者,有不得不言者。衛靈公在 諸侯之任,當以守法為職,不當問陣;有不仁之資,宜 以修德為務,不宜問陣,然且問之,此孔子所以不對 也,所謂不可以言者也。然孔子不對衛靈公之問,將 以立教爾。至其自謂,則曰我戰則克。」其請伐罪,則曰 「以魯之眾加齊之半,宜可克。」是則使孔子中天下而 立,定四海之民,其用兵行師之際必有道矣。其不肯 驅烏合無律之民以用之,立死之地決矣。當是時也, 兵陣之事,將習之不暇,而況于言乎?此所謂不得不 言者也。世之不善講學者,恥于戎事之不知,則未常 不以孔子闢衛靈為藉口。彼不知孔子之闢,其旨有 在,而文事必有武備,乃我儒之所當言。倘曰吾知道 而已,兵非吾之所知,其不當問者闢之以此,而當問 者亦闢之以此,是無乃拘而害事也哉?儒者之于天 下,亦何所用也哉?今夫古之用仁義之師者,莫如武 王;為王者之佐者,莫如太公。為武王太公者,疑若專 以曲直老壯為定計,凡覆殺之機,布設軍勢之事,當 絕弗道。而其《六韜》之書乃有《烏雲山兵》《烏雲澤兵》等 篇,其所以較勝負利害之際者甚詳,豈武王、太公至 是而變仁義為譎詐耶?直以為「德之不懷,則兵之必 用」,則凡所以御兵制敵之道,不可不講之耳。然此尚 有可諉者,曰:《六韜》非太公之書,蓋戰國相傾之士,借 太公以為市者。至于《詩》《書》,為帝王之遺跡,豈復有可 議者耶?而《有扈》之役則曰:「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 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牧野 之事,則曰:「今日之事,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齊焉;不 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宣王《征徐方》之 詩,亦曰:「綿綿翼翼,不測不克。」又何教陣整旅之能廢 也?夫左治其左,右治其右,六步七步之旅,進不可不 同心;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之刺,擊不可不併力。與夫 綿綿以為奇,而使敵不測;翼翼以為正,而使敵不克。 自帝王之時已然,而《詩》與《書》載之,未嘗以為恥。後世 之士,乃獨恥言之,豈非好名而不通實之弊哉?蓋聞 古之制陣,其名不一,有以三才名者:日、月、星、辰、斗、杓, 一左一右,一迎一背,謂之「天陣」;丘陵水泉,亦有左右 前後之利,謂之「地陣」;用車用馬,用文用武,謂之「人陣。」 此三才之辨也。有以五時名者,春為牝陣,弓為前行; 夏為方陣,戟為前行;季夏為圓陣,矛為前行;秋為牡 陣,劍為前行;冬為伏陣,楯為前行。此五時之辨也。有 以四獸名者,使商人為前兵,象白虎;使羽人為前兵, 象元武;使徵人為前兵,象朱雀;使角人為前兵,象青 龍。此四獸之辨也。有以五行名者,木之直,金之方,火 之銳,水之曲,土之圓,此五行之辨也。凡若是者,因類 制名,固不可殫數,而八陣之名,猶有異同。若所謂一 方、二圓、三牝、四牡、五衝方、六車輪、七罘罝、八雁行,是 一八陣也。若所謂金木水火土天地人,又一八陣也。 若所謂「車箱洞當金車上,中黃土,烏雲鳥翔火折衝 木龍騰卻月水雁月雁行鵝,鸛天車輪地虎翼人」,此 又一八陣也。紛紛異口,其無定論如是。至于天、地、風、 雲、龍、虎、鳥、蛇,是以八物制為八名,兵家者流,於此多 歸焉,則八陣之定論,亦有在矣。然是八物者,亦信其 所從名之當否耳。考其根底,陣之所以八者,自有所 祖述。蓋其法肇于黃帝,具于成周,而變化于諸葛孔 明,非諸葛孔明之獨能為是也。昔黃帝潛通八卦,而 建一都之法;默會九天,而設三軍之制。是以周公則 而象之,以「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 四甸為縣,四縣為都。」自九夫之井,至于四縣之都,而 得乎一都之法。又以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