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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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為主,舒則力足,雖交兵致刃,徒不趨,車不馳逐,奔不

踰列,是以不亂軍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不絕人馬 之力,遲速不過誡命。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 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故在國言 文而語溫,在朝恭以遜,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問 不言,難進易退,在軍抗而「立,在行逐而果,介者不拜, 兵車不式,城上不趨,危事不齒。」故禮與法表裏也,文 與武,左右也。古者賢王明民之德,盡民之善,故無廢 德,無簡民,賞無所生,罰無所試,有虞氏不賞不罰,而 民可用,至德也。夏賞而不罰,至教也;殷罰而不賞,至 威也。周以賞罰,德衰也。賞不踰時,欲民速得為善之 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大捷不賞」, 上下皆不伐善,上苟不伐善,則不驕矣;下苟不伐善, 必亡等矣。上下不伐善如此,讓之至也。「大敗不誅」,上 下皆以不善在己,上苟以不善在己,必悔其過;下苟 以不善在己,必遠其罪。上下分惡若此,讓之至也。古 者戍兵,三年不典,睹民之勞也;上下相報若此,和之 至也。「得意則愷歌」,示喜也。「《偃伯靈臺》,答民之勞」,示休 也。

《定爵第三》

此篇統論軍旅之事,凡百戰事皆為枚舉,極瑣屑而有原委。

凡戰,定爵位,著功罪,收游士,申教令,訊厥眾,求厥技。 方慮極物變嫌,推疑養力,索巧,因心之動。

凡戰,固眾相利,治亂進止,服正成恥,約法省罰,小罪 乃殺,小罪勝,大罪因。

「順天阜財,懌眾利地,右兵。」是謂五慮。順天奉時,阜財 因敵懌眾,勉若利地,守隘險阻。右兵:弓矢禦,殳矛守, 戈戟助。凡五兵五當,長以衛短,短以救長,迭戰則久, 皆戰則強。見物與侔,是謂兩之主固,勉若視敵而舉。 將心,心也;眾心心也;馬牛車,兵佚飽力也。「教惟豫,戰 惟節。」將軍身也。卒,肢也。伍,指拇也。

凡戰,權也。鬥,勇也。陳,巧也。用其所欲,行其所能,廢其 不欲,不能,於敵反是。

凡戰,有天、有財、有善;時日不遷,龜勝微行,是謂有天; 眾有有因生美,是謂有財;人習陳利,極物以豫,是謂 有善。

人勉及任,是謂「樂人。」

大軍以固,多力以煩,堪物簡治,見物應卒,是謂《行豫》。 輕車輕徒,弓矢固禦,是謂「大軍。」

密靜多內力。是謂固陳。因是進退。是謂多力。

上暇人教,是謂煩陳。

然有以職,是謂「堪物。」因是堪物,是謂「簡治。」

稱眾,因地,因敵,令陳攻戰守,進退止前後序,車徒因, 是謂《戰參》。

不服,不信,不和,怠疑,厭懾,枝柱,詘煩肆崩緩,是謂「戰 患。」

驕驕懾懾,吟嚝虞懼事悔,是謂毀折。

大小堅柔,參伍眾寡,凡兩,是謂「戰權。」

凡戰,閒遠觀邇,因時,因財,貴信惡疑,作兵義,作事時, 使人惠,見敵靜,見亂暇,見危難,無忘其眾。

「居國惠以信」,「在軍廣以武」,「刃上果以敏」,「居國和」,「在軍 法」,「刃上察」;「居國見好」,「在軍見方」,「刃上見信。」

凡陳,行惟疏,戰惟密,兵惟雜。人教厚,靜乃治,威利章。 相守義則人勉,慮多成則人服。時中服,厥次治。物既 章,目乃明;慮既定,心乃強。進退無疑,見敵無謀,聽誅 無誑其名,無變其旗。

凡事善則長,因古則行。誓作章,人乃強,滅厲祥。滅厲 之道,一曰義,被之以信,臨之以強,成基一天下之形, 人莫不說,是謂「兼用其人。」一曰權,成其溢,奪其好,我 自其外,使自其內。一曰人,二曰正,三曰辭,四曰巧,五 曰火,六曰水,七曰兵;是謂「七政。」榮利恥死,是謂四守。 容色積威,不過改意,凡此道也。

惟仁有親,有仁無信,反敗厥身。

人人正正,辭辭火火。

凡戰之道,既作其氣,因發其政,假之以色,道之以辭, 因懼而戒,因欲而事,蹈敵制地,以職命之,是謂《戰法》。 凡人之行,由眾之求,試以名行,必善行之,若行不行, 身以將之,若行而行,因使勿忘,三乃成章,人生之宜, 謂之「法。」

凡治亂之道:一曰仁,二曰信,三曰直,四曰一,五曰義, 六曰「變」,七曰「專。」

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五曰御其服,六 曰等其色,七曰百官宜無淫服。」

凡軍,使法在己曰「專」,與下畏法曰「法。」軍無小聽,戰無 小利,日成行微曰「道。」

凡戰,正不行則事專,不服則法不,相信則一。若怠則 動之,若疑則變之,若人不信,上則行,其不復自古之 政也。

《嚴位第四》

此篇多言「步伍」 之事,而并及「《制勝》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