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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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實是虛哉?」太宗曰:「策之而知得失之計,作之而知 動靜之理,形之而知生死之地,角之而知有餘不足 之處,此則奇正在我,虛實在敵。」歟靖曰:「奇正者,所以 致敵之虛實也。敵實則我必以正,敵虛則我必以奇。 苟將不知奇正,則雖知敵虛實,安能致之哉?臣奉詔, 但教諸將以奇正,然後虛實自知焉。」太宗曰:「以奇為 正者,敵意其奇,則吾正擊之;以正為奇者,敵意其正, 則吾奇擊之。使敵勢常虛,我勢常實。常以此法授諸 將,使易曉耳。」靖曰:「千章萬句,不出乎致人,而不致於 人而已。臣當以此教諸將。」

太宗曰:「朕設瑤池都督,以隸安西都護,番漢之兵如 何處置?」靖曰:「天之生人,本無番漢之別。然地遠荒漠, 必以射獵而生,由此常習戰鬥。若我恩信撫之,衣食 周之,則皆漢人矣。陛下置此都護,臣請收漢戍卒,處 之內地,減省糧饋,兵家所謂治力之法也。但擇漢吏 有熟番情者,散守堡障,此足以經久。或遇有警,則漢」 卒出焉。太宗曰:「《孫子》所言治力如何?」靖曰:「以近待遠, 以佚待勞,以飽待饑,此略言其概耳。善用兵者,推此 三義而有六焉:以誘待來,以靜待譟,以重待輕,以嚴 待懈,以治待亂,以守待攻。反是則力有弗迨,非治力 之術,安能臨兵哉?」太宗曰:「今人習《孫子》者,但誦空文, 鮮克推廣其義。治力之法,宜遍告諸」將。

太宗曰:「舊將老卒,凋零殆盡,諸軍新置,不經陣敵。今 教以何道為要?」靖曰:「臣常教士,分為三等,必先結伍 法。伍法既成,授之軍校,此一等也。軍校之法,以一為 十,以十為百,此一等也。」

《軍校教士之法》:「一人學成教之,十人。」

「授之裨將,裨將乃總諸校之隊,聚為陣圖,此一等也。 大將軍察此三等之教,於是大閱,稽考制度,分別奇 正,誓眾行罰。陛下臨高觀之,無施不可。」太宗曰:「伍法 有數家,孰者為要?」靖曰:「臣按《春秋左氏傳》云:『先偏後 伍』。」

「先偏後伍,伍承彌縫」 ,蓋古者以車十五乘為一偏,言以偏居先,而伍即隨之,承車之空而彌縫其闕。

又《司馬法》曰:「伍人為伍。」尉繚子有束伍令。漢制有尺 籍伍符。

以尺板為籍,以為士卒功次之符驗也。

「後世符籍,以紙為之,於是失其制矣。」臣酌其法,自五 人而變為二十五人,自二十五人而變為七十五人, 此則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之制也。舍車用騎,則 二十五人當八馬,此則五兵五當之制也。是則《諸家 兵法》,惟伍法為要。小列之五人,大列之二十五人,參 列之七十五人,又五參其數,得三百七十五人。三百 人為正,六十人為奇。此則百五十人分為二正,而三 十人分為二奇,蓋左右等也。《穰苴》所謂「五人為伍,十 伍為隊」,至今因之,此其要也。

太宗曰:「朕與李勣論兵法,多同卿說,但勣不究出處。 卿所制六花陣法,出何術乎?」靖曰:「臣所本諸葛亮《八 陣法》也。大陣包小陣,大營包小營,隅落鉤連,曲折相 對,古制如此。」

「四隅四落」 ,相為鉤連而不斷續;「一曲一折」 ,相為對待而不參錯。

臣為圖因之,故外畫之方,內環之圓,是成六花,俗所 號耳。太宗曰:「內圓外方,何謂也?」靖曰:「方生於正,圓生 於奇。方所以矩其步,圓所以綴其旋。是以步數定於 地,行綴應於天。步定綴齊,則變化不亂。」八陣為六,武 侯之舊法焉。

《步數》之法,下定於地,地體方,故步亦用方也。行綴之法,上應於天,天體圓,故綴亦用圓也。雖陣勢變化,而兵亦不亂。

太宗曰:「畫方以見步,點圓以見兵,步教足法,兵教手 法,手足便利,思過半矣。」靖曰:「吳起云:『絕而不離,卻而 不散』,此步法也。教士猶布碁於盤,若無畫路,碁安用 之?」《孫子》曰:「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勝 兵若以鎰稱銖,敗兵若以銖稱鎰,皆起於度量方圓 也。」太宗曰:「深乎《孫子》之言,不度地之遠近,形之廣狹, 則何以制其節乎?」靖曰:「庸將鮮能知其節者也。善戰 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彉弩,節如發機。臣修其術,凡 立隊相去各十步,駐隊去師隊二十步。」

「駐隊」 即前所謂「兼車而出」 者也;「師隊」 ,即前所謂「跳盪騎」 也。

每隔一隊,立一戰隊。

「戰隊」 即前所謂「戰鋒隊」 也。言與上二隊相去一隊之間,又立一戰隊以繼之。

前進以五十步為節。

各五十步為限,即不得過。

《角》一聲,諸隊皆散立不過十步之內。

然亦不過十步之內

至第四角聲,「籠鎗跪坐。」

籠其鎗而蹲跪以坐

於是鼓之,三呼三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