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8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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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鼓為節,使之三次呼譟,三次擊刺。

三十步至五十步,以制敵之變。

我軍去敵,自三十步至五十步為率,以控制敵人之變動。

「馬軍從背出」,亦以五十步,臨時節制。

臨戰時更為節制

前正後奇,觀敵何如,再鼓之,則前奇後正,復邀敵來, 伺隙擣虛,此《六花》大率皆然也。

太宗曰:「曹公《新書》云:『作陣對敵,必先立表,引兵就表 而陣,一部受敵,餘部不進,救者斬』。此何術乎?」靖曰:「臨 敵立表,非也,此但教戰時法耳。古人善用兵者,教正 不教奇,驅眾若驅群羊,與之進,與之退,不知所之也。 曹公驕而好勝,當時諸將奉《新書》者,莫敢攻其短。且 臨敵立表,無乃晚乎?臣竊觀陛下所製破陳樂舞,前 出四表,後綴八幡,左右折旋,趨步金鼓,各有其節,此 即《八陣圖》四頭八尾之制也。人但見樂舞之盛,豈有 知軍容如斯焉。」太宗曰:「昔漢高帝定天下,歌云:『安得 猛士兮守四方』。蓋兵法可以意授,不可以語傳。朕為 破陳樂舞,唯卿已曉其表矣,後世其知我不苟作也。」 太宗曰:「方色五旗為正乎?旛麾折衝」為,奇乎分合為 變其隊數,曷為得宜。

問:軍中五方之旗,各從其青黃赤白黑一定之色,此為正兵乎?旛麾之用,曲折衝突,無有定向,此為奇兵乎?且旌旗旛麾,各以分合為變化,其隊數何如,乃為得宜也?

靖曰:「臣參用古法,凡三隊合,則旗相倚而不交;五隊 合則兩旗交;十隊合則五旗交。」

「軍之分合,以旗為號。」 欲令三隊合為一,則旗相倚而不交接;欲五隊合為一,則令兩旗相交為號;欲十隊合為一,則令五旗相交為號。

《吹角》開五交之旗,則一復散而為十;開二交之旗,則 一復散而為五;開相倚不交之旗,則一復散而為三。

有合必有分,故又以「角聲」 為號而開其旗。五交之旗開,則前十隊之合為一者復散而為十。《二交》之旗開,則前五隊之合為一者復散而為五。「《相倚》不交」 之旗開,則前三隊之合為一者復散而為三。

兵散則以合為奇,合則以散為奇。

兵當分散之時,則以「散」 為正而合為奇;當合聚之時,則以「合」 為正而散為奇。

「三令五申,三散三合,復歸於正。四頭八尾,乃可教焉。 此隊法所宜也。」太宗稱善。

三次命令,五次申諭,「三令之散,五令之合」 ,散合既周,復令歸於正兵。如此則八陣中四頭八尾之法,乃可教習,此《隊法》所宜也。

太宗曰:「曹公有戰騎、陷騎、遊騎,今馬軍何等比乎?」靖 曰:「臣按《新書》云:『戰騎居前,陷騎居中,遊騎居後』。如此, 則是各立名號,分為三類耳。」

其實「同一《馬騎》」 ,但各立名號。

大抵騎隊八馬當車徒二十四人,二十四騎當車徒 七十二人,此古制也。車徒當教以正,騎隊當教以奇。 據《曹公》前後及中分為三覆,不言兩廂,舉一端言也。

以前、後、中分為三覆輾轉。不言「左右兩廂」 者,舉前、後、中以見其餘也。

「後人不曉《三覆》之義,則戰騎必前於陷騎,遊騎如何 使用?臣熟用此法,回軍轉陳,則遊騎當前,戰騎當後, 陷騎臨變而分,皆曹公之術也。」太宗笑曰:「多少人為 曹公所惑!」

太宗曰:「車步騎三者,一法也,其用在人乎?」靖曰:「臣按 《春秋魚麗陣》,先偏後伍,此則車步無騎,謂之左右拒, 言拒禦而已,非取出奇勝也。晉荀吳伐狄,舍車為行, 此則騎多為便,唯務奇勝,非拒禦而已。臣均其術,一 馬當三人,車步稱之,混為一法,用之在人,敵安知吾 車果何出,騎果何來,徒果何從哉?或潛九地,或動九 天,其知如神。」惟陛下有焉。臣何足以知之。

太宗曰:「《太公書》云:地方六百步,或六十步,表十二辰。」 其術如何?

《軍中表說》:「《元枵星紀》,析木、大火、壽星、鶉尾、鶉火、鶉首、實沈、大梁、降婁、娵訾,十二辰之次。」

靖曰:「畫地方一千二百步,開方之形也。每部占地二 十步之方,橫以五步立一人,縱以四步立一人,凡二 千五百人,分五方空地四處,所謂陣間容陣者也。武 王伐紂,虎賁各掌三千人,每陣六千人,共三萬之眾, 此太公畫地之法也。」太宗曰:「卿六花陣,畫地幾何?」靖 曰:「大閱地方千二百步者。其義,六陣各占地四百步, 分為東西兩廂;空地一千二百步,為教戰之所。」臣嘗 教士三萬,每陳五千人,以其一為營法,五為方、圓、曲、 直、銳之形。

以一陣為「下營」 之法,以五陣分金、木、水、火、土,而為方、圓、曲、直、銳之形,即「五行陣」 也。

每陣五變,凡二十五變而止。太宗曰:「五行陣如何?」靖 曰:「本因五方色立此名,方、圓、曲、直、銳,實因地形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