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49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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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為輜重及衛兵。餘當車八十乘,即布方陳,則四面各

二十乘,而輜重處其中。諸將皆以為可用。

臣按:李綱建此議蓋在金人侵汴之時也,所謂京東西路,在今山東、河南、湖北之境,蓋此等兵車止可行於平原曠野,而邊塞之間、險阻之地恐未必皆宜。

魏勝創為如意戰車,上為獸面木牌,大槍數十,垂氈 幕軟牌,每車用二人推轂,可蔽五十人。行則載輜重 器甲,止則為營掛撘如城壘,人馬不能近,遇敵又可 以禦箭鏃。列陣則「如意車在外,以旗蔽障。弩車當陳 門,其上置床子弩,矢大如斲,一矢能射數人,發三矢 可數百步。砲車在陳中施火石砲,亦二百步。兩陳相 近,則陳間發弓弩箭砲,近陳門則刀斧鎗手突出,交 陳則出騎兵兩嚮掩擊。拔陳追襲,少卻入陳間稍憩, 進退俱利,伺便出擊,慮有拒遏,預為解脫計。」

臣按:兵車乃古者常戰之具,閉門造車,出門合轍,彼此同一其制焉。後世則人自為之製,隨其時勢、用其智巧而創為之,不拘拘於古法,然善用之者則亦可以取勝。魏勝所製之車,其制今不可考,然大率有三,曰如意戰車、曰弩車、曰砲車。今不必盡如其制,誠能推求其故而以意消息之,合三者以為一製,為人推之車,數人之力可將者,樹牌垂氈,列槍駕砲,每兩必須蔽數十人,略如勝所製者。每邊城製三五百兩,歲遇農作之時,運寘田所,障蔽官軍,俾得耕穫,戰以為陳,居以為營,收穫以為載,不為無益。

圖書編

《戰車論》

夫兵戰用車,其來尚矣,然古今異宜。古兵車之制不 可復矣。今當師其意,不師其制,其必斟酌損益。今民 間獨輪小車而用之乎?蓋大車難行而小車易運;大 車之造,費多而小車費省;大車用騾畜費芻而小車 一二人可推挽;大車重滯難於前卻,而小車開合周 旋易為布陣;大車遇險阻溝塍難踰,而小車遇險即 可舁以度。是故今欲車戰,酌用小車便矣。宋李綱《論 用兵》,謂步不足以勝騎,而騎不足以勝車。吳淑請復 車戰之法,謂「匈奴所長者騎兵,苟非車以制之,則何 以禦其奔突哉?戰之用車,一陣之鎧甲也。故賊至則 斂兵附車以拒之,賊退則乘勝出兵以擊之。出則藉 此為所歸之地,入則以此為所居之宅,故人心有依, 不懼騎兵之陵突也。」二子所言,其達車戰之利乎?自 漢以下,備邊用車者不一而足。衛青出塞,以武剛車 自環為營。光武造戰車,上作樓櫓,置塞上以拒匈奴。 隋禦突厥,皆戎車,步騎相參,與鹿角為方陣。哥舒翰 節度隴右,嘗造戰車,以收黃河九曲。是數者皆知車 戰之利而用之也。不特此也,馬隆擊鮮卑,作偏箱車 為木屋,施于車上,轉戰千餘里,殺傷甚眾,遂平涼州。 劉裕伐秦,為魏軍所遏,命將軍朱超石等以車七百 乘,渡河北岸,為卻月陣,以大弩及槊千餘禦之,魏師 奔潰。後魏攻鍾離,梁武帝遣豫州刺史韋叡救之。魏 將軍楊大眼勇冠中軍,將萬餘騎來戰,所向皆靡。叡 結車「為陣,以強弩三千一時俱發,殺傷甚眾,矢貫大 眼右臂,大眼退走。」唐馬燧鎮河東,戰車冒以狻猊,行 以載兵,止則為陣,遇險以遏奔衝,討田悅大破之。前 代名將,用車取勝,往往如此,況于今日,如何不可行 之有?若夫戰車制度,則往籍所載不一,今姑舉其可 行者著之。宋魏勝嘗創為如意戰車、弩車、砲車矣。近 日何燕泉《餘冬歲序》錄載今寧夏戰車之制矣。《大明 會典》《雙槐歲抄》皆嘗錄及當時戰車矣。丘文莊亦嘗 言小車之制,於《大學衍義補》尤詳可攷。而近日邊城 亦嘗言輕車之利矣。今誠欲舉行,但考三者,斟酌行 之,斯善矣。抑守邊用車,尤有說焉,亦時焉而已。蓋承 平之世,與開國創業,時勢霄壤不侔,開國利於戰,承 平利於守。開國之初,乘百勝之餘威,士馬精強,將臣 彪武,有不戰,戰必勝。斯時也,車固為贅也,不可用也。 若夫承平恬熙之餘,百不如前,非守何以為策?非車 何以為守乎?

車戰部藝文

《請復古車戰之法疏》
宋·吳淑

夫人平居,猶必謹藩籬,固關鍵,以備不虞,何況當突 騎之輕慓而無蔽護哉?夫人之被甲鎧,所以蔽護其 身也,而戰之用車,亦一陣之甲鎧也。夫鱗介之蟲,肌 肉在內,鱗介在外,所以自蔽,豈可使肌肉在外而鱗 介反在內乎?夫用車以戰,亦一陣之鱗介也,故可以 行止為營陣,賊至則斂兵附車以拒之,賊退則乘勝 出兵以擊之,「用奇掩襲」,見可以進,出藉此為所歸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