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8 (1700-1725).djvu/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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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請不得給驛。會議以為侍郎安布祿以鄉導首。

領護軍統領托倫、交彼預備蒙古鄉導。理應奏聞於

上使筆帖式撥《什庫》乘驛而去,乃不行奏。

聞,殊屬不合。鄉導首領護軍統領《托倫》不將預備鄉

導之事奏

聞,即交理藩院,亦屬不合坐此情罪。應將侍郎《安布》

祿護軍統領《托倫》、俱罰俸六個月,不必遣筆帖式撥什庫可也。

上曰:「安布祿、托倫、俱著罰俸六個月。餘依議。」

《安插厄魯特》投誠台吉察罕多爾濟等。理藩院奏言、「副都統阿南達、解到厄魯特投誠台吉察罕多爾濟、顧孟多爾濟、并從人一名送部、俟其父母妻子到日另奏請」

旨。

上曰:「伊等俱係投誠有功之人。著交山西巡撫攜至。」

大同、好生瞻養。俟其父母妻子到日、令與完聚、仍暫養於大同

乙未

《駐蹕天城》,撥官修道。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曰:「修道之事、若責地方官、則必」

「太過可遣鄉導官法保布達、照朕幸穆闌例、修一車可行之道。山西修道。則著按察使巴錫、道員王輔、前往集夫督修。令侍郎常綬前去備各站草料柴薪。併備後來尚書庫勒納等解到駝騾所需草料柴薪渡黃河後陝西之道甚闊無庸大修或有宜略修處亦未可定。著常綬法保布達、視有應修之處指示地方」 官修之。尚書馬齊所擬宿處太近。著法保布達照朕此行、以五六十里為一宿。如大修道路以致累民、與地方官無涉。皆法保布達之事。著交明

恩賞哈密使人哈薩克呼里拜理藩院奏言:「大學士」

伊桑阿傳

上諭曰:「哈密達爾漢白克之人、阿南達家人、解托克」

「齊哈什哈來現在京城。著行文該部。此文一到。即驛遞遣行。其達爾漢白克之人。著啟皇太子酌量給賞。達爾漢白克之子白奇、解塞卜騰巴兒珠爾來與伊等一同遣行。」 欽遵查得:先是達爾漢白克

使人納林白克、俄羅斯和卓,賞以蟒鑲領羊皮緞袍各一件、緞各三匹、布各二十四匹在案。解托克齊哈什哈之回子哈薩克呼里拜等,應照納林白克等例給賞。阿南達家人端多卜,已回阿南達處應臣。部差撥什庫一名,將回子哈薩克呼里拜驛送至

行在。

上從之。

丙申

駕至陽和城。

遣督運于成龍等先赴寧夏。是時于成龍到大同府。 上召至行在。

諭曰:「噶爾丹年踰六十,命懸旦夕;其妻為我大兵所」

殺其子旋亦就擒朕今親統六師、征車三駕諒彼終被俘獲必不能復至披猖爾等先赴寧夏候駕途中如遇塞卜騰巴兒珠爾可審視之至爾等牲口宜加愛惜、緩緩而行毋得急馳。

丁酉

駕次《聚樂城》。

命貝勒宋喇卜、撥蒙古兵。以備裝載監牧之事。 上諭內大臣曰:「著諭貝勒宋喇卜、噶爾丹已將擒獲」

「阿南達解其子塞卜騰巴兒珠爾旦夕將到。今聞噶爾丹在薩克薩特、呼里克之南、格格特、哈郎古特之地,其人僅餘四五百人。又青海諸台吉俱降。現有人來請安。朕今親往寧夏著將右翼三旗貝勒、公台吉之兵共撥二千預備爾等蒙古裝載駱駝、監管牧放,素常習練,可預備以待。俟駕到寧夏,應從何路前進?」 候旨行。侍衛綽克圖前去可諭左翼王、貝勒、貝子、台吉:「爾等倘聞朕往寧夏,不必從間道來請安。爾等有能效力者,往貝勒宋喇卜處伺候,以聽指揮。」

安插厄魯特降人於張家口外。

上諭副都統吳達禪曰:「右衛所有厄魯特。著撥戶部。」

「司官一員,理藩院筆帖式一員,解往張家口。伊等攜來馬匹,目前未必可用,聞其羸瘦,應令用其駝馬,往張家口赴曼都所。此去如彼腳力不足,著董殿邦助之。馬駝沿途食物及馬草,亦著董殿邦給與。此去恐厄魯特馬匹,拋棄路上,著小心送到。」 至各項賞賜衣服等類,俱在董殿邦處,著董殿邦居住。《右衛》如大將「軍處。解到厄魯特,著董殿邦收而養之。如解來厄魯特多,則逐隊解往張家口,俟青草出後,著董殿邦往歸化城」 住。如大將軍解到厄魯特,著從外解往張家口曼都處。厄魯特攜來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