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8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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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交大同侍郎阿《爾拜》喂養。

戊戌

上駐蹕大同。

命致祭於經過地方、帝王陵寢、先賢墳墓、及名山大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曰:「自古人君巡狩、凡所過地方」、

「前代帝王陵寢、先賢墳墓及名山大川、無不致祭。此甚盛典也。朕此行沿途所有古帝王陵寢、先賢墳墓、名山大川、著查明具奏,應祭者祭之。」 《自湖灘》

河朔、至寧夏、設立驛站行兵部奏曰:「情願坐塘效力。原任巡撫布顏努等十三人、併效勞贖罪五十七人、或俱從邊內帶往、或從邊外遣行、請」

旨定奪。

上曰:「著情願效力。十三人自湖灘、河朔至寧夏,隨伊。」

等內,自酌便均派為十三站,將安站之期,移知大將軍費揚古,如期後事到,俱於湖灘河朔所設驛站馳送。倘期前事到,仍令於邊內驛站馳送。可以是告議政諸臣,其前來贖罪之五十七人,俱著自邊外前往。

以侍郎多奇「飼馬瘦損。」 革職。

上諭內大臣曰:「侍郎多奇、自去年九月起喂馬後,撥」

侍郎阿爾拜喂馬,多奇所喂之馬既多數月較瘦,於阿爾拜所喂之馬,交與該管大臣大學士嚴加議處具奏。會議以為「侍郎多奇自去年九月起喂。」

馬。後撥侍郎阿爾拜喂馬。多奇所喂之馬既多數月較瘦於阿爾拜所喂之馬。多奇理合勤勉小心喂養。而將預備軍需之馬怠玩不喂肥壯殊為可惡。坐此將多奇侍郎及佐領之職。盡行革去。拿送刑部。得

旨:「多奇依議革職。著於此次從軍效力。旋師之日,拿」

交刑部

命給官兵沿途馬匹草料、或折價銀

上諭內大臣曰:「視眾人坐馬腹皆枵然,殆買草不得。」

之故耳。著查明由邊內前去大臣、侍衛、護軍執事之馬數,若沿途有草則給草,無草則折給價銀。

己亥

上仍駐蹕大同府城內。足撥邊內邊外兩路兵丁馬

匹糧餉

上諭內大臣曰:「大同喂馬新《滿洲護軍二百》。京城所」

「取新滿洲護軍一百,內有馬斃人劣者一百留大同。其一百由邊內帶去一百由邊外遣往,留於大同一百護軍之馬,各取肥者,二百給前去二百護軍各一匹乘坐。既帶黑龍江將軍薩卜素標兵前去。則大將軍費揚古處不可以不備兵。著撥右衛兵七百預備。右衛兵無馬多奇,所喂馬又甚瘦。前所撥二百兵,有」 備喂馬六百。著再增發兵五百。將上駟院馬一千二百五十匹。右衛兵丁在大同喂馬二百五十匹。此一千五百馬為後增發五百兵備喂。共兵七百名計備馬二千一百匹。《大同》喂馬則以布喀為首領監喂馬數不多撥部員兩人參之。其黑龍江將軍薩卜素題充伙軍之兵丁五十名照各給兩個月錢糧例,給以兩個月錢糧。著議政諸臣會議具奏。《會議》以為護軍從邊內帶往,從

邊外遣行、留於大同、備於右衛之兵、給充伙軍之兵丁錢糧等事。俱欽遵

上諭而行。至三旗《親隨護軍》、亦應以馬斃人劣者、留

三十名於大同喂馬,取留大同三十護軍肥馬各二匹,給隨行六十名親隨護軍各一匹乘坐。

上從之。

命卻諸部長請安進貢。

上諭侍郎安布祿曰:「朕自邊內前臨寧夏、著遣爾衙」

門司官一員:往殺虎口。有來請安進貢者、告以車駕前發已遠、爾等雖往、亦無益、俱令歸去。計朕到寧夏時、令此司官由邊外前赴寧夏

庚子

駐蹕懷仁縣。

諭大將軍費揚古、以撥發兵馬啟行幸寧夏日期。 上諭費揚古曰:「朕於十七日抵大同,分晰兵馬、十九」

「日朕躬由邊內啟行赴寧夏因黑龍江兵俱帶去故發右衛兵七百每名備上駟院現喂之馬交明右衛將軍費揚固矣。今噶爾丹如此窮蹙斷不至於用兵萬一有噶爾丹前來聲息須星速報聞朕當從寧夏進襲其後今如有噶爾丹屬下人來降或遣使來當訊明原由星速奏聞其人當少少陸續遣發至爾軍」 前,「所有察哈爾兵、黑龍江兵糧盡且勿動支。于成龍等所運米,量取歸化城米給之。如取糧甚難,可於一千五百石內節用五百石,其一千石不得輕動。特諭。」

辛丑

駕次鄭家莊之東。

諭巡撫倭倫等「禁止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