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9 (1700-1725).djvu/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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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興州、營州二後屯衛并梁城所屯糧,於本鎮上納, 總增此數。 民運銀一萬九百五十三兩一錢六分 二釐。「正統間,開派鹽引,無人報中。景泰三年始議民 運。歷年會派山東、河南、順天等府,多寡不一。嘉靖元 年定本折兼運,二十九年盡改折色。萬曆元年,又將 河南、山東折銀,改解太倉轉發。其順天」、大名等府折 銀,仍係歲運 漕糧一十萬四千八百一十石八斗。 本鎮舊無漕糧,自弘治十年穵運通倉黑豆一萬石, 以後間一請發。嘉靖間始,歲運不絕,主客兵糧共增 至一十五萬石。又班軍行糧三萬石,以後或減派,或 改撥昌平,或改納京倉,或漕卒徑運,或於灣中穵運。 隆慶六年,議濬漕河,本船運至牛欄山,轉運「慶隆倉。」

《京運》年例銀、一十六萬七十五兩四錢九分六釐

正統八年,發銀五千兩。成化、弘治等年,發銀一萬兩。 弘治十七年,添調京運,發銀五萬兩。嘉靖間,以外患 添發不常,至今始定額若此。內有興州中、後衛糧俸 布花銀四千九百六十四兩二錢,平谷縣儒學三河 驛廩糧銀四十二兩。

客兵民運稅糧,改徵黑豆銀一萬六千三百四十五 兩六錢六分五釐;隆慶五年,將通州、三河、寶坻、平谷、 密雲稅糧,改徵黑豆,解納本鎮 歸農。民壯工食銀 九百一十八兩,此係歲運 漕糧五萬石,隆慶六年 始添發此。 京運銀二十三萬三千九百六十一兩 六錢九分九釐一毫,自成化十年發一萬兩,或數歲 一發。嘉靖二十九年以來,因外患調軍數多,又加南 兵工食,每年據調到人馬多少,酌量增發,亦無定數。 至萬曆始定此數,與主兵通融支給。間有增減,以該 鎮歲入各項銀兩扣算,補足額餉五十二萬九千五 百六十一兩二錢四分之數。

昌平原餉額、屯糧三千二百三十二石五斗五升。 民運糧一萬三千石。 漕糧三萬石

見餉額主兵屯糧折糧、折色銀二千四百二十八兩 四錢六分八釐,地畝銀五百五十七兩六錢九分五 釐五毫。秋青草折銀一百二十八兩八分。國初止,隆 慶一衛,屯地八百四十七頃,糧三千二百三十餘石。 嘉靖四十一年丈勘,實徵糧地五百九十八頃四十 畝,米豆三千二百二石五斗。又徵銀地二百三十九 頃六十九畝二分,并勘出地三十六頃六十三畝五 分,共徵銀四百一十四兩四錢九分。萬曆元年,議撥 營州左屯衛屯糧四百五十四石。今計二衛糧銀,并 新增榆河驛地畝銀,共有此數。九陵衛屯糧折色銀 二千七十二兩七錢八分,本色豆三千九石五斗六 升二合,不與 民運銀二萬七百四兩「九錢一釐。景 泰四年議派廣平二府粟米一萬三千石給防秋官 軍。以後會派山東、河南、順天等府米麥布花豆草不 等。嘉靖十五年、米麥、布花、豆草本折中半。後盡改折 色。」今總計順天等府歲運銀共有此數。其山東、河南 民運銀一十一萬三千七百四十六兩五錢零。萬曆 元年、改解太倉。轉發 漕糧三萬九千二百七十二 石五斗。隆慶六年,添撥一十五萬石,舊赴京倉關支。 景泰二年,輪撥各關口官軍各運米二萬石備用。遂 為穵運之始。嘉靖三十年以來,始議歲運,而穵運間 有之,增減不一。又議班軍行糧及各陵衛官軍月糧, 俱於漕糧內撥運。萬曆二年,定議由通州水運至沙 子營,陸運至鞏華城上納。各軍就近關支。其十五萬 石、運赴奠靖倉內。將十三萬石、放給各陵衛所官軍 月糧

京運年例銀九萬六千三百七十三兩五錢四分二 釐七毫。自成化二十六年始發銀八千兩,以後俱未 發。正德、嘉靖間增發不等。隆慶元年以來,議添永安、 鞏華四營軍士月糧、人馬行糧增銀主客通融兼支。 俱以該鎮歲入各項銀兩扣筭,補足額餉二十二萬 六千八百五十兩七錢之數

客兵京運年例銀四萬七千六十六兩四分。弘治十 八年發銀一萬兩,後不發。正德、嘉靖間,增發不等。隆 慶元年以來,增銀至七萬九千一百六十七兩二錢 七分。萬曆八年,以罷免寧夏入衛兵扣解薊鎮銀三 萬二千一百一兩二錢三分。今止發此數

易州原餉額、屯糧一萬三千六百三十七石七斗二 升。折色銀四千四百六十九兩五錢八分四釐六毫。 秋青草二萬七千二百五十束。折銀五百四十四兩 一錢。 民運糧六萬八千五十石

見餉額主兵屯糧料二萬三千七十七石八斗三升 七合,地畝銀六百六十四兩七錢三釐。國初,設保定 五衛。永樂、宣德間,續設涿鹿、茂山、興州、中屯等六衛 一十一處。時徵屯糧本色二萬,折色一萬。正統間,屯 軍盡數選撥,城操遺下屯地無人耕種,屯糧大失原 額。景泰而後,節次清查,漸還其舊。 民運銀三十二 萬七千一百二十九兩一錢二分八釐六毫。國初額 派民運六萬八千五十石,漕糧六萬二千石。弘治而 後,罷漕運,專事民運。歷年開派,漸增其舊。嘉靖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