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59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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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征哈薩克,彼誑言亦欲隨征。我到伊里河、彼又從厄冷哈必爾漢逃去。往回子所居庫察城被揮特人等所殺。其下人俱四散。噶爾旦多爾濟之母率寨桑數人向西而去矣。至噶爾丹之尸,鍾齊海吳爾占扎卜之事,我前已曾奏請。雖經奏請,而奉

聖旨、特遣使臣來。是以將噶爾丹骸骨、遵

旨遣發,至鍾齊海,乃一女子也。且係吾妹。我厄魯特

風俗向不與女子為讎

皇上垂慈,請以畀我吳爾占扎卜等寨桑。並非我祖

父之舊人,我所得分之輩,但我人力甚少,哈薩克等類俱與我為難,我得伊等可以助力,倘

皇上諭旨,必欲索取,我亦安敢有違。理藩院據此為

之轉奏

上命議政諸臣議奏。議曰:「噶爾丹者,乃逆」

《天負》。

「恩之賊也。而將其子塞卜騰巴兒殊爾暫行收禁者, 聖上特俟噶爾丹骸骨到後,一併處置耳。」今侍讀學

「士喇什既取噶爾丹骸骨來應俟彼到後照吳三桂粉骨揚灰例將噶爾丹骸骨擣為細末至法場通衢拋撒塞卜騰巴兒珠爾乃逆賊噶爾丹之子不當存留應俟噶爾丹骸骨到時將塞卜騰巴兒珠爾、綁赴兩黃旗教場立斬梟示。」 差理藩院司官一員乘驛帶塞卜騰巴兒珠爾首級往示四十九旗喀爾喀各部落帶回仍懸原處。至塞卜騰巴兒珠爾乳父徽忒和碩齊乃擒獲之人。亦應處斬免梟示。至程貝《臧布》奉

旨暫且停決。有要言質訊。今即解來。茲事已畢。應將

程貝臧布、亦處斬布林察罕兩婦人。交該部處置。奏入。得

旨:「徽特、和碩齊當免,程貝臧布當誅。此事俟朕回鑾。」

可也喇什到日,著單身乘驛,追赴行在,尋侍讀學

士喇什既到趨奏

行在。

上命喇什帶噶爾丹骸骨置城外。爾親入城啟皇太

「子、在駕未到之前、懸諸國門候駕。著交理藩院議奏。」 議曰:「厄魯特降人、俱係噶爾丹屬下。噶爾丹逆」

《天違》。

旨,毒害生靈。

皇上親統六師,三臨絕塞,討而滅之,俘其屬眾,招之

使來者有之,陸續來降者亦有之,並非策旺喇卜灘之人,則奏請仍加眷恤之處無庸議。至噶爾旦多爾濟往回子所居《庫察城》而被殺,亦無庸議。查前

《諭策旺喇卜灘》文內開、若隱匿吳爾占扎卜等人、不

行擒解,則爾歷年之恭順皆虛。即爾使人貿易者,亦永遠不許通行。特差侍讀學士《喇什等》齎

敕往諭。今策旺喇卜灘、雖發噶爾丹骸骨、而鍾齊海

者乃逆賊噶爾丹之女吳爾占扎卜等人、乃助噶爾丹作惡之人此輩不便容留。策旺喇卜灘所應。令將噶爾丹之女鍾齊海、吳爾占扎卜、色稜阿巴、車林、布木塔爾、諾顏格隆等人、仍遵前

旨擒拿。差人起解。以部文發去。

上又遣侍讀學士伊道往諭。至是策旺喇卜灘以諾。

顏格隆納爾巴噶卜楚付伊道等、遣使滾楚克覆奏疏云:「謹奏。」

聖上睿覽。前,抒誠上奏。蒙

天語褒嘉,特異凡眾。又延請《聖徒》之

旨。「亦」

諭以「扶掖宗門」之教,不勝懽忭。亦思竭力以裨宗。

「門之教為念」至「於第巴自」,臣。前次上奏後聞。其凡事越理而行,中國亦當

明鑒之矣。果其如是、又有欺誑、亦未可知。前經具奏

今亦如是。使人口中當詳奏之。其使人滾楚克達爾漢囊蘇告曰:「我策旺喇卜灘使我等奏言自使臣達虎首先下臨」 以來。歷奉

聖旨「言於道法有裨者、朕則眷之。」於道法無裨者、朕

則懲之節次頒

諭:以「利濟宗門道法。仍前使我眾俱得安樂」為請。

隨又有侍郎常綬等來索吳爾占扎卜諸人。乃視臣。「所當留者留之。」擒噶爾丹博碩克圖之子車陵薩羅卜、及其母伊拉古克三庫圖克圖兄弟。差彭蘇克丹津喇木扎木巴多爾濟、寨桑等,盡將情事奏請。尋侍讀學士喇什等來,遂發噶爾丹骸骨。托博克妻子又以原由具奏。今侍讀學士伊道等來,索又發諾顏格隆納爾巴噶卜楚前去。又

《聖上》。《歷》《有》

《諭旨》謂:「且與噶爾丹通,其間豈有人讒譖乎?」抑見

「有何罪惡乎?為此覆奏。」理藩院以所言奏

上,命發議政諸臣,議曰:「查厄魯特來降之人,原皆噶